护理文件管理制度
1、病室护士长负责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值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护理人员均要按管理要求执行。
2、医疗文件必须保持整洁,各种记录单应按病历排列顺序整理,不得撕毁、涂改或丢失。用后归还原处。
3、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4、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定时检查医疗文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5、出院患者的病历经整理后由护士长总检查一次,凡进入病案室后的病历不得再借出进行重新修改。
6、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其病历须按规定装订,由病案室负责保管,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7、病室交班报告本,按要求记录,用完后妥善保存1年,以备查阅。
8、标有医疗机构的病案本、单、册以及处方,各种检查申请报告单,证明文件等,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卖、转让和出借。其他医疗机构不得冒用。
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2、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⑴ 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1级):由2—4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⑵ 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⑶ 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6—9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观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6、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月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篇3:护理核心制度:病房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加。
2、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6、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1-2次,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9、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10、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11、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