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核心制度: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

  1、值班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巡视病房,了解病情,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到病房,清点器械物品、毒麻药品,并做好登记。阅读有关护理记录单,清点住院人数,在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才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班。

  4、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以便夜班工作。

  5、交接班者要共同巡视病房,做好床边交班,检查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基础护理情况,有无压疮发生,各种导管有无脱落,引流是否通畅等。

  6、危重病人、急诊、手术、ICU的病人、产科新生儿的转科交接要规范,填写交接护理记录,并双方签名。

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护士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的轮班制,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数与护士长派班制度,不擅自调班,不得脱岗。

  2、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不做私事、不打瞌睡不闲聊、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按时交接班,提前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在交接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掌握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准确、及时地完成。

  5、严格执行“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出、入院或转科、死亡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麻醉药品数目不清时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准备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写完不交接。

  6、认真详细对患者实行逐个床头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物品交代不清和患者不在病房时须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7、交班报告在交班前1小时开始书写,内容及格式按统一规定。

  8、交接班的内容:

  (1)病室患者的动态。

  (2)患者的一般情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项处置完成情况以及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

  (3)查看重症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皮肤情况,各种管道的护理,术后患者病情及伤口情况等。

  (4)常规备用的贵重、毒、麻醉、限制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抢救仪器及物品的备用状况。

  (5)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

  9、交接班形式:集体早交班(医护集中、分开、集中与分开交替等形式酌情选用)、床头交班、口头交班、书面交班。集体早交班限定在15—30分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