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制定和审查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负责审定各种安全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负责事故报告的审查分析处理,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指令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2、安委会成员在领导各部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按规定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文明生产管理及对各类事故进行研究处理。
3、安委会要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保证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方面。
4、安委会的专职人员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要公布纪要,每月事故鉴定要发通报。
5、安委会随时对厂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审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反者及时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形成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7、监督检查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8、对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章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批评教育,对于因此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9、对于事故争议负责做出裁定或报请上级部门裁定。
篇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计划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和人力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杜绝超负、超能力荷生产。
4、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6、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3: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状况,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负责组织工艺技术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6、参加重伤亡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