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篇2:氧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氧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铸造类】

  1、操作者必须具有考核合格上岗证。

  2、生产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完好性,确保安全可靠。

  3、检查氧气管、乙炔气管应无渗漏现象。

  4、检查焊具、割具应完好,安全可靠。

  5、无论固定位置或移动位置作业,对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不能近高温区、易燃易爆区、强烈震击区。夏季,不能在烈日下暴晒,夏天露天作业时,应遮阳,搬动时,应预防猛烈震动,以确保安全。

  焊割操作中,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衣裤、眼镜),以保证操作中的安全,特别是做好保护眼睛的安全。

  6、空中作业时,应做好有关的保护措施,以确保空中作业的安全。

  7、在焊割作业环境中,要避开易燃易爆品,防止发生意外。

  生产结束,应检查作业区中有无燃烧火星存在,以确保完工后作业场所的安全。

  8、气割割到浇口的要求:A11、A12、A13、A20、A21浇口留的长度3-8mm,A14、A15浇口割2次:第一次15-25mm,在割第二次时要正火完表面蒸红的情况下割到长度为3-8mm.。

  9、如有新材料没注明割浇口的方法,请通知质量技术部决定。

篇3:气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冷作焊接类】

  1.气焊(割)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戴好防护墨镜,并严格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3.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进行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或工具上不能沾有含油脂的东西。

  4.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并必须采用固体、隔离措施,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如条件限制,则应不小于5米,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注意氧气管为白色,乙炔气管为橙色,与割炬连接是切不可错接。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严禁将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为防止割破软管,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9.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氧气阀门,用氧气吹除气道中灰尘、排除胶管中的混合气体,但严禁对准身体各部位。

  11.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2.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劈啪”的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3.熄灭火焰市,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4.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通割嘴,防止烧伤。

  15.氧气瓶中的氧气几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并挂上“空瓶”标识。

  16.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

  17.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