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花园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情况公告

  业委会四季度Z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公告

  尊敬的广大业主们:

  按照Z花园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17日起已经接管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迄今已经有两个月,业委会的主要工作也已经随之过渡到对现物业公司的监督上。为使广大业主及时了解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今后业委会将定期将各方面情况向广大业主通报,请广大业主监督。

  一、截止目前新老物业交接情况

  9月17日,原物业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地上部分(包括保安、保洁、电梯和绿地等)实行撤管,但拒绝依法交接小区的全部公共设施和资料。鉴于法律规定不许强制交接,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了逐步接收的方法进行接收。

  9月17日起,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

  10月15日,原物业腾退了占据的C、D座夹层的公摊面积。北京Z物业随即解决了保安、保洁人员的住宿问题。

  10月23日,原物业将供水系统及其资料移交;北京Z物业随即对水箱进行清洗,并由防疫站进行了水质检验。因老物业未交回原来的合格证,致使新合格证尚未取回。

  10月23日,原物业将电梯资料移交。随即,北京Z物业开始电梯检修。11月5日,北京Z物业取回了正在运行的8部电梯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目前,原物业仍占据配电室、D座地下一层公摊面积未移交。

  二、小区硬件设施改进情况

  Z物业公司接管后,为完成小区封闭管理的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垫付资金对小区的的部分设备、设施、道路等进行了更新改造,截止2009年11月28日,小区设施改造情况如下:

  10月10日,不锈钢伸缩门、大门岗亭安装完毕,已投入使用。

  10月15日,更换路桩完毕(原路桩被老物业拆走);

  10月30日,监控系统地面部分已经布线完毕,地下车库由于开发商不让进地库布线,至今不能安装使用。目前电梯内监控系统已经开始试运行,小区地面监控系统于11月底启用。

  11月5日,目前在运的8部电梯合格证取回,停运的四部电梯正在维修。因一些关键配件难以寻找(当初购买电梯的厂家已经找不到,原物业是以现在停运的电梯的配件作为维护运行电梯的备件),使电梯维修进程较慢,请大家谅解。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安全,请业主耐心等待,Z物业公司将尽快解决大家出行不便的问题。

  截至目前,门禁系统基本安装完毕,11月24日起地上部分开始使用,地下部分因开发商和原物业阻拦布线原因至今尚未启用。

  三、小区日常物业管理情况

  北京Z物业在进入小区最初的一个月中面临诸多困难,如:老物业将地下一层的公共用水停掉,使新物业做保洁无水可用;把C座夹层的公共厕所锁上(在小区共摊面积上),让新来的保安无处上厕所等;但是北京Z物业仍在逐步理顺并改善物业服务:

  ? 小区保安:目前小区已经实行24小时保安服务,包括大门门岗、各楼座门岗24小时执勤,公共区域包括地下车库24小时保安巡逻,中控室24小时值班等。Z物业投入保安人员共计50人。

  ? 小区保洁:目前小区共有14名保洁人员,对各楼层公共区域、设施、门口地面及一层不锈钢装饰物、路灯及其它公用设施、垃圾桶及周边的墙面等进行每天两次清洁。

  ? 设备设施维修:目前小区各类公共设施都已开展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电梯、水泵等都有专人值守。

  ? 各楼座防火通道目前已经清理完毕。

  四、业委会工作情况

  1. 起诉原物业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接

  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7日自动撤管,但是继续滞留小区,拒绝移交物业管理资料,并非法控制物业管理用房、配电室、水泵房等业主共有房屋和公共设施。2009年9月18日,经Z区信访办、Z区房屋管理局、Z区望京街道办事处等机关协调,仍然拒绝撤离和移交。

  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位及公共设施具有共同管理权。北京市Z区Z花园小区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被告已经没有资格滞留小区,并无权继续占有小区业主共有的场所、场地以及其他公共设施。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委托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对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了如下诉讼:

  被告的非法滞留小区,已经构成对业主共同管理权的妨碍,被告应当立即撤离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区域。被告违法继续占有小区物业管理资料,已经构成对于业主对该资料共同共有权,依法应当返还。被告非法控制配电室、高压水泵房等设施、设备以及电梯维修、维护资料,给业主的生活构成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被告非法控制已经归业主共有的地下车位和车库,已经构成非法侵占,应当立即排除妨碍。

  北京市Z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依法www.aishibei.com于2009年10月10日进行了调解。调解未成,业委会随即正式立案起诉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Z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已经就本案于2009年11月24日开庭,案件正在审理中。

  2. 督促北京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

  业委会在2009年10月和11月中,与北京Z物业召开了5次联席会议,对保安、保洁、电梯维修、门禁、监控、地下车库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协调沟通。

  业委会对北京Z物业在老物业一直未正常交接情况下面临的诸多困难表示理解,但认为Z物业目前的服务水平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并在10月底依据合同条款要求Z物业更换了执行不力的物业项目经理。

  目前,业委会对Z物业Z花园项目部从制度建设、财务预决算、物业服务执行等各方面都保持着监督,欢迎广大业主也加入到监督的行列中来。

  3. 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业委会工作

  业主委员会作为广大业主的利益代表,深知自身行使的是公权力,不但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督,自身工作也应该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同时,业主委员会作为群众自发的居民自治组织,其运作尚缺乏一套严密有效的制度。因此,作为Z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我们把业委会自身的制度建设列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希望在本届业委会卸任之前,我们能够向业主大会提交一套运作成熟的业委会工作制度,使广大业主将来能够依靠制度而不是某个人的个人品质保证业委会工作的公正性和延续性,并以此监督业委会的工作。随着本项工作的开展,我们会及时公示业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欢迎大家监督。

  北京市Z区Z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09年11月29日

  抄送:北京市Z区望京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Z区望京街道爽秋路居委会

篇2:村委会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第四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

  (一)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

  1.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流转;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3.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4.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报批。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5.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实施: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3.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

  4.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5.违反群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6.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第六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提议前:

  1.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和广大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

  2.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乡镇、街道党(工)委获得批准、备案。

  提议中:

  4.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专题介绍拟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基本情况。

  5.所有党支部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6.全体党支部委员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支委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决议意见。

  提议后:

  7.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决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二)村“两委”会议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进一步论证,并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前:

  1.村党支部书记提前告知村主任支部提议的有关内容并充分沟通。

  2.村党支部一般应在会前至少三天,将书面议题发放给村委会成员,以便村“两委”成员充分酝酿、调研、思考。

  商议中:

  3.召开村“两委”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村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提议意见。

  4.所有村“两委”成员对提议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会并做出解释。

  5.根据村“两委”成员的讨论意见,由村委会负责对提议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6.全体村“两委”委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村“两委”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后:

  7.村党支部应主动做好有不同意见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他们的支持。

  8.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商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三)党员大会审议。将村“两委”形成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审议前:

  1、村“两委”应至少提前三天,通过书面方式,将拟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发放给全体党员,供党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众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中:

  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务工经商、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党纪处分或正在服刑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预备党员可以列席会议,并具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通报村“两委”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

  3.全体参会党员对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村“两委”根据讨论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4.与会党员对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与会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

  5.所有党员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6.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审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四)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将审议意见交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决议前:

  1.村委会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提前将决议议题告知联户代表或全体村民,使其充分了解决策事项。

  2.村委会主持召开联户代表预备会或村民预备会,介绍决策动因、决议事项的前景等情况,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工作。

  3.将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征求监委会的意见。

  决议中:

  4.召开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召开联户代表会议的,要在会议前至少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联户代表参会,到会人数达到联户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召开村民会议的,要在会前至少三天,以广播、公告等多种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村18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联户代表参加方可开会。

  因故不能到会的联户代表或村民可书面委托他人,没有委托的,村委会适时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见。

  5.参会人员就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进行咨询,并提出意见、建议。村委会负责对意见、建议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作好解释。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应作好详细记录。

  6.参会人员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的形式进行。

  村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联户代表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委托他人者视为到会,拥有表决权。

  决议后:

  7.及时将通过的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并及时做好宣传推动工作,对持有不同意见的村民进行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原因,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拥护,确保决议顺利实施。

  8.对于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如果决议确实错误要及时终止,并进一步调查研究,形成新的提议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如果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决议,要进一步完善决议方案,待条件成熟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9.作好会议记录,并将表决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五)决议的公开。经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务公开栏或村务公开栏上,以书面形式公开决议事项、实施方案等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2.设立征求意见箱,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补充完善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

  3.公开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开联户代表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六)组织实施决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必须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

  2.实施过程接受监委会和全体村民的监督。村委会定期向党员、村民或联户代表通报决议的预算和实施进度、账目等情况。

  3.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若村委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并通报全体村民;村委会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提交村党支部,经村“两委”研究确定后,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实施过程中遇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村委会应及时向党员大会、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经村“两委”研究确定后,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七)实施结果的公开。充分发挥党员大会、联户代表大会、村民大会的作用,对决议的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及时公开。

  1.监委会负责审核审查决议的实施结果。

  2.村委会要及时详实、准确、全面地公示实施结果,并设立意见箱或热线电话,收集广大村民的意见建议。

  3.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村委会必须在三日内给予解释答复。

  4.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者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联户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5.对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村民,可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且村“两委”成员绝大部分实现交叉任职的村,在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时,“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和“村‘两委’会议商议”两个程序可合并进行。

篇3:村委会环境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村委会环境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一、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教育宣传工作,教育村民自觉遵守农村环境卫生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村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搞好村内卫生区域的划分,清扫保洁人员的调配及日常工作考核。

  三、落实每日检查制度,督促村民搞好庭院卫生,组织村保洁队伍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确保村容村貌整洁。

  四、积极组织村民植树、养花、种草、并开展护绿活动,绿化美化农村环境。

  五、积极配合办事处搞好村内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可用,对破坏环卫设施设备的行为进行教育和举报。

  六、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