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开学初安全工作排查报告

  小学(学校)开学初安全工作排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及师生的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库教发20**年4号》,文件的通知,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查,我校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楼道的安全指示灯不亮;个别办公室电源开关破裂损坏、电线杂乱的现象,

  2、学生食堂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管理人员对消防设施的使用知识不熟悉。

  3、校门前公路无减速带、斑马线;

  二、整改措施

  为确保校园安全,彻底根除校园火灾隐患,学校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整改:

  1、抓学习宣传、促认识水平提高。学校就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为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主要的议事日程,并利用学期中的“思想教育周”和每周一次的教职工例会时间,集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消防法》、和依法治校、综合治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利用校园之声广播宣传安全教育,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利用校园文化长廊,教室黑板报宣传安全常识,利用室内、楼道空白处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利用队会、每周德育一课活动、班会、演讲会的机会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如每周一次的课外活动期间,少先总队组织广大师生观看专题教育片《生命安全高于天》,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

  2、健全和完善制度,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又完善制定了《学校综合治理制度汇编》、《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学校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校安全工作机构》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方面的制度及要求,同时对原先有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管理使用办法和制度等进行了进一步修定完善,悬挂上墙,各教学班还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班规班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悬挂、宣传,使全体师生对安全综合治理知识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使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得到了制度保障。

  学校在完善制度的同时,重视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学校党支部、政教处、总务处重点抓学生德育教育、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校园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落实,采取责任具体到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各班、与学校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教育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校务办及小先队对日常安全、消防、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等活动,通过值周领导、教师、学生监督岗、学生会检查员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学校校委会、教务会、后勤部、等部门对学校师生的教育教学、各种集会活动也进行查评考核。通过上述各部齐抓共管,使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了时时、处处、事事有人查,有人抓,有人管,促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并且,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学生行为安全十条禁令,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十条禁令是:

  (1)禁止在教室、宿舍内点蜡烛学习和使用电器设备;

  (2)禁止在楼道、教室、宿舍和校园内追逐打闹;

  (3)禁止在下楼梯时推搡、拥挤、起哄,严格按上下楼梯路线行进;

  (4)禁止在上下学路上骑飞车,耍车技,携带过多的东西,携带同学驾驶机动车辆;

  (5)禁止在放学后在街上溜达,结伙在校外租住房屋;

  (6)禁止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进网吧游戏厅;

  (7)禁止携带管制器械入校;

  (8)禁止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出校门;

  (9)禁止乱买、乱吃、乱喝过期腐烂变质或农药污染严重的食品和饮料;

  (10)禁止乱用药物,生病服药时,遵医嘱;

  同时,为保证以上十条禁令落到实处,政教处、值周组、年级组加大了检查力度,如有违纪者,加倍扣除班级考核分,并对本人给予纪律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结合家长给予批评教育。从而保证十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了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确保了学生的生命安全。

  3、采取八项措施,解决自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为了能够尽快解决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2月26日,学校教职工会上,学校主要领导针对我校安全工作现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1)试验室,图书室建立建全安全操作规程,严防燃烧、爆炸、中毒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宿舍楼管理,排查裸露电线和破烂开关。

  (3)抓防火,整理室堂电线,检查添置各个地方的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转,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4)关于校门外公路上的减速板、斑马线的事情,交警部门表示,近期一定安装到位,决不拖学校安全的后腿

  (5)对同学们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会议最后强调,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高于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对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毯”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时刻保持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厌倦。

  总之,学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组织师生认真宣传教育局有关安全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使全体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防范,同时加强对各管理室、治安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养,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查漏、补缺等措施,使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安全第一、万无一失。

  XX小学

篇2:施工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1、总则

  1.1只要有施工生产就有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因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防和预报。从而不断改进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1.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

  1.3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和物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内容

  2.1检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2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实施及安全防护,查文明施工,查施工员及其它生产现场部门的安全技术记录和交底记录,包括班组安全活动上岗前交底记录。

  2.3查隐患整改、事故处理情况。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安全检查形式

  3.1迎接上级部门检查: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针对本行业特点、共性和主要问题进行安全检查

  3.2定期安全检查:公司由公司领导带队,有关部门派人参加每半年组织的一次大检查。各所属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工地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3.3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3.4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通常有: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3.5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各工地负责人要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

  3.6施工现场还要经常性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4、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4.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4.2安全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通知单位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4.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4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4.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可委托所属单位,一般隐患可委托项目安全员)要立即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5、用安全标检查标准检查的办法

  5.1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时可以采用“看”、“量”、“测”、“运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5.2“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等等。

  5.3“量”主要用尺进行实测实量。如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塔吊道轨距离、电气开关箱安装高度,在建工程临边高压线距离等等。

  5.4“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水平仪测量道轨纵、横倾斜度,用地阻仪摇测阻值等等。

  5.5“运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度。例如塔吊的力距限位器、行走限位、龙门架的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等等。

篇3: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确保我园全体师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园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园内:园内的建筑(如园舍、围墙等),电路,消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活动场所及安装的有关器械、食堂、幼儿用具等;园外:园外周边环境、幼儿上下学道路周边等。

  2、安全隐患排查时间:园内每周进行一次;校外根据各时期的专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前后各一次(如台风、暴雨等)。

  3、排查人员组成: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幼儿园领导必须参加。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时间表,在今后检查中落实。如发现的问题是本级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撰写报告后逐级上报,尽快圆满解决问题。

  6、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幼儿园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