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倍原则和存货周转

  1.5倍原则和存货周转

  销售人员在处理生意的过程中,必须掌握库存管理的知识和技巧。库存管理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1.5倍原则,另一个是存货周转,以下分别阐述。

  一、1.5倍原则

  1.5倍原则是库存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经过很多公司的销售实践总结出来的安全存货原则,具体数据是建立在上期客户的销量基础上本期建议客户订单的依据。1.5倍原则备货是销售人员必须掌握的工作职责之一,是主动争取客户订货量并时刻掌握客户销售情况的营销策略。它是建立在提高客户销量和利益基础之上,因而能赢得客户信任,客户容易采纳。

  1.5倍原则也是一个科学依据。但是,正如很多营销规律一样,必须灵活掌握和应用,避免生搬硬套。比如,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应适当变化(如天气、节假日等),否则会影响生意。

  1.5倍原则用好了以后,可以保证客户有充足的存货,减少断货、脱销的可能性,保证客户随时都能买得到所需产品,帮助客户不漏掉每次成交的机会。

  (1)1.5倍库存原则与做订单的关系

  在销售人员做销售拜访时,要向客户建议合理的订货量,这就是"做订单",是销售人员在拜访客户时必做的工作之一。所谓的做订单就是根据客户前一阶段的销售量,结合新的促销活动或者季节时机或者天气等等因素,向客户建议合理的订货量,并动员他按建议订货。在做订单时要用到客户卡上所记录的资料,所以做好订单的前提,就是正确地填写好客户卡。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利用1.5倍原则进行库存管理,提高拜访的效率和效益,尽最大可能扩充销售,这也是销售人员的关键职责之一,是直接作用于销售的。

  也有销售人员是以"拿订单"的思想从事工作的。拿订单与做订单是不同的,一个被动,一个主动。拿订单意味着主动权掌握在客户手中,而做订单则是主动的,它是根据客户的销售和库存研究以后的结果做出的订单计划。显而易见,两个工作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效果,做订单保证对客户销售情况的准确掌握,也保证客户的资金、空间、精力和时间等最有效地利用,创造最大利润。

  (2)做订单的步骤

  "做订单"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检查客户记录卡上的数据;

  第二步:计算自上次拜访后的实际销量;

  比如:上次拜访时的库存数;上次拜访时的订货量;本次拜访时客户的现有库存数。以上这些数据销售代表在拜访客户时都已填入客户卡,在计算自上次拜访后的销量时,销售代表将使用它们,因此客户卡上的这些数据应正确无误。

  第三步:建议新的订货量。

  在建议新的订货量时要强调1.5倍的安全存货原则,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安全存货量=上次拜访后的实际销量×1.5

  建议的订货量=安全存货量-现有库存

  怎样让客户接受1.5倍原则下的订货计划

  在实际工作中,由很多销售人员同样十分清楚上面的步骤,并且能够准确计算出按照1.5倍原则得出的订单数,但是却得不到符合该原则的订单。怎样才能够避免这类情况呢?

  关键在于在做订单的时候要注意掌握让客户接受建议的技巧。有些客户并不了解按照1.5倍原则做订单的好处,销售人员必须能够让客户明白:

  按照此原则建议的订货量是比较合理的,保证客户维持合适的存货数量,避免断货,货架空间可以得到高效地使用;

  有了一定的存货量,可以满足消费者的购买需求,不会遗漏任何成交机会;

  1.5倍的存货原则可以帮助客户有效地利用空间和资金,不致带来货物积压、资金、空间无效占用等损失;

  1.5倍的存货原则再加上存货周转可以保证客户提供给消费者的永远是新鲜的产品,这可以很好地改善售点形象,带动其他商品的销售;

  让客户了解销售人员所做的工作就是帮助客户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客户的销量和利润;

  销售人员必须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巧取得客户的信任,这种信任一旦建立,客户就会接受1.5倍原则做订单的建议。

  如果销售人员是严格按照拜访路线和频率进行销售的,对每一个客户的拜访都有一定的周期,还可以告知客户1.5倍安全库存可以有效保证客户在这一拜访周期内既不断货,又不压货。

篇2:仓库存货盘点制度

  仓库存货盘点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仓库存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事务有章可循,并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以达到有效管理仓库存货的目的,特制定仓库存货盘点制度。

  二、盘点范围和方式

  1、盘点范围:仓库存放的各品牌的库存货品及物料,含供应商寄放货品。

  2、盘点方式:每月月末,由财务部会同仓储部相关人员对仓储部所经管货品及物料实施全面清点盘存一次。

  三、盘点人员的指派和职责

  1、监盘人:由仓储主管和财务主管共同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

  2、盘点人:每一组安排财务部和仓储部各一人作为盘点人对存货进行清点,人员由仓储主管和财务主管各自指派,负责清点存货数量。

  3、记录员:由财务主管指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对盘点人清点的存货数量进行记录,填制《存货实地盘点明细表》。

  4、司机:由公司总经理指派,负责参与盘点人员的接送。四、盘点前准备事项

  1、盘点编组:由财务主管和仓储主管在每月15号前,事先依据盘点仓库和品牌,共同编排《盘点人员编排表》,报综合部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仓储部将接受盘点的用具(如计算器)预先准备妥当,盘点所需的《存货实地盘点明细表》由财务部准备。

  3、仓储部要对仓库存货的堆码和堆置进行整理,力求货品整齐、规范、品类集中,并置放存货标示牌。

  4、仓管员要对进出仓库的单据进行清理,追回因紧急发货未收回的出库单,办妥入库货品的入库手续。

  五、盘点报告

  1、财务部根据《存货实地盘点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由仓储部仓管责任人及主管共同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综合部总经理签核处理意见。

  2、每月仓库盘点完后,由监盘人、盘点人、记录员在《存货实地盘点表》上签字确认,财务部应在盘点后第二天12:00前将《盘点盈亏报告表》交与仓储部主管,仓储部及相关责任人要对盘点盈亏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财务确认。仓储部必须在收到《盘点盈亏报告表》后3天内核查及填列好差异原因,并交还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呈报上级签核。

  3、盘点盈亏由财务部暂列待处理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根据综合部总经理签批处理意见,追究个人管理责任部分,计入个人应收款予以收回,其他部分作公司存货管理损溢。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不得请假,并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向监盘人报到,按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由委托他人代班的须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仓库货物的进出不调整盘点表。

  4、盘点人员工作时间之外开展盘点工作的,报主管核准,作加班处理。

  5、盘点工作从开始到结束,各组盘点人员均受监盘人指挥监督,盘点结束后,经监盘人核准才可以离开岗位,否则以工作早退论处。

  七、奖罚

  1、对盘点工作中,拒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可由主管人员提出,并报公司作50-200元不等的罚款。旷工和早退的另记。

  2、财务部门在盘点后第二天12:00之前未向仓库报送《盘点盈亏报告表》的,公司对财务主管和当事人处50-100元的罚款。在限定时间仍未上交的,公司可重复处罚。

  3、仓储部门在收到财务的《盘点盈亏报告表》后,在3天内未核查及填列好差异原因并交还财务部的,公司对仓储主管和当事人处50-100元的罚款。在限定时间仍未上交的,公司可重复处罚。

  八、本制度制定后,呈公司总经理和综合部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篇3: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 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 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 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 存货的入库:

  (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 存货的出库:

  (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二)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和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1.本单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 仓储要求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三)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物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 实物账务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5.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部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条 存货盘点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