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装卸与贮存操作规程
运输
1、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许使用三轮车,禁止使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
2、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10km/h。
3、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4、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5、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花爆竹装车堆码应不超过车箱高度。
装卸
1、装卸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
2、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堆放标准和仓库安全管理要求,装卸运输堆放产品。
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储存
1、入库的烟花爆竹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和重量等。
2、库墙与堆垛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
3、堆垛高度不大于2.5 m。
4、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5、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6、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它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的作业。
7、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8、库房区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泵、消火栓、水池、灭火器材等消防工具。
篇2:烟花爆竹检验验收岗位操作规程
检验验收岗位操作规程
1、所有产品进库前采购员、保管员必须要检验。
2、检验员必须认真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在数量上与仓库保管共同把关,实施监控。
3、检验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有关知识,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相关证件后,才能持证上岗。
4、检验人员要认真负责,仔细检验产品说明书,出厂日期等,不能粗心大意,对过期的、质量不合格的严禁入库。
5、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再次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产品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予入库。
6、检验员在检验中,确实要进行试放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试放检验。
7、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要登记,单独存放,防止流入社会。并上报公司管理人员,及时退货或销毁。
8、建立健全产品检验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产品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