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科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财务科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1.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检查收入挂钩的原则。

  12.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篇2: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篇3:公司财务科制度

  公司财务科制度(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具体会议制度和成本核算办法,加强成本核算和管理。

  二、科长按期组织编审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报表,定期上报,对各项财务指标组织测定、分期考核,并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向领导提供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为领导当好参谋。

  三、编制汇总财务会计报表,保证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账表一致,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呈报有关财务报表。

  四、按财经制度和成本开支范围及费用标准复审原始凭证和编制记账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按会计制度设置账户,及时正确地记账、标账、对账、清账。

  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现金使用范围,遵守银行结算制度,现金银行存款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结出余额现金当日核对,银行存款月终必须与银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六、现金管理不允许白条抵库,不经领导批准,不能擅自借款,票据(正规发票)报销必须有领导签字,经会计审核后方可报销。妥善保管有价证券和支票、结算凭证、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确保财务工作安全运行。

  七、各项经费使用,按主管局规定的标准支出:

  1、经费中的福利开支,由财会和办公室提出,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主管财务领导批准支出。

  2、经费中的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费、旅差费、油料费、修理费、招待费和业务费、印刷费、复印费、会议费等由财务核算,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八、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条例》,严格财务制度,严密审批手续,财务要事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领导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