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调查报告六

医患关系调查报告六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医患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医生与病人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打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这主要表现在:

  (1)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医疗纠纷以医疗过失为主转变为以非医疗过失纠纷为主。

  (3)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为主体。

  (4)医疗纠纷易于引发社会的反应,并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5)医疗纠纷的赔款额越来越高。

  中国医师协会2004年《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将近3/4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达300万元,平均每起赔付额为10.81万元。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医护人员土气低落。然而,医疗纠纷数量上升的同时,医疗事故数量并没按比例上升。艾力彼认为,医疗技术并不是纠纷的主要的原因,医患矛盾有其更深刻的社会根源。

  再让我们来看这样的事例。2006年深圳山厦医院因为病人家属冲击医院,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医院在无奈之下,发给临床一线医护人员每人一项钢盔,以求自保。

  我想,只要是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人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局面持续下去,因为它将影响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患关系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大事。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两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想到以下几点。

  (1)医方因素:医疗质量问题,医风医德问题,医患沟通问题,技术性违规问题,“以药养医”问题等等各种技术和体制方面的问题;

  (2)患方因素:主要是对医疗工作不了解,认为治不好就是医院有过错,并认为医方收取货币就理所当然要治好病,还有一些患者及其家属的无理取闹事件;

  (3)社会因素:主要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媒体炒作引起社会公众对医院信誉的质疑;

  (4)医学本身的因素。

其实,我们可以了解到深知体会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不能换位思考。

  医生给患者看病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活动,医患之间的协调和信任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医疗服务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美国功能学派社会学家帕森斯和福克斯将医患关系的特点归纳为四点:

  (1)支持:在医患关系中,由于接受了对病人提供保健照顾的义务,医生变成了在病人生病期间依靠的支柱。支持包括使自己可以被病人利用,并且尽力为处于依赖状态的病人提高所需要的保健照顾.

  (2)宽容在医患关系中,病人被允许有某种方式的行为举止,而这些举止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病人的某些行为和举止之所以得到宽容是因为,生病期间病人对他的疾病不负责任,只要他继续承担病人角色并承担希望和尽力恢复健康的义务。

  (3)巧妙地利用奖励在医患关系中,为了在获得病人的服从时提供另外的支持,医生有能力建立并巧妙地利用一种奖励结构。通过控制病人非常重视的奖励,就可以增加医生的权威和病人的依赖性。

  (4)拒绝互惠在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生给病人以支持,并且比较宽容患者的偏离常规的行为,但医生通过在人际反应中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保证医患关系的不对称性。也就是说,医生了解病人的真实感情,但不以允许病人了解自己的真实感情作为回报。

  简单的来说,我们要求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医务人员要为患者着想,视病人为亲人,满腔热忱地关怀患者,千方百计地为病人减轻痛苦;患者也应当增加对医务人员的理解,认识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增强对医务人员和对医疗工作的信任。

从目前的情况看,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医患关系完全技术化

  医学高技术应用于临床治疗,大大提高了医学对疾病的诊治能力,但是美国著名医生刘易斯新技术的出现使医生对患者的关心、爱好和亲密快速减少了,医生忽视了对患者生命的关爱,淡化了对病人的理解和尊重,使医患关系演化成了医生——机器——患者的关系。托马斯说:“触摸是医生最为古老而且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动作……”。这是幸运还是悲哀?也许,我们可以努力淡化高技术对医患关系的影响,相信只要努力,我们可以做到!

  (2)医患关系不断趋向市场化

  市场为医学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但是市场化为医疗事业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本来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成了与病人交换的筹码。是的,只要我们努力,白衣天使的纯洁光芒会重回身边,让我们行动并期待吧!

  (3)医患关系不断民主化

  在对待疾病的问题上,医患双方地位越来越平等,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民主化。“病人选医生”就是最好的明证。

  (4)医患关系日益法制化

  随着整个社会生活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医患关系的发展还会展现其它的发展趋势,仅从目前状况来说,医患关系在发展趋势方面上述趋势将会不断增强,成为不远的将来医患关系的几个突出特征。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要强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医生与患者沟通,了解与疾病有关的信息,才能够作出更加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例如医务人员一般要询问病史以防不当治疗。另外,患者相对于医务人员来讲,缺少医学知识,主要是在医务人员的安排下接受治疗,所以处于一定的被动和服从地位。因此,医务人员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才能满足患者对医疗信息的需要,并且是医患双方实现平等。还有,医患之间如果没有沟通,缺乏真正互相信赖,与患者或者家属之间发生误解和纠纷就难免了。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如果把即将进行的医疗行为的效果、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医疗措施的局限性和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等等,在实施医疗行为之前与患者或者家属进行沟通,让他们在了解正确的医疗信息后,再作出医疗决定就会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准备,以后出现不令人满意的结果时,能够理解和正确对待,有效减少医疗纠纷。

针对医患关系现状,发展趋势及出现原因,我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几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误诊误治现象,这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才的培养。

  其次,也是当前要重点强调的,加强医患沟通,建立人文关怀的医患模式。这关键在于提高医疗人员的医德和加强全民对医疗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医务人员要始终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尊重患者的尊严和人格,恪守救死扶伤的医德,有效地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全面了解患者,以便为患者更好地服务。患者要理解医学的高风险性和探索性,尊重医务人员,积极配合治疗、恢复和保持健康。

  再次,要强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法律意识。医务人员应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患者也应明确自己的权力与义务,并且强化沟通意识。

  再次,社会应该加大医疗投资,奴隶实现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重视农村地区的医疗发展,完善医疗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对媒体的炒作实施干预。

  总之,我们要我们要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遗余力。

  作为一个医学生,默念着医学生誓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我感到了肩上责任之重大。

篇2:医患关系变化调查报告

医患关系变化调查报告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体制的转变、经济的发展、人们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传统的医患关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挑战,医患关系作为一种在医疗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医生角色与患者角色之间的人际关系也产生了新的动向。

一、医患关系的现状与变化

(一)、医患关系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县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县级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一般在6—8例左右,乡镇级医院每年发生医疗纠纷一般在3—5例左右,而赔偿的数额县级医院一年一般在5—12万元左右。全县有50%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45%的医院发生过因患者对治疗结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院长或医务人员;20%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28%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去世后,其家属不肯运走而陈尸医院。随着医疗科技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规模的扩展、患者就医人数的增加,发生的医患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2007年以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发生医疗纠纷22起,其中2007年发生5起,08年6起,09年1—5月份11起。县中医院一位主治医师曾被患者家属踢伤下身,一乡镇医院院长曾被威胁要从楼上摔下去,县医院一位儿科医生被患者家属围攻,后不得不请来公安干警保护十余小时,今年我县桐林乡一患儿因患“喘息性肺炎”在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停尸于医院抢救室二天,直到公检法三家出动……。

  令人担忧的是,上述事件已不是偶然发生的个别事件,患方向医务人员施暴的事件在全县各医疗单位时有发生,表明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现阶段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患者对医疗诊疗工作和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二是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增高,医疗费用与期望疗效不相符。三是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四是有些医院确实存在因医务人员工作过错,导致损害患者的事情。五是舆论和媒体的报道有失公允,武断地确定医院存在过错,引起公众对医院信誉的质疑。六是有些纠纷的产生完全是患者因经济利益的驱动。

(二)、医患关系的变化

  1、医患关系的间接化

  医学高技术的应用,使诊疗方式正在逐步向自动化、信息化、遥控化发展。医生更多的是通过仪器设备获得病人的生理、生化指标等数据或身体部位的图像摄片,并为自己的诊疗提供依据,使医患之间的沟通减少,关系日渐淡化。长此以往,医患关系将日趋失衡和紧张。

  2、医患交往的经济化

  医院逐渐成为向社会提供医疗保健和服务的特殊经营者,而广大患者也成为坦然享受医疗服务的特殊消费者。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也渗透到医患关系中,医患关系逐渐成为有偿服务的经济关系,患者对医疗费用的关注度也大大提高。

  3、医患关系调节方式的法制化

  随着患者及其家属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患者不再对医院的过错保持沉默和谅解,而是采取多种方式甚至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权益,如请医疗专家、法律专家作为自己的代言人,以求一个“说法”

  4、医患地位的平等化

  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服务供不应求的局面将会逐渐被打破。事实上,这几年患者的自主权倍受关注,从“以病人为中心”到“病人自主选择医院、医生、药店”,都是一种人本意识的强化,医患地位的平等化还体现在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上,这打破了以往医疗方式,医疗过程由医生说了算的封闭局面。

二、产生医患矛盾的主要原因

  医患纠纷的产生,既有医疗体制内的因素,也有医疗体制外的因素;目前学术界认为导致医患纠纷矛盾的主要是社会、医方、患者方三大因素。

(一)社会因素

  1.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国家医疗卫生经济政策和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政府对医疗投入不足。许多医患矛盾的焦点在“钱”上,患者希望少花钱看好病,而医院为了生存、发展,想方设法增加医疗收入,谋求更多的经济效益,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各种经济指标的考核压力是扭曲医疗行为、加深医患矛盾的重要因素。

  2.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医疗保险覆盖面太小,参保群众的个人自付比例过大,大病后巨额医疗费用与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存在着过大的差距,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3.药品配售型市场结构不完善,物价政策不到位。药价虚高是配售型市场结构所导致的,也是引起医药领域腐败和加深医患矛盾的又一重要因素。

  4.媒体对医患矛盾进行不恰当的渲染。部分媒体对医患矛盾过分渲染炒作,缺乏对医疗工作高风险和局限性的理解,片面地将医患关系理解成商业流通中的消费行为关系,一些负面报道的失实,严重伤害了大多数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积极性,也疏远了医患双方的关系。

  5.职业“医闹”的出现,使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和尖锐起来了。

  6.医疗技术、药物技术的水平与医疗需求有一定差距。

  7.宣传、教育的意识形态的反思。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等等。

  8、社会福利事业的国际差距大,社会财政整体医疗投入的不足等。

(二)医方因素

  1.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部分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缺少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病历书写及相关医疗文书的记录不重视,自身行为不规范,不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价值以及应该享有的选择权、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力。职业道德感不强,医疗服务中的欺诈行为、“红包”、“回扣”问题,也是引起医患矛盾的一个方面。

  2.缺乏正确的沟通技巧。良好的沟通技巧可增强病人对医生的信任和依赖性,即使医疗过程中或结果不是很理想,病人也容易理解。反之,就医过程中医生与病人没有进行充分和准确的沟通,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极易引发医患矛盾。

  3.举证倒置、过分谨慎行医。为了防范医疗纠纷,部分医生过分谨慎行医,如履薄冰,怕医疗纠纷,从而过分检查、过分用药、过分治疗,加重了病人的负担,最后有的还是出现差错,就更加谨慎、更加小心,如此不良循环,最终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再紧张。

  4.医疗技术水平不高,误诊、漏诊、治疗效果不理想,甚至发生差错事故是导致医患纠纷的直接原因。

  5.息事宁人,助长了“医闹”的产生与发展。一但发生医疗纠纷,院方为求平安,政府为保和谐,即便院方无过错,也不得不给予患方适当经济补偿,从而助长了患方“医闹”风气的日盛。

  6、医方因素还医院管理科学的不发达,医院管理制度的时代局限性,医院管理者的整体素质的高低不齐等。

(三)患方因素

  1.患者对健康的过高期望与医学常识相对缺乏的矛盾。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健康状况,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和治疗效果抱有很高的期望。实际上,就医疗工作而言,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有一个过程。而每个患者的身心健康和个体差异,也会直接影响着病情的变化和治疗效果。再加上有些疾病是无法预测和治愈的,现代医疗技术还未能达到万无一失的境界。但是患者有时就不能理解,看好病是应该的,看不好就一定是医方的责任。无视医疗工作是高技术、高风险和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一门科学。

  2.患方对医方过高的期望值与有限的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患者来就医时是怀着对医方很高的期望值,一旦治病效果不理想,就误以为医方没有尽心尽职,就要求医方承担责任。特别是病情恶化或死亡时,患方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难以承受这巨大压力,患方会因“人财两空”而迁怒于医方,甚至引发暴力事件,使医方蒙受委屈和损失。也有个别的患者素质太差,总想着少花钱看好病,甚至想看完病后再从医院捞一笔,恶意敲诈医方,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3.患者的维权意识、参与意识增强与法治意识淡漠之间的矛盾。随着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患者对整个疾病治疗过程中的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手术方案及收费情况要求医方及时告知,要求参与对病情诊治方案的选择和决定。当患者感到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障时,极易诱发医患矛盾。而当矛盾发生后,患方常认为通过法律途径不能使自己的权利得到足够的维护,继而采取非理性的维权行为。更有甚者,明知无理,也要通过“医闹”来胁迫医方让步。

  4、国民素质,整体患者的科学水准、道德水准的提升落后。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对策

  医患沟通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

(一)、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措施。应该看到,当前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矛盾是群众越来越高的卫生健康需求与该水平医疗服务的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集中的表现就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而医患关系不和谐,医患矛盾、医患纠纷、甚至医患冲突,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是公立医院,但是相当多医院的正常运行主要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医院设备购置、规模扩大靠收费的积累,医疗服务收入由医院自行支配。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而忽视群众利益。这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就必须研究如何完善医院的运行机制,维护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

  1、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强化质量管理

  在市场经济时代,病人是医院工作的中心,作为医院服务的对象,病人是医院利润的最终来源,拥有病人是医院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病人建立长久而稳定的关系,就需重视病人的利益,了解病人的心理特征、就医行为,给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设法满足其需求。

  改善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管理机制,和医患关系的改进具有共同的基础:企业要以客户为中心,而医患关系的改进也需以病人为中心,企业需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医患关系的改进也必须重视病人利益,给病人让度价值,千方百计满足病人需求。企业通过为客户提供快速、周到、优质的服务来吸引和保持更多的客户,达到企业利润最大,改进医患关系也是为了达到吸引和保持更多病人的目的,实现医院的价值。

  改进医患关系的同时,应狠抓医疗质量。要切实把好“三关”,一是人才建设关,大力培养和引进有用人才,负担科技兴院的重任;二是专科建设关,抓重点、扬特色,努力抓好专科建设;三是科研项目关,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新技术开发,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

  2、对医疗队伍进行教育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1)、转化医护人员治病观念

  一些医护人员把病人当作“零件损坏的机器”,只注重治病,不注意待人。尤其是随着临床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医者对人体越来越小的局部进行越来越深的研究以及越来越专的诊断与治疗,而对于全部整体的人的注意力却逐渐减少,这就在医者思想上不由自主的积淀了“看病只是对付病人某块组织物”的意识。医护人员的头脑中整天充满着各种影像、图示、波形和数据,而患者那种被疾病所折磨的痛苦形象却逐渐模糊不清,淡忘了对于病人作为人所应付出的情感关怀与人文关怀。这种情感“物化”现象,对改善医患关系极为不利,医疗服务模式必须实行“以疾病为中心”向“以患者为中心”转变。

  在医疗服务走向市场的今天,尊重患者的合法权利已成为医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的必须条件。特别是随着我国法律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问题成为医护人员不可回避的问题。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把患者的合法权利变成了若干具体的法律条文,如患者享有知情同意权等等。这相对于以往患者的病历保密,不允许病人翻阅病历等老规矩来说,是医护人员一时还难以适应的。因此,医院必须在组织学习这些法律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2)、强化服务意识,实施病人满意工程

  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作为一种有别于其他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服务,同样要遵循市场规律。人们对健康的关注,是人们对医学也有了更为广泛和全面的了解,观念文化和政治上的种种变化,使得今天的许多患者已不再是逆来顺受的被动方,他们能够在医疗过程中提出更多自己的见解并做出自己的理性决定。维系医疗服务和医患关系的,已不仅仅是医生的医疗技术和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超越技术、经济的尊重的服务。因此,把患者作为医疗服务、医患关系的中心成为健康领域发展的必然要求,要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以病人满意为工作准则和行为准则。

(三)患者的理解和包容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

  良好的医患关系的建立,除了政府部门、医院管理层、医疗队伍的努力之外,患者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许多医疗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患者对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了解不足,对医院寄予不恰当的依赖,对医疗效果抱有过高的期望,一旦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而产生焦躁甚至愤怒心理,导致不理智行为而造成的。

1、让患者充分了解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主动影响和降低患者的期望值

  首先,医学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和探索性,现代医学还有许多未触及的领域,还有许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疑难问题,医疗技术的局限客观的存在着。加上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也存在差异,即使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医疗确诊率仅为百分之七十,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也只在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之间。进医院不等于进保险箱,医生并不是包医百病的神仙,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不能违背。其次,就医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行为,医生看病是一个复杂的高智能过程,除了专业的知识,还必须有一套严谨的就医程序来作为保证。医院的规章制度、运行秩序是经过科学的提炼和总结制定出来的,不能为方便某个人而破例。再者,医护人员作为普通人的一员,也具有大众所具备的七情六欲,过失与缺点,不能苛求医护人员时时刻刻的表现都完美无缺。只有让患者对以上三个方面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患者的期望值才能有所下降。

  期望值作为患者个人主体的主观愿望,医院不能运用硬性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只能够尽自己所能引导患者建立正确合理的期望值。医院可以与广大群众建立互动关系,向社会阐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和非人力因素,让群众了解医院及医护人员的难处,解答例如药品费用为何居高不下等大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取得广大患者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可以开展各种医疗咨询活动,让医护人员走向社会,把各种基本的医疗知识、医疗过程传输给普通民众,自然有助于医院开展工作。

2、对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予以尊重并使之充分享有

  医院医疗服务过程的透明化操作是降低患者期望值最有效的方法。以往患者对医护人员产生的不信任,怀疑其“开大处方”、“赚黑心钱”等,皆因服务过程不透明产生。医院可以采取类似其他一般性服务行业的个性化服务体系,如对同一种病症,可向患者提供不同的处方,由患者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心理紧张程度决定采取哪种治疗方案,这样,医药费用高低,治疗周期长短,都由患者自主选择,降低了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依赖性,也就减少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可能性。

  要建立新型医患关系,作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主体的医院应付出更多的努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实际行动取得社会及大众的理解与支持,寻求自身的完善与发展。

篇3:医患关系调查报告二

医患关系调查报告二

  医患关系本应成为最和谐的人际关系,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关系变得日趋紧张,且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被所医治的患者打骂、伤害,伤医、杀医事件不断上演;媒体舆论充满了公众对医者的幸灾乐祸、挖苦讽刺,甚至伤医、杀医被视为患者维权理所应当的手段之一;医护人员则满腹委屈与愤怒,有的消极怠工,有的全副武装,有的采取防卫医疗。试想,如若医护人员与患者相互敌对、相互失信、相互伤害,那么医疗技术将停滞不前,医疗水平必然变得保守、退却,最后的胜者将是病魔,届时民众的生命将得不到有效保障。新环境下,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1.当前医患关系现状

  医患关系是一种最基本且特定的人际关系。究其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医患关系应定义为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患方),在医疗活动中所建立的特殊人际关系。换句话说,医患关系是个群体关系,它不仅仅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它还会对社会和谐安定造成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医疗体制改革时期,医患关系本应和谐稳定。然而近几年来,医疗纠纷事件逐年上升,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矛盾升级,进而演化成医疗暴力,患者就医时心存疑虑,医生行医如履薄冰,医患双方的诚信严重缺失。据央视新闻20xx年调查显示:59.8%的医务人员受过语言暴力,13.1%受过身体伤害,仅有0.05%的医患冲突是因医疗事故和差错,绝大多数因患者对医疗效果不满意、不信任医生的治疗方案及觉得医护人员态度不好。医院的耳鼻喉科和急诊室最易发生暴力伤医案件。

  医患纠纷的频繁上演,不论是给医方还是患方,甚至给社会秩序,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1)扰乱医院正常的就诊秩序,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2)医患纠纷发生后,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以及人力、物力、精力进行调解处理,但取得的效果却不甚理想;

  (3)医患双方之间的诚信度越来越低,医患矛盾更为尖锐,医患关系更为紧张;(4)医院救死扶伤、医务人员医者仁心的声誉和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

  (5)阻碍临床医疗技术的正常开展以及医疗水平的逐步提高;

  (6)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

2.当前医患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2.1医院方面

  (1)医院管理水平较低,管理观念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医院仍然保持原有的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低,办事效率较低,管理存在漏洞,如就诊程序繁琐、医疗环境复杂、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管理观念还需进一步改进。

  (2)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当前一些医务人员对前来就诊的患者缺乏耐心、细心、关心和爱心,依旧保持看病不看人的传统观念,未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得患者的人格未得到尊重,患者的精神未得到抚慰。

  (3)医院对医务人员的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医院对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只注重业务技术培养,缺少必要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行为建设监督,使得一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冷淡生硬,或者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不正之风,甚至少数个别医务人员出现了贪腐现象。

  (4)医患沟通不到位。良好的医患沟通是医患关系和谐的桥梁,但是目前医院的医疗活动过于强调依靠医疗仪器设备,忽视了医生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患者在医院就诊,希望能够与医务人员多交流沟通,以此获得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信息,然而医务人员往往态度冷淡或寥寥几语,或者沟通内容往往过于专业化,使得患者一头雾水或听不懂,导致医患沟通不通畅,远远未达到沟通目的

  (5)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较低。医学是一门需要不断进步的科学,医疗技术日新月异,加之医疗对象千差万别,要求医院的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技术水平;但现实中,一些医院尤其基层医院往往对技术水平缺乏追求,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不足,经常出现漏诊、误诊,或者责任心不强,忽视了患者病情的复杂性,延误最佳就诊时机,造成误治的严重后果,也引发医疗投诉甚至医疗纠纷。

  2.2患者方面

  (1)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与医学水平本身局限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医学知识未全面普及,患者的医学知识相对缺乏,加上综合素质和理解能力的参差不齐,不能正确认识医学的特殊性和局限性,也不能充分理解医疗工作的高风险,从而在就诊时对医务人员寄予过高的期望,一旦医疗效果达不到患者期望的结果或与患者期望的结果有偏差,就可能引发医疗投诉甚至医疗纠纷。

  (2)患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申诉渠道不通畅。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健全与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如果对医疗服务或医疗效果不满意,会借助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但是这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患者在全部就医人群中只占少数。实践中由于患者法律意识淡薄,发生医患矛盾时申诉渠道的不通畅,维权成本较高,加之社会上职业医闹的影响,患者维权往往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如在医院拉横幅、打砸医院、殴打伤害医务人员等。

  (3)医患之间的低信任度。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重视,以及自主参与意识的增强,患者不安于被动的求医角色,在涉及自身健康的每一个细节上都想知道的更加清楚透彻,但实践中医疗服务往往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如诊疗过程中对检查、用药不透明,医院的价格公示栏形同虚设,侵犯了患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诊疗过程中收受红包、过度检查、开大处方等,极大损害了医务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使得一些患者在就诊时先入为主的对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不信任或存有怀疑,加剧了医患之间信任度的大幅滑坡。

  2.3其他方面

  (1)医疗体制改革不到位。目前,新一轮的医改正在逐步推行、不断探索中,尚未形成成熟的体系,而医患关系也是对医疗体制改革的一种挑战,需要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和维护。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问题仍然在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中存在,高投入的医疗费用与患者低水平的收入矛盾突出,当患者期望值较高,而医疗结果与期望值差距甚远便会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产生医患矛盾。

  (2)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不同地区间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目前医疗体制下,医疗优势资源往往集中于大城市大医院,而基层医院尤其贫困山区或者农村的医疗资源获得较少。在医疗资源相对充足的大医院,物资、人员、技术以及设备都可以应付各种紧急事件,相比之下,基层医院则难以应对,这也会在某种层面上引起医患矛盾。

  (3)媒体舆论的错误导向。随着传播媒介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事件的公开透明度越来越高,社会公众可以借助各种网络媒介发表自己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看法。然而,由于部分媒体记者在报道事件时失实,未调查清楚便加以报道评论,片面的将医疗纠纷的责任归咎于医方,公开对医院及医务人员进行谴责,导致社会公众在不明事实的情况下发表错误或者带有偏见的言论,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社会公众,也极大地损害了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形象,使得社会公众对医方产生不信任或敌对心理,更加加深了医患矛盾。

  (4)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规范医疗卫生行业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患者的利益,但从总体来看,整个医疗卫生行业仍然缺乏完备健全的法律法规来防范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缺乏必要的政策规定来缓解纠纷、解决问题,使得部分患者撇开法律途径维权,反而采取非正常甚至偏激手段进行维权,更加激化了医患矛盾。

3.解决医患关系问题的对策

  3.1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制,明确政府维护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运用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体现社会的公益性,同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推动医院积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政府对医药卫生行业的经费投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放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增加可报销的诊疗项目,降低个人支付比例,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制定完善、合理的医疗价格体系,提高就诊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降低化验、检查等费用,合理收治患者,降低医疗费用;结合地区差异,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切实落实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缓解患者看病就诊难的现状,消除人民群众看病贵的思想,从宏观角度上减少医患矛盾。

  3.2加强医院管理,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医务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优化医院就诊环境,简化就诊程序,明确收费标准,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借鉴国外医院先进管理经验,吸取先进的医院管理观念,改变原有的医院管理模式,注重培养教育医务人员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严格完善的医疗服务标准,通过定期学习、培训、考核,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注重提高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技巧,改进医患沟通方式,耐心倾听患者诉说,运用亲切、通俗的语言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取得患方对医务人员的信任,与患方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3.3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动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

  网络媒体是医疗卫生行业与社会大众进行沟通的桥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能够有力推动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由于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关注问题,媒体往往会参与到发生的医疗事件之中,它们的报道对医患关系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医疗机构应当重视与网络媒体的关系,及时向网络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信息,让网络媒体在第一事件了解事实真相,第一时间据实报道,让社会大众了解事实真相,发挥正面的舆论引导作用。此外,医疗机构还应主动联系网络媒体,定期宣传医患关系和谐健康、团结向上的形象,报道宣传医院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等,传递正能量,让社会大众重塑对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重新树立对医院、医务人员的良好信任,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3.4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医学是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于一身的一门科学,有太多的未知领域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这也就决定了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疗服务的效果是否让患者满意,服务态度是否让患者觉得满意,都是当前医患关系的焦点。然而目前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不论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侵权责任法》,均没有系统、全面地对医患关系之间可能存在的问题作出规定,加之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举证难,在出现医患纠纷时患方往往避开法律途径寻求救助。因此,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在立法上平衡医患双方的权益,引导医患双方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还应积极探索完善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如设立第三方调解机构,通过该机构的介入,将医疗纠纷引出医院,由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处理,既能降低医患双方的维权费用,也能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取得医患之间的信任,将医疗纠纷处理向健康方向引导。

  3.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社会公众对医疗知识的了解,全面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大众获得医疗信息有了捷径,但由于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面对网络的海量信息,患者很难甄别良莠,因此仍需要医学专业人员的帮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应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防病治病知识,让社会大众了解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体,提高社会大众对医疗技术存在特殊性、局限性及高风险性的认识,缩小医患之间的医疗知识差距。只有让患者认识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局限性和高风险性,了解医务人员为保护患者生命健康付出的艰辛,才会真正理解医务人员,进而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