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安全保卫制度

房地产公司安全保卫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篇2:学校夜间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夜间安全保卫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后应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的门窗、电器是否关闭,并锁好各楼的大门锁。

  二、按时打开和关闭报警器、路灯,并检查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每小时在校内巡逻检查一次,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

  四、接好电话,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及时通知领导。

  五、夜班期间,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对确需进校的人员、车辆要做好记录。

  六、任何人无领导批条,不能携带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间不准睡觉、会客,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篇3:烟花爆竹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仓库守护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2、烟花爆竹仓库应做到"三防",人防、犬防与安全报警设施。

  3、仓库守护员、门卫严禁饮酒上岗,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

  4、作好进出库区人员检查、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5、值班人员应每隔1小时对库区内外巡逻一次。在麦收、秋收、清明、春节等易出现流动火源时,应增加巡逻次数。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消除事故隐患。

  6、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在距库房50m内严禁使用火炉取暖、做饭。

  8、必须保证报警设施有效。

  9、保管员应经常对库内商品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代开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