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机械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综合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

  三、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地址: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职工人数:主要原材料:

  主要产品:产量:

  周边情况:居民区、山坡、河流、交通道路等。

  (二)设备设施

  厂房结构:层次:

  主要设备:危险性较大设备:

  危险性较大车间部位,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

  四、危险性分析

  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以及中毒事故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机电设备、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等。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一)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并在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二)安全科长担任现场协调员。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机构成员,负责向各自部门传达指挥机构的各种命令,并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间应由现场值班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常住公司保安人员、值班人员组成各行动小组。

  (四)行动小组组成及职责

  行动小组包括:通信小组、疏散疏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

  紧急搬运小组、紧急救护小组、警戒治安小组。

  1

  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传递来自总指挥、各成员、各行动小组之间的各种信息、命令;负责外部报警及接警。

  2

  在启动紧急疏散命令后负责现场疏散疏导工作,确保疏散路线畅通,确保人员安全快捷的撤离到指定集合地点。清点集合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3

  在发生火灾时负责扑灭初期火灾。此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

  4

  负责抢救或协助抢救被困伤员、贵重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此小组由物流和人事部门担任。

  5

  负责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并送医院救治。

  6

  负责或协助进行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现场警戒,治安。

  七、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贯彻“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实施应急救援。

  八、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需要进行的现场处置。例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吸附、危险设施、电气设施、管道阀门的关闭;消防自救、紧急搬运;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等。

  (1)个体防护;

  在需要进行现场处置时,处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呼吸防护用品、隔热手套、绝缘手套等。

  (2)紧急关闭;

  为防止险情扩大或出现新的险情在疏散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紧急关闭。应事先制定简明的紧急关闭程序张贴于现场。

  (3)消防自救;

  义务消防员应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达后,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火灾的初步扑救工作。

  (4)紧急搬运;

  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进行人员、物品的抢救和搬运。

  (5)紧急救护;

  在医疗救援机构赶到前,应对伤员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以减少人员受到更大的伤害。

  (6)现场警戒治安:

  为保证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救援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由警戒治安小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的畅通进行。

  (7)外部救援支持:

  按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方式进行求救。报警时语言要清楚、讲清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后应到路口迎候引导救援车辆。

  (8)善后处理:

  在全部救援行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和场外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在专业救援机构的指导下派员进入现场进行再次确认,险情是否已经排除,并检查是否有未被发现的其他隐患存在。

  (9)确认险情已经排除,

  总指挥下达解除紧急情况及现场警戒命令后,各部门人员应有秩序的进入工作场地,检查现场损失情况,并逐级报告。

  (10)应积极协助公安、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

  进行必要的对员工及伤者家属进行安抚。

  九、应急响应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

  (1)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即时报告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5)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6)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2

  (1)发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重伤,无人员死亡),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镇安监站。

  (2)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现场。

  (3)安全部门应立即带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责任部门组织抢救,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结案后,由安全部门将事故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等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公司总经理。

  (二)火灾事故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

  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6、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六)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措施

  1、公司保安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等情况,或接到员工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保卫科。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作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2、接报案后,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到达现场确认。保安员、值班人员应携带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3、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并立即报“。

  4、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5、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6、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7、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附:

  (一)

  (二)外部支持机构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2、急救报警:120

  3、治安报警:1104、交通报警:1225、县[区]安监局:6、镇安监站:

篇2: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水泥生产风险和防范生产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26)

  (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验应急预案》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师》(AQ/T9002—2006)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2000t/d熟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等灾难的应急救援。符合Ⅳ级及Ⅳ级以上事故应急响应。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针对本公司旋窑水泥系统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和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根据2000t/d熟料生产规模和危险因素的实际情况,本预案包含了专项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上为本,强化管理。把保障职工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保龄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得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做到常备不懈。

  2.1生产经营单位

  2.1.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云南滇东水泥有限公司滇锦粉磨分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80万吨水泥生产线工程

  建设地点:陆良县大莫古镇麻舍所村

  法定代表人:杨洪祥

  建设性质:新建

  2.1.3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布局情况

  本单位周边无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周边属农业环境。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火灾和爆炸危险性

  1、火灾:能够引起燃烧的物质遇到明火、高热或火星引起燃烧,造成火灾。

  主要潜在的火灾危险是在易燃及可燃物贮存、加工、输送的设施与地方,如:煤粉制备、收集、输送、除尘全过程、电缆夹层、危险品库、油库区、变压器区等。易燃及可燃物质泄漏遇到明或火星引起燃烧,造成火灾;设备润滑油泄漏引起火灾。

  2、化学性爆炸:除尘系统、贮油糟罐、电气设备。

  3、电火花、电弧和电气设备部件的高温以及高压静电火花等是引起可燃气体、可燃粉尘及其他可燃、易燃物质爆炸的点火源之一。

  4、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若曝晒、受热、过量充装、混装、违规装卸等,均可能发生爆炸,若瓶内盛有可燃气体(溶解乙炔),气瓶爆炸后还可能引起猛烈的燃烧。

  5、室内通排风管线可因不定期清理,通排风不畅通,有可能发生可燃或易燃粉尘的积聚,遇火源发生燃烧或爆炸。如厂房内疏散通道不畅通等原因,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等事故,将扩大受灾程度。

  2.2.2物理性爆炸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空气储罐、检修中使用的焊割气体钢瓶等属压力容器,存在着物理性爆炸的危险。

  2.2.3中毒

  指有毒有害物化学物质经呼吸道、皮肤、口进入人体,累积达一定量,与人体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示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通常表现为;不适、恶心、窒息、休克、死亡等症状。

  3.1应急组织体系

总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小组)

副总指挥

事故调查组

  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1)总指挥:孔令桥

  2)副总指挥:魏光荣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孔令桥(总经理)、魏光荣(工程师)、缪国建

  4)各专业组组长

  1)事故调查组:李惠(办公室主任)

  2)安全环保组:罗从颜(安全科科长)

  3)事故处理组:缪国建(主任)

  4)疏散撤离组:孟治平

  5)抢险救护组:杨建文

  6)后勤保障组:杨红忠

  7)生产调度组:郭家华

  3.2.3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和应急队伍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决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各级人员的职责

  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各专业组的职责

  1)事故调查组:

  ①协助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做好事故报警;

  ②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果断地处理事故;

  ③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各事故处理情况;

  4)疏散撤离组

  负责疏散撤离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和可能涉及到的周围人群。

  5)抢险救护组

  ①负责抢救中毒人员;

  ②发生一般火灾爆炸时,迅速采用灭火器具灭火;

  ③发生大的火灾爆炸时,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同时用泡沫、雾状水对发生火灾部位灭火。

  6)后勤保障组

  ①负责通信方式或线路及信息交流畅通。

  ②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及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7)生产调度组

  负责全厂生产系统的平衡调度。

  (4)各生产单位

  1)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

  2)负责监督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劳动经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当事故发生时按应急响应等级、程序向公司各有关部门报告。

  (5)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1)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的技持配合时,公司行政部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要求,请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2)事故灾难造成突环境污染事件时,公司行政部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相应在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事故灾难造成跨单位、部门的或者影响特别重大的,由公司协调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总部。

  第四条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防火防爆预防措施

  1)经常保持生产易燃易爆粉尘、气体的生产厂房内设置的通风设施完好,防止易燃易爆性粉尘、气体积累。

  2)定期对CO红外线分析仪和温度监测报警器、系统中的防爆阀、避雷设施、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有效性。

  3)确保爆炸和火灾危险性场所配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和灯具、开关的完好性。

  4)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有效性。

  5)生产、储存装置的计量、监测、报警仪表必须齐备、完好、可靠,并定期校验。

  4.1.2预防中毒措施

  1)加强对生产设备、储存设施的封闭检查,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逸出扩散。

  2)保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3)煤粉、有毒操作岗位应配备正压自给式呼吸器、防毒物渗透工作服,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4)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沐浴更衣。实行定期体检。

  4.1.3消防措施

  1)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2)确保消防车通道、专用消防栓、消防水原、灭火器材以及在紧靠急情况下处理事故的消灭设施完好。

  3)禁止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禁止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标定警戒线,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

  4)进入禁火区域内机动车辆,在其排气管上应加装阻火器。严禁电瓶车进入禁火区。

  5)列为重大危险管理的特种设备应报当地质监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2预警行动

  各生产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研究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1)各生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公司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急预案,实行紧急抢救,当接到Ⅱ以上响应标准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以

第六条

  5.1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实施;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市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5)Ⅳ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请求实施救援。

  5.2响应程序

  5.2.1应急准备

  进入应急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情况严重时,公司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立即通知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根据需要迅速指派有关人员和专家到现场指导救援。

  5.2.2应急响应程序

  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通知领导小组,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和资料;

  2.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领导,情况严重时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3.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指挥;

  4.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指挥;

  5.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物资、环保等项工作;

  6.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

  5.2.3指挥与协调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救援;需其他单位配合的,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5.2.4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款,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煤粉爆炸事故,煤气火灾、爆炸事故,煤气中毒事故。针对上述事故,应急救援应采取下列方案和处置要点开展工作。

  5.2.4.1一般处置方案

  (1)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事故危险区域,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2)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立即派出经专门训练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防护(隔热、防毒等)装备及检测仪器;

  (4)立即通知职工医院做好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5)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预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5.2.4.2煤粉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

  发生煤粉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时注意:

  (1)及时切断所有通向现场的能源供应,包括煤、电源等,用大量水补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启动煤粉生产装置。

  (2)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防止非抢救人员进入。

  (3)进入煤粉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戴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它不适合的器具。

  (4)在爆炸事故发生后,爆炸地点40m内不得有火源。

  5.2.4.3煤气中毒事故处置要点

  旋窑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尾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

  迅速查找泄漏点,切断气源,防止有毒气体继续外泄;

  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当超出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当地人们政府报告;

  设置警戒线、疏散人员;

  迅速将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危险区,送至空气新鲜处,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现场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医务室急救;

  中毒较严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派医务人员到现场急救;

  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并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急救;

  中毒者在未恢复知觉前,应立即用车辆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务人员护送。

  5.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按响应分级标准要求,分别保送有关部门。

第六条

  1、进行事故现场洗消,消除事故后果影响。

  2、对污染物进行现场清理。

  3、恢复生产秩序。

  4、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善后赔偿。

  5、对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

  6、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七条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不得任意关机,确保通信联系畅通。

  7.1.2紧急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6946832总指挥(总经理):13732746157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13887416968生产部:6946060当地政府:6981120

  7.1.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公司各部门发布救援信号一律用电话联系;

  7.1.4危险区警戒线为黄黑色带,警戒哨佩戴黄色袖标,救援车辆贴黄色通行证。

  7.2日常工作保障

  7.2.1由公司组织各管理部门及各生产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下达《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2.2生产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生产工艺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开具《工作联络单》,下发至各责任部门(车间)安排整改;

  7.2.3安全科对各生产单位的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应急器材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开具《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3.4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特种设备及其它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公司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7.2.5各生产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相关部位(或岗位)每天指定专人进行一定专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7.3治安保障

  公司保卫科负责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重点设备的保护,动员和组织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7.4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4.1宣传:各单位要按本应急预案向员工广泛宣传并说明企业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7.4.2培训: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教育。

  7.5演练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八

  8.1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

  Ⅱ级(重大事故)响应;

  Ⅲ级(较大事故)响应;

  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8.2响应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

  煤粉爆炸、煤气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机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造成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1亿元(含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Ⅱ级(重大事故)响应;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Ⅲ级(较大事故)响应;

  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造成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粉爆炸、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造成30人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社会影响等。

  8.3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为陆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4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组织修订,并由公司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8.5制定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制定与解释。

  8.6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7组织机构及通信联络名单

  组织机构及通信联络名录见下表。

  应急组织机构及通信联络名录

序号 应急救援组织 姓名 职务 办公室
电话
手机
1 值班联系电话 当天值班人员
2 总指挥 孔令桥 总经理 6946060 13732746157
3 副总指挥 魏光荣 工程师 6946972 13887416968
4 指挥中心成员 缪国建 主任 6946158 13577366790
5 陈双云 班长 6946905 13988975781
6 郭家华 班长   13577376121
各专业组组长
7 事故调查组 李惠 办公室主任 6946689 13987422278
8 安全环保组 罗从颜 保卫科科长   13529883676
9 事故处理组 缪国建 主任 6946158 13577366790
10 疏散撤离组 孟治平   6946832 15911458774
11 抢险救护组        
12 后期保障组   副经理    
13 生产调度组        
应急咨询电话        
政府有关部门电话        
当地政府        
当地主管部门   安全站站长    
消防部门        
火警     119  

篇3:现场生产线碱烧伤应急预案

生产线碱烧伤应急预案(现场预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生产线作业人员防止碱烧伤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的事故应急措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使用烧碱液,存在碱烧伤的可能性的岗位。

三、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在碱液配制搅拌过程中,碱液容易溅出伤人。

四、事故模式及后果

  碱液溅出,一旦接触到身体裸露部位将造成皮肤烧伤,严重者甚至毁容或危及生命。

五、现场应急措施

  操作人员发生碱烧伤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冲洗烧伤部位,然后用1%的硼酸溶液洗,涂烫伤膏。重伤事故进行以上处理后,马上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

六、报警与通讯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和安全科。如烧伤严重,由现场负责人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帮助。同时,安全科组织人员及车辆先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进行救护。

七、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发生碱烧伤事故后,同班组其他成员必须为受伤人员进行伤口清洗及涂抹烫伤膏,同时,由现场负责人与当班人员组成临时抢救小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八、防护救援装备

  1%的硼酸溶液,烫伤膏,医用酒精、棉球。

九、应急预案实施职责

  事故发生后,事故急救小组按如下要求进行事故急救:

  组长:安全科长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组员:车间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时的当班人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及时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保护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