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他人不得进入水处理室,外来人员参观学习,需经有关部门同意。
3.水处理室试剂品应有标签注明,摆放整齐,妥善保管。
4.炉水取样要先冷水,后放炉水;阀门开启适当,防止烫伤。
5.水质化验要认真细心,保证进炉水质量,并认真做好化验记录。
6.如进水处理设备失效再生时,要挂上停用牌,防止误操作。
篇2: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铸造类】
1、操作者应经培训,持证上岗操作。
2、操作者在对锅炉点火运用前必经做好对各部位的检查,确保各部位的完好、正常。
3、锅炉运行中,应随时观察锅炉中的储水量,保证在规定位置,严禁缺水。
4、锅炉在运行中,蒸汽压力应限定在锅炉规定的额定范围内,严禁超压运行。
5、操作者对使用的燃料—煤,不能使用碎末或超大块,并做到勤加、少加与勤扒炉(煤)渣,使燃煤充分燃烧,节约能源。
6、操作者对使用的煤,在添加时,应认真挑拣出其中杂物,特别要防止雷管等爆炸物混铲入炉中。
7、如发生锅炉停水时,应立即压火不准再烧,采取保温措施,使锅炉中保留一定的水量。
8、如万一发生锅炉水烧干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将炉膛燃煤扒出、熄灭。并打开蒸汽阀,使蒸汽排除,但绝对禁止向锅炉中加水,以免发生突然强大增压而发生爆炸的危险事故。
9、锅炉压力表应定期请品管部计量,以保证压力表的准确性、有效性。
10、锅炉应由有关部门进行特殊设备的定期检查,以保证运行的良好性、安全性。
11、锅炉设施上不准掛放烘烤各种物品。锅炉应每周进行清扫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