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施工方关于不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汇报
地税局:
我单位是高铁的施工方,承租了土地临时用于高铁建设。贵局欲征收我单位因承租该土地发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单位认为该税务征收不当,理由如下:
一、我单位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格纳税主体
1、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15号)第4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我单位不是该土地的产权人,因此不是土地使用税适格纳税主体。
2、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不包括与适格纳税人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方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必然要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该土地使用权,产生经济效益,其中出租土地使用权正是其合法行使用权利的方式之一。而出租土地使用权必然产生承租方,承租方的义务是根据承租合同支付租赁费,而不是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求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于法无据,明显不当。
3、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能转移纳税义务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因此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不能转移纳税义务。
二、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不适用临时用地行为
1、财税[20**]56号文件规范的行为不包括临时用地行为
财税[20**]56号文件出台的一个深层次背景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外,一律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然而现实情况是,随着中国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很多地区已普遍存在,由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流转还很不规范,致使很多地方大量出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隐形市场,在这种形势下,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56号文件。其适用前提是:一是流转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必须是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不包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二是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也就是未办理权属证明。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的目的,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财税[20**]56号文件规范的是因农村城镇化带来的需要取得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而未取得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不包括我单位为完成施工任务而临时用地的行为,况且我单位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是未利用地,根本无适用该文件的余地,因此对该文件不能作扩大化解释。
2、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不包括乡镇行政区域。
根据《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政发(20**)50号])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乡行政区域,如果欲在乡行政区域征税,也只能在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工矿区范围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同属一个行政级别。本案中出租的土地应为乡镇行政区域,自然不在征收土使用税的范围之内,地税局将该办法规定的乡行政区域理解为不包括镇辖区,我们认为这种理解不符合国家行政区划标准。
三、本案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低于低于土地使用税的说法不能成立。
税务局有一种说法,即土地出租方共收租金为万,而应税费用为万,如果让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则其不但不挣钱,反而得倒贴钱,这不正常,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原因有二:一是从逻辑角度分析,如果该土地使用权人确实应当纳税,则无论该土地是否出租,根据税法必须照章缴纳,因此根本不存在正常利用该土地产生经济效益反而倒贴钱一说;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办法为从量计征,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与租金根本无任何关系。
四、对同类问题应当慎重处理。
据我们所知,高铁通过省辖区很长,沿路施工企业不少,可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这不是个别情况,因此我们建议税务局慎重处理。
鉴于上述理由,我单位恳请地税局充分考虑我们的意见,取消不当征收。
篇2:高铁施工方不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汇报
高铁施工方关于不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汇报
地税局:
我单位是高铁的施工方,承租了土地临时用于高铁建设。贵局欲征收我单位因承租该土地发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我单位认为该税务征收不当,理由如下:
一、我单位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格纳税主体
1、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15号)第4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我单位不是该土地的产权人,因此不是土地使用税适格纳税主体。
2、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不包括与适格纳税人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方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必然要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该土地使用权,产生经济效益,其中出租土地使用权正是其合法行使用权利的方式之一。而出租土地使用权必然产生承租方,承租方的义务是根据承租合同支付租赁费,而不是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要求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于法无据,明显不当。
3、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能转移纳税义务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因此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不能转移纳税义务。
二、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不适用临时用地行为
1、财税[20**]56号文件规范的行为不包括临时用地行为
财税[20**]56号文件出台的一个深层次背景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外,一律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然而现实情况是,随着中国农村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很多地区已普遍存在,由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流转还很不规范,致使很多地方大量出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隐形市场,在这种形势下,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56号文件。其适用前提是:一是流转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必须是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不包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二是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也就是未办理权属证明。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的目的,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财税[20**]56号文件规范的是因农村城镇化带来的需要取得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而未取得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不包括我单位为完成施工任务而临时用地的行为,况且我单位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性质是未利用地,根本无适用该文件的余地,因此对该文件不能作扩大化解释。
2、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不包括乡镇行政区域。
根据《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政发(20**)50号])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乡行政区域,如果欲在乡行政区域征税,也只能在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工矿区范围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同属一个行政级别。本案中出租的土地应为乡镇行政区域,自然不在征收土使用税的范围之内,地税局将该办法规定的乡行政区域理解为不包括镇辖区,我们认为这种理解不符合国家行政区划标准。
三、本案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低于低于土地使用税的说法不能成立。
税务局有一种说法,即土地出租方共收租金为万,而应税费用为万,如果让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则其不但不挣钱,反而得倒贴钱,这不正常,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不能成立。原因有二:一是从逻辑角度分析,如果该土地使用权人确实应当纳税,则无论该土地是否出租,根据税法必须照章缴纳,因此根本不存在正常利用该土地产生经济效益反而倒贴钱一说;二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办法为从量计征,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与租金根本无任何关系。
四、对同类问题应当慎重处理。
据我们所知,高铁通过省辖区很长,沿路施工企业不少,可能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这不是个别情况,因此我们建议税务局慎重处理。
鉴于上述理由,我单位恳请地税局充分考虑我们的意见,取消不当征收。
篇3:大体积砼的施工方案
大体积砼的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一座集商业、办众公寓为一体的现代化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九千余平方米。结构型式为框支剪力墙结构。本工程地下室为消防水池、水泵室、配电室及发电机室,一层至三层主要有商业及办公用房,四层起为公寓。本工程有地下室部分基础采用振动沉管灌注桩基,筏板基础,承台设计底标高-4.5米,基础底板厚度为500,采用C40防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S8,整个基础底板的混凝土量约为1000立方米。计划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灌时间为一个日历天数。
二、施工准备工作
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技术要求比较高,特别在施工中要防止混凝土因水泥水化热引起的温度差产生温度应力裂缝。因此需要从材料选择上、技术措施等有关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才能保证基础底板大体积混凝土顺利施工。
1、材料选择
(1)水泥:考虑普通水泥水化热较高,特别是应用到大体积混凝土中,大量水泥水化热不易散发,在混凝土内部温度过高,与混凝土表面产生较大的温度差,便混凝土内部产生压应力,表面产生拉应力。当表面拉应力超过早期混凝土抗拉强度时就会产生温度裂缝,因此确定采用水化热比较低的矿渣硅酸盐水泥,标号为525#,通过掺加合适的外加剂可以改善混凝土的性能,提高混凝土的抗渗能力。
(2)粗骨料:采用碎石,粒径5-25mm,含泥量不大于1.选用粒径较大、级配良好的石子配制的混凝土,和易性较好,抗压强度较高,同时可以减少用水量及水泥用量,从而使水泥水化热减少,降低混凝土温升。
(3)细骨料:采用中砂,山砂(45%)+人工砂(55%),平均粒径大于0.5mm,含泥量不大于5.选用平均粒径较大的中、粗砂拌制的混凝土比采用细砂拌制的混凝土可减少用水量10%左右,同时相应减少水泥用量,使水泥水化热减少,降低混凝土温升,并可减少混凝土收缩。
(4)粉煤灰:由于混凝土的浇筑方式为泵送,为了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便于泵送,考虑掺加适量的粉煤灰。按照规范要求,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时,其粉煤灰取代水泥的最大限量为25%.粉煤灰对水化热、改善混凝土和易性有利,但掺加粉煤灰的混凝土早期极限抗拉值均有所降低,对混凝土抗渗抗裂不利,因此粉煤灰的掺量控制在10以内,采用外掺法,即不减少配合比中的水泥用量。按配合比要求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所掺加粉煤灰量。
(5)外加剂:设计无具体要求,通过分析比较及过去在其它工程上的使用经验,混凝土确定采用“山峰牌”(减水剂),每立方米混凝土2kg,减水剂可降低水化热峰值,对混凝土收缩有补偿功能,可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
2、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采用由本公司搅拌站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因此要求混凝土搅拌站根据现场提出的技术要求,提前做好混凝土试配。
(2)混凝土配合比应提高试配确定。按照国家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及《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3)粉煤灰采用外掺法时仅在砂料中扣除同体积的砂量。另外应考虑到水泥的供应情况,以满足施工的要求。
3、现场准备工作
(1)基础底板钢筋及柱、墙插筋应分段尽快施工完毕,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基础底板上的地坑、积水坑采用组合钢模板支模,不合模数部位采用木模板支模。
(3)将基础底板上表面标高抄测在柱、墙钢筋上,并作明显标记,供浇筑混凝土时找平用。
(4)浇筑混凝土时预埋的测温管及保温随需的塑料薄膜、草席等应提前准备好。
(5)项目经理部应与建设单位联系好施工用电,以保证混凝土振捣及施工照明用。
(6)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后勤人员、保卫人员等昼夜排班,坚守岗位,各负其责,保证混凝土连续浇灌的顺利进行。
三、大体积混凝土温度和温度应力计算(计算附后)
根据业主及设计要求,对基础底板混凝土进行温度检测;基础底板混凝土中部中心点的温升高峰值,该温升值一般略小于绝热温升值。一般在混凝土浇筑后3d左右产生,以后趋于稳定不在升温,并且开始逐步降温。规范规定,对大体积混凝土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温措施,并按需要测定浇筑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将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25度;本工程设计无具体要求,即按规范执行。表面温度的控制可采取调整保温层的厚度。
四、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1、施工段的划分及浇筑顺序
由于基础底板尺寸不大,底板厚度均为500mm,因此基础底板为一个自然施工段。混凝土的浇筑顺序由A至E轴方向从1到27轴向后浇灌。基础底板外侧四周砌筑240厚砖墙,然后水泥砂浆找平层,采用逆作涂膜防水,在851涂膜防水层上抹1:3水泥砂浆3d后作外侧模板。基础底板上的预留基坑、积水坑部位采用组合钢模板支模,不合模数的部位采用木模板支模。
2、钢筋
钢筋加工在现场钢筋场进行,暗梁主筋采用闪光对焊连接,底板钢筋采用冷搭接。基础底板钢筋施工完毕进行柱、墙插筋施工,柱、墙插筋应保证位置准确。基础底板钢筋及柱、墙插筋施工完毕,组织一次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3、混凝土浇筑
(1)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运输车运到现场,采用2台混凝土输送泵送筑。
(2)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分区定点、一个坡度、循序推进、一次到顶”的浇筑工艺。钢筋泵车布料杆的长度,划定浇筑区域,每台泵车负责本区域混凝土浇筑。浇筑时先在一个部位进行,直至达到设计标高,混凝土形成扇形向前流动,然后在其坡面上连续浇筑,循序推进。这种浇筑方法能较好的适应泵送工艺,便每车混凝土都浇筑在前一车混凝土形成的坡面上,确保每层混凝土之间的浇筑间歇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时间。同时可解决频繁移动泵管的间题,也便于浇筑完的部位进行覆盖和保温。
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间歇时间不得超过6h,如遇特殊情况,混凝土在4h仍不能连续浇筑时,需采取应急措施。即在己浇筑的混凝土表面上插12短插筋,长度1米,间距50mm,呈梅花形布置。同时将混凝土表面用塑料薄膜加草席覆盖保温。以保证混凝土表面不受冻。
(3)混凝土浇筑时在每台泵车的出灰口处配置3~4台振捣器,因为混凝土的坍落度比较大,在1.5米厚的底板内可斜向流淌1米远左右,2台振捣器主要负责下部斜坡流淌处振捣密实,另外1~2台振捣器主要负责顶部混凝土振捣。
(4)由于混凝土坍落度比较大,会在表面钢筋下部产生水分,或在表层钢筋上部的混凝土产生细小裂缝。为了防止出现这种裂缝,在混凝土初凝前和混凝土预沉后采取二次抹面压实措施。
(5)现场按每浇筑100方(或一个台班)制作3组试块,1组压7d强度,1组压28d强度归技术档案资料用;l组作仍14d强度备用。
(6)防水混凝土抗渗试块按规范规定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2组。考虑本工程不太大,按规定取2组防水混凝土抗渗试块。
5、混凝土测温
(1)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时应设专人配合预埋测温管。测温管的长度分部为两种规格,测温点约布置见附图2.测温线应按测温平面布置图进行预埋,预埋时测温管与钢筋绑扎牢固,以免位移或损坏。每组测温线有2根(即不同长度的测温线)在线的上断用胶带做上标记,便于区分深度。测温线用塑料带罩好,绑扎牢固,不准将测温端头受潮。测温线位置用保护木框作为标志,便于保温后查找。
(2)配备专职测温人员,按两班考虑。对测温人员要进行培训和技术交底。测温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按孔测温,不得遗漏或弄虚作假。测温记录要填写清楚、整洁,换班时要进行交底。
(3)测温工作应连续进行,每测一次,持续测温及混凝土强度达到时间, 强度,并经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停止测温。
(4)测温时发现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与部门温度之差达到25度或温度异常,应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5)测温采用液晶数字显示电子测温仪,以保证测温及读数准确。
6、混凝土养护
(1)混凝土浇筑及二次抹面压实后应立即覆盖保温,先在混凝土表面覆盖二层草席,然后在上面覆一层塑料薄膜。
(2)新浇筑的混凝土水化速度比较快,盖上塑料薄膜后可进行保温保养,防止混凝土表面因脱水而产生干缩裂缝,同时可避免草席因吸水受潮而降低保温性能。
(3)柱、墙插筋部位是保温的难点,要特别注意盖严,防止造成温差较大或受冻。
(4)停止测温的部位经技术部门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后,可将保温层及塑料薄膜逐层掀掉,使混凝土散热。
五、主要管理措施
1、拌制混凝土的原材料均需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注意各项原材料的温度,以保证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与理论计算基本相近。
2、在混凝土搅拌站设专人掺入外加剂,掺量要准确。
3、施工现场对商品混凝土要逐车进行检查,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温度,检查混凝土量是否相符。混凝土温度应控制在l~l寸之间,同时严禁混凝土搅拌车在施工现场临时加水。
4、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间歇时间不得超过3~5h,同时已浇筑的混凝土表面温度在未被新浇筑的混凝土覆盖前不得低于 度。
5、试验部门设专人负责测温及保养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
6、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基槽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7、加强混凝土试块制作及养护的管理,试块拆模后及时编号并送入标养室进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