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审计工作底稿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管理和使用,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是出具审计报告、明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依据。
第三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实施审计的时间;
(三)审计过程记录;
(四)审计查出问题及其依据;
(五)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的部门,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录的事实的认证及部门主管人员签字;
(六)审计单位意见;
(七)索引号及页次;
(八)编制人员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九)复核人姓名及复核日期;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四条 审计工作底稿附有的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记录:主要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主要负责人、内部机构设置、管辖范围,财务数据等,企业单位经营目标、经营成果、所在行业执行的政府法规、产业政策等(具体内容根据审计对象、审计项目确定);
(二)查账记录:审计人员审查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的记录;
(三)审计计算表:www.aishibei.com审计人员计算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复核费用、税金、专项基金的提取及有关数据的记录等;
(四)内部控制制度测试记录: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审计意见、建议;
(五)调查记录:审计人员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某一事项进行的说明;
(六)盘点记录: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货产清查盘点或抽查盘点结果的工作记录;
(七)其他有关记录。
第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附有的审计证据主要有:
(一)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二)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的会计资料;
(三)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公证、鉴定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四)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证据。
第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逐事逐项编写,一事一稿。
第七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无误、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勾稽关系清晰。审计工作底稿相互引用时,应当注明索引号。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审计工作底稿,在确定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之后,按照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归集、排序和分析整理。
第九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组组长在编制审计报告前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
第十条 经复核审定的审计工作底稿,不得增删或者修改,确需改动的,应当另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未经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或借阅。
第十二条 审计组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人审计档案。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2: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某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合法依规经营,保证典当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的经营目标、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帐务收支、资金营运、会计核算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地审计监督,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 公司审计工作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会计、现金出纳业务;
(二)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业务;
(五)当金利率、综合费率的合规性;
(六)当票、当物管理的严密性;
(七)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内有关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文件、资料及规章制度等。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门的主要职权是:
(一)审查与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稽审事项有关的各类经济、技术资料,包括各类账册、凭证、合同、计划、报表、业务文件等。
(二)参加公司有关部门的业务会议。
(三)对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审计部门进行稽审,不提供有关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对稽审结论、意见、建议,不按要求及时改正,屡查屡犯的部门或有关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给予必要的批评和处理。
(五)对严格管理,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无重大经济案件或工作事故,经营效果显着的单位或有关人员,要帮助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加以推广。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可以根据授权,建立必要的处罚制度,处罚的方式包括:
(一)书面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经济制裁。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定稽核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执行董事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稽审项目时,一般应当事先通知被稽审部门。必要时,也可不予通知。
(三)对稽核审www.aishibei.com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稽审终结,提出稽审报告,征求被稽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的稽审结论或决定,被稽审部门必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稽审部门。必要时,稽审部门应进行后续稽审。
(四)被稽审部门对稽核审计结论或决定如有异议,可提请公司董事长进行复审和裁决。
第九条 审计部门对办理的稽核审计事项,必须建立稽核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十条 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本人情况,审计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如有违反,应依法论处。
第十三条 对在审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稽审人员,可给予表彰。对违反本规定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如与上级颁发的审计法规相抵触的,应以上级审计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行。
股东签字盖章:
篇3: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医院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是医院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与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医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审计、会计工作经历。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第七条 医院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和支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审计人员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医院要求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履行职责:
(一) 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 医院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 医院的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委托有工程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进行审计,内部审计机构配合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 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五) 对医院及所属部门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六) 对医院及所属部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七) 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八) 医院专项基金合理使用;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 审核会计凭证www.aishibei.com、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抽查有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进行现场核查实物;查阅有关的资料;
(二) 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科室)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督促改正。
第十二条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医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科室;被审计科室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科室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情况与问题,可以随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交换意见和提出建议。
(五)审计终结时,由内部审计机构写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科室的意见,并报送医院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应及时送达被审计科室,被审计科室必须执行。
(六) 被审计科室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内审机构提出。
(七)审计事项结束后,要建立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