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收款项及坏帐准备、预付帐款制度
1、"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2、"应收股利"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
3、"应收帐款"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订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该科目应按不同的订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帐。
应收帐款计价采用总价法,即直接以发票价格为依据对应收帐款入帐。
4、"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本科目应按其它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
5、公司提取的坏帐准备通过"坏帐准备"科目核算。
坏帐损失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己超过三年,仍无法收回造成的债权损失,可确认为坏帐损失。
公司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帐龄分析,按照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标准为:
帐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0.5%
1-2年 6%
2-3年 10%
3年以上 20%;
6、"预付帐款"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篇2:公司应收款项及坏帐准备、预付帐款制度
公司应收款项及坏帐准备、预付帐款制度
1、"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2、"应收股利"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帐。
3、"应收帐款"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订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该科目应按不同的订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设置明细帐。
应收帐款计价采用总价法,即直接以发票价格为依据对应收帐款入帐。
4、"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本科目应按其它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帐。
5、公司提取的坏帐准备通过"坏帐准备"科目核算。
坏帐损失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己超过三年,仍无法收回造成的债权损失,可确认为坏帐损失。
公司对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帐龄分析,按照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标准为:
帐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0.5%
1-2年 6%
2-3年 10%
3年以上 20%;
6、"预付帐款"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帐。
篇3:休闲酒店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休闲酒店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应收账款是顾客就餐时以记账签单形式或持记账式优惠券而形成的酒店应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项。
2、应收账款的发生应在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凡是要挂账的单位和个人,酒店应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正确的估计,因过失造成的应收账款呆账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于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应杜绝赊账行为。
3、应收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应督促经办人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酒店
4、在呆账发生后,财务会计应写出发生呆账的详细过程及催款情况。
5、酒店一律不提坏账准备,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酒店财务会计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6、其他应收款是酒店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7、酒店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应及时、准确作账务处理,并注意催收,其他应收款占用时间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收回。涉及应收职工个人的款项不能按时收回的,应从职工当月个人的工资中扣回。
8、系统内各单位消费(含挂账),按8.8折(仅指菜品)计价;系统内个人消费(含挂账),按8.5折(仅指菜品)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