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财务稽核制度4
(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财务科长主持稽核具体工作。
(二)稽核工作职责:审核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及复核会计帐薄、会计报表。
(三)稽核方法:
1、原始凭证报销必须经稽核人员签署姓名方能支付;
2、会计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审核签字才能登帐;
3、稽核人员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凭证,不予受理并给予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追查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复核会计报表,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给予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5、复审会计帐册,对假造帐册、帐外设帐行为给予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篇2:公司内部稽核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范本
1.目的:为了正确行使会计监督,确保资本所有者的的财产安全、完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3.1事前稽核:即事前审核公司所编制的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具体审核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衔接等。稽核后提出改进意见。
3.2事中稽核:稽核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查验收支是否符合计划、预算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规定处理。
3.3经常稽核:要经常对所有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验稽核。
4.稽核工作职责分工
4.1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费用预算、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稽核。
4.2各岗位财务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薄、报表的日常稽核。
4.3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日常稽核。
4.4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凭证、帐薄、报表进行复查稽核。
5.稽核工作基本方法
5.1原始凭证的稽核
5.1.1形式上,稽核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增值税及各种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1.2内容上,稽核原始凭证列示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
5.1.3在稽核过程中,若发现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一般情况请经办人补办手续,如弄虚作假,应报请领导处理。
5.2记帐凭证的稽核
5.2.1形式上,稽核填制日期、会计科目、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借贷金额及制单人签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5.2.2内容上,稽核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是否一致,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5.2.3记帐凭证稽核合格后,即可作为登记帐薄的依据。
5.3会计帐薄的稽核
5.3.1稽核会计帐薄是否按照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设置;
5.3.2稽核是否按记帐规则登记帐薄;
5.3.3稽核是否按序时要求登记日记帐;
5.3.4稽核是否按规定按时结帐、对帐,帐帐、帐证、帐实是否相符。
5.4会计报表稽核
5.4.1形式上,稽核会计报表封面的填写和签章是否齐全,应报送的种类是否齐全;
5.4.2数字上,稽核年初数与上年数是否一致,本年发生数是否以会计帐薄为依据,表与表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钩稽关系是否正确,应具有平衡关系的报表是否平衡;
5.4.3内容上,稽核资金及其运用是否合理,利润形成及其分配是否合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真实等,报表项目填列是否齐全。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6.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3:公司稽核制度
公司稽核制度(三)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由老板和总经理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原材料,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帐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稽核人员因工作需,可向本厂员工开展稽核调查或询问,有关人员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故推诿、阻挠。
八、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内容和方法: 1.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大宗物品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对方如是一般纳税人,应取得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取得普通发票或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6%)。发票上的物品经本公司需要的东西,有无批准的购量预算。 2.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发票上的物品是否销售商所经营的产品,购进价与预算、现实是否相当,货物是否验收入库等。 3.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有无购货单位名称、购货时间、品名、规格、大小写、复写、公私章;是否发票联,有无涂改(金额涂改要退回重开)涂改处有盖公章,审批人是否签名等。 4.核记帐凭证的正确性。时间、编号是否正确,使用的科目、方向、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摘要记载是否清楚等。
九、复核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是否正确无误: 1.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摘要栏是否记载得简要明了。 2.对资产负债表数字与总帐数字是否一致,核对损益表中的数字是否与总帐和有关明细帐相符,有无更改报表数字,有无对不同对象使用不同的数字报出。 3.对报表之间的数字是否衔接,前后期之间是否衔接。
十、稽核人员应兢业、执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为老板、总经理汇报,取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