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照明灯具安装工程交底

  普通照明灯具安装工程交底内容:

  1、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应按规定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3、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人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

  (2) 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后,才能安装灯具;

  (3)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4、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2)照明箱、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铝线前完成;

  (3)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5)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本条的(1) (2) (4)完成后进行。

  5、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重量不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2)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将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3)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螺栓或螺钉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6、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7、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8、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9、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0、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具破裂等缺陷;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除敞开式灯具处,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11、装有白炽灯炮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12、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13、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14、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15、室内、(室外)灯头线最小直径(截面积mm2 )

  铜芯软线0.5(1)

  铜线0.5(1) 铝线2.5(2.5)

  16、日光吊灯吊链应垂直,导线编入吊链内。导线不能受力。

  17、双管吊灯吊链在灯罩处应成人字形,灯管应平整。

  18、成排灯具应顺直。

  19、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0、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篇2:室内给水工程技术交底

  室内给水工程交底

  1、建筑给水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2、建筑给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需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建筑给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建筑给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5、建筑给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技术资格。

  6、建筑给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7、建筑给水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8、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9、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套管。

  10、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下牛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1、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护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弯曲半径应一致。

  12、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严确,埋设应平整宁固。

  (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

  13、给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盲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管径(mm)121416182025324050637590110

  最大间距m立管0.50.60.70.80.91.01.11.31.61.82.02.22.4

  水平管冷水管0.40.40.50.50.60.70.80.91.01.11.21.351.55

  热水管0.20.20.250.30.30.350.40.50.60.70.8

  14、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15、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16、给水管道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17、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18、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

  19、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20、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21、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22、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23、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24、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 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25、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平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26、PPR给水立管隔层应设伸缩弯。

  27、PPR管允许偏差(mm)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每m)1.5

  立管垂直度(每m) 2

  5米以上不大于8.

篇3:室内排水工程交底

  室内排水工程交底

  1、建筑排水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2、建筑排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需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建筑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建筑排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5、建筑排水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技术资格。

  6、建筑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7、建筑排水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8、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9、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套管。

  11、铸铁管道(PVC管道)坡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次管径(mm)标准坡度(%0)

  最大坡度(%0.)

  150(50)35(25)25(12)

  275(75)25(15)15(8)

  3100(110)20(12)12(6)

  4125(125)15(10)10(5)

  5150(160)10(7)7(4)

  620**5

  12、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应每层设一个,伸缩节上平比地面上平高4cm,做2cm防水台,上露2cm.

  13、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14、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上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未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在转角小于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15、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管径(mm)5075110125160

  立管1.21.52.02.02.0

  横管0.50.751.101.301.6

  16、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

  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17、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水管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18、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19、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20、允许偏差(mm)

  坐标:15

  标高:+5

  PVC横管纵横方向弯曲(每m)1.5

  PVC立管垂直度(每m)3

  5m以上不大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