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工作。
二、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三、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四、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五、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六、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组织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八、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篇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计划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和人力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杜绝超负、超能力荷生产。
4、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6、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3: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状况,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负责组织工艺技术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6、参加重伤亡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