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装修管理程序

  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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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J-QP4.9 住户装修管理 页 码: 1/3

  1.目的:

  对小区住户装修管理实施控制,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外观统一,使住户合理、安全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有关部门对小区住户装修管理。

  3.引用文件:

  3.1 质量手册第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第4.9、4.10、4.13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负责装修管理中有关项目的审查,施工责任书的签署,施工监督管理和验收。

  4.2保安服务部负责施工人员施工证的签发和安全查检。

  4.3经营管理部负责向装修住户收取各种规定的费用和退还装修押金。

  5.工作程序:

  5.1装修申请:

  5.1.1新住户在办妥入住手续后,即可办理装修申请,老住户需要重新装修,可直接到工程维修部办理装修申请。

  5.1.2 装修住户向工程维修部提出装修申请,由工程维修部发放《装修申请表》、《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书》和《装修工程施工治安卫生责任书》。

  5.2装修审批:

  5.2.1工程维修部负责查验施工队装修资质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审查装修项目,内容及安全措施。并与施工队签定《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书》和《装修工程施工治安卫生责任书》。

  5.2.2工程维修部审查项目,签定责任书后,开据施工许可证。

  5.3缴费:

  5.3.1经营管理部凭许可证,按责任书中规定收费标准,收取装修管理

  费和装修押金,出具发票和收据,并在施工许可证上加盖财务章。

  5.3.2遇特殊情况,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免交有关装修管理费或押金。

  5.4装修监督:

  5.4.1保安服务部凭加盖财务章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保安人员负责实施现场查验。

  5.4.2装修材料、工具、车辆进入小区按保安服务部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5.4.3工程维修部有关人员负责装修中的结构安全, 文明施工, 垃圾清运, 用电, 用水和空调安装的监督管理, 要求每天巡查一次。

  5.5违章处理:

  5.5.1装修巡查中发现违反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视违章程度,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送交住户和施工队认可签字,施工队根据《整改通知书》内容,及时进行整改,需要罚款的,施工队需及时向经营管理部交清罚款,领取罚款收据,否则,责令其停止装修。

  5.6 装修验收:

  5.6.1 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安排装修验收。

  5.6.2 工程维修部有关人员汇同住户和施工单位一起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三方在《装修工程验收情况表》上签字认可,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项目,由施工队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装修工程验收情况表》签字后由工程维修部较交经营管理部存入住户户档。

  5.7退还押金

  5.7.1经过半年后,施工队凭据押金收据和验收单(由工程维修部和住户经半年使用情况验证,签字确认合格)到经营管理部办理退还押金。

  5.7.2使用中出现问题住户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返修,直至合格。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装修申请表》 EJ-QR-QP4.9-01

  6.2《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书》 EJ-QR-QP4.9-02

  6.3《装修工程施工治安卫生责任书》 EJ-QR-QP4.9-03

  6.4《装修工程验收情况表》 EJ-QR-QP4.9-04

  6.5《整改通知书》 EJ-QR-QP4.9-05

  6.6《装修监督记录》 EJ-QR-QP4.9-06

篇2:住宅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房屋二次装修的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安全及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制定如下装修管理规定:

  一、承重结构

  大楼承重结构(如:承重墙、柱、梁、板等)的位置、尺寸、强度都是经过严格设计计算得出的,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凿打,更不能开洞或开门。

  二、液化气管道

  大楼室内的燃气管道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敷设,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严禁随意改动或进行掩盖。如确属需要进行变更的业主须向市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市供气企业更改并验收后开通点火。业主应向管理处提供相关证明。

  三、电气线路

  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业主应聘请持有操作证的工人施工,电器的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

  四、给排水

  给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业主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堵塞由业主负责清理疏通并承担一切费用。在修改排水管道时,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五、防水

  业主装修时对厨房、洗手间等部位应做好防水管理。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房屋渗漏水,由业主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装修材料

  1、装修一律采用防火材料。

  2、外墙门窗、防盗网、空调架等选用材料应以经过一段时间后不污染外墙为原则。

  七、外部装修

  1、安装防盗网.底层允许安装防盗网,但业主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的统一式样、材料、安装方法安装。

  2、进户门可以加装防盗金属门,但业主不得改变原有门洞的设计,不得妨碍楼道通行及违反消防管理规定。

  3、外墙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八、施工场地

  业主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九、垃圾装运及清理

  业主的装修垃圾须用袋装运,出户的垃圾不准在公共场所过夜堆放,须及时运走,防止阻塞公共通道和影响小区美观。

  十、装修时间

  1、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休息,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如关好门窗等)。

  2、小区内装修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

  3、如业主装修工期紧,征得管理处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9:00但在晚上6:00~9:00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禁止在楼内喷油漆,烤漆。

  4、装修工期一般不超过30天。

  十一、防火

  业主在装修期间,应确保装修施工人员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如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中,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电炉做饭等。进行电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

  十二、其它

  1、业主应在申请获管理处正式批准后,方可派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2、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

  十三、处罚

  1、业主若不按第一、第二项要求进行施工,经管理处检查发现,限其修复,情节严重的管理处有权向有关机构提出诉讼。

  2、业主若不按第三至十二项要求施工,管理处有权采取没收工具等强制性措施暂停业主的装修。

  3、业主装修完毕须由管理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十四、施工队伍

  1、业主应确保所有进入小区内装修的施工人员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修责任书》并领取临时出入证和施工许可证,如管理处检查中发现无证施工人员,将强制其离开楼宇。

  2、业主应确保进入楼宇装修的施工队伍服从管理处管理,遵守小区内一切管理规定。如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或经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处有权拒绝该施工队伍进入小区。

篇3:装修工程保安管理

  装修工程保安管理

  1.遵守施工现场有关部门颁发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条例,根据大厦工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安工作条例。

  2.任何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有效身份标志,方可出入工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私自携带外来人员到工地参观、拍照等。

  3.任何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将施工现场的物资带出工地,更不准盗卖任何工程物资,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其刑事责任。

  4.禁止任何人在施工人员住所或工地酗酒闹事、聚众斗欧,或进行抹牌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非一切本公司人员在工地住宿。任何施工人员出入办事、必须事先请假,征得有关领导批准之后方可,并自觉按时返回工地,及时向有关领导销假,严禁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队,在外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