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本公约租户义务条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对该步行街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租户不按规定缴交管理服务费、维修基金等费用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处以每日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及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上述费用之权利。
发展商:东莞市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者: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租 户:
签约代表:
见 证 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公章)
见证律师:(签名)
年 月 日
篇2:管理公约承诺书
关于遵守《东莞市xx步行街管理公约》承诺书
致:管理者
为维护及促进东莞市xx步行街的管理,本人/我等/我司现同意遵守"东莞市xx步行街管理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
本人/我等/我司亦同意在转租上述步行街任何部分时,于有关租赁合约签署之日起15天内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上述步行街的管理者(以下简称"管理者" ),并应取得本人/我等/我司的承租人签署与此相同的承诺书,并交与管理者,以确保本人/我等/我司的承租人遵守该管理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
在管理者收到本人/我等/我司承租人的承诺书前,如本人/我等/我司的承租人有违反管理公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法律责任将由本人/我等/我司及承租人共同承担。本人/我等/我司亦明白,在本人之租客签妥此承诺书后,租客须为其违反管理公约的行为负责。但如管理者不能从租客处得到合理的赔偿,本人/我等/我司最终仍须为有关损失负连带责任。本人/我等/我司亦明白,在本人之承租人签妥此承诺书后,承租人须为其违反管理公约的行为负责。但如管理者不能从承租人处得到合理的赔偿,本人/我等/我司最终仍须为有关损失负连带责任。
东莞市xx步行街幢__层__铺单位租户
承诺书签署租户:(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见 证 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公章)
见证律师:(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