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和物资管理员安全防火责任制

仓库保管员和物资管理员安全、防火责任制

  1.各类物资仓库和物资存放场地的安全防火工作,由物资及库房保管员负直接责任,主管部门的领导要了解本部门所管库房及物资存放部位的防火情况,做到经常检查,对保安部门提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2.库存物资要分类分堆储存,要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对易燃、易爆或因温度湿度起化学变化后发热的物品,要设专门的库房或场地,与易燃、可燃物品分隔开,并保证通风降湿、防潮。

  3.物资存放场地和库房不准吸烟、不准动火、不准乱搭乱接电源线路、不准使用电加热设备,露天库房不准建在高压电路下,照明设备要与物资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有防爆措施。

  4.库房不准兼做办公室和生活、会议、会客的场所。

  5.库房照明要做到人走关闭,切断电源。

  6.物资存放部位和仓库配备的灭火器材,由物资管理员负责保养维修,要放在明显和方便的地点,周围不准堆压物品。

  7.仓库管理员要坚持经常检查物资仓库和物资存放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在雨季要防止雷击引起火灾,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有责任向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不准认其隐患发展。

  8.仓库保管员要有一定的防火知识,对灭火器会使用,对初起火灾会扑救。

  9.责任人违反本规定,造成火险或火灾,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篇2: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

  加强用电、防火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各班组由班组长为安全检查员,负责班前班后的安全监督工作。

  电工、焊工等专业施工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无证上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电热丝及生火、煮饭等。

  使用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由各班组长派专人监督,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配电箱、开关等各种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类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禁止在带电设备附近点火作业。

  每天班后必须由安全检查员负责安全检查现场后,关掉所有临时电源方可离开。

  每施工楼层安排专职防火安全员,配置不少于10套灭火器材,做到施工人员人人知晓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及操作方法。

篇3:公司物资库房安全防火管理规范

公司物资库房安全防火管理规范

  1.库房照明灯下,不准存放可燃、易燃物品,因库房面积限制,照明灯下需放置物品时要与照明保持50公分距离,并使用防火材料覆盖物品。

  2.油漆、稀料、油料等易燃品库房需安装防爆照明灯,电源开关应安装在库房门外。易燃挥发性物品严禁敞开存放,必须封闭指定专人管理,要保持门窗牢固通风,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3.氧气、乙炔气、液化气及其他高压气罐使用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依照不同特性分别隔离存放,用后不得带表放置,必须关牢阀门加瓶盖,存放部位无火源、热源、无撞击、无易燃物,严禁爆晒撞击、堆压杂物。

  4.有毒化学品、试剂、溶剂、杀虫药品必须存放在专门铁柜门锁牢靠,指定专人专管、帐物相符,领用凭部门经理批示证明,登记签字注明用途去向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

  5.各类库房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门窗牢固可靠,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存放安全可靠不准随意存放或转交他人。在开窗通风时门窗必须有防护栏和防护网,防止从门窗向库内投放异物、火种引起重大事故。

  6.食品库房、中小型冷库必须严格作到生、熟食品分开,干鲜食品分开、有包装与散装食品分开,散装食品之间使用加盖器具或包装袋分开,库存米、面、肉类、无包装食品必须上架存放,严禁接触地面,防止投放灭虫灭鼠药或其他杂物将食品污染,发生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