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除非有医学指证);

  二、作到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对剖宫产术的产妇,在能作出应答反应30分钟内,让母亲与婴儿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

  三、产后24小时内有医护人员帮助喂养;

  四、实行按需哺乳;

  五、不准将奶瓶、奶嘴带入病房,无医学指证,不得给婴儿喂母乳替代品;

  六、每月给婴儿选择和做其他处理,使母婴分离不得超过1小时;

  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严格执行探访指定,保证母婴有良好的休息。

篇2:产科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1、室内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一次,备手提式紫外线消毒灯,作出院终末处理。

  2、室内日常清洁消毒,湿式打扫,病房地面与走廊每天用含氯制剂拖扫一次。

  3、工作人员注意手的清洁,治疗操作及接触产妇、新生儿前后洗手,必要时消毒液浸泡。喂哺前帮助母亲清洁手、乳头。

  4、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多人次接触产妇及婴儿而引起交叉感染。

  5、工作人员如患传染病及时调离。

  6、隔离病房收住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如HbeAg阳性孕产妇)。

  7、产妇与婴儿用物分开,直接接触新生儿的布类需经高压消毒后使用,换下的尿布要放在固定的容器内。

  8、控制陪护探视人员,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传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