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治办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市的GG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辖社实际,做如下规定:
1、协助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2、协助专职治安员,把各街小巷治安工作做好。
3、利用好本辖区内的义务巡逻员把小区的治安工作做好。
4、有情况及时反映,第一时间内报到综治办处理。
5、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6、定期走访驻街单位,了解生产、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7、要求驻街单位有情况要报到综治办,并按照年初考核细则处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篇2:街道综治办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街道综治办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市的GG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辖社实际,做如下规定:
1、协助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2、协助专职治安员,把各街小巷治安工作做好。
3、利用好本辖区内的义务巡逻员把小区的治安工作做好。
4、有情况及时反映,第一时间内报到综治办处理。
5、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6、定期走访驻街单位,了解生产、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7、要求驻街单位有情况要报到综治办,并按照年初考核细则处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篇3:街道综治办出租房屋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街道综治办出租房屋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协管员在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和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每人管理70-100间/套出租房屋的工作量,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搞好所管辖区内出租房屋的调查拱摸底工作;
(三)在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做好房屋租赁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
(五)做好出租房屋业主及承租人的法制宣传,并督促出租屋业主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的有关手续;
(六)协助房管、公安、工商、税务、计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出租房屋税、费征收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九)收集群众对出租房屋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并不断改进服务和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