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治办平安协会职责
一、配合警务区、治保会、调委会和专职、义务巡逻员,开展规范化建设,共同处理好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将各种事故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 与治安巡逻防范相结合,努力构建集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处置、信息收集、安全管理、巡逻防范、服务群众等功能为一体的协会工作网络。
三、 合法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五、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六、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篇2:街道综治办治安员工作职责
街道综治办治安员工作职责
治安员应当在各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重点防范和日常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
二、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平安建设的行为向
公安机关报告案件线索,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
三、了解、发现辖区内的平安隐患和漏洞,及时向相关
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平安防范意识。
四、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化解民间纠纷,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为群众提供治安和其它救助
八、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篇3:街道综治办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街道综治办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市的GG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辖社实际,做如下规定:
1、协助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2、协助专职治安员,把各街小巷治安工作做好。
3、利用好本辖区内的义务巡逻员把小区的治安工作做好。
4、有情况及时反映,第一时间内报到综治办处理。
5、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6、定期走访驻街单位,了解生产、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7、要求驻街单位有情况要报到综治办,并按照年初考核细则处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