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普法办公室是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普法办公室要围绕年度普法实施计划,每年年底对本单位全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与全年的目标考核挂钩。
三、普法办公室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向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
四、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在普法工作中表现消极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各部门、各单位对监督检查工作要予以配合,不得干预和阻挠。
篇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领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原则。
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落实。
三、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市有关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领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五、实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宣传单、广播、播放影牒、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七、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每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员工、学习新法律法规,落实学习资料,保证学习课时。
八、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十、贯彻执行标本兼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专项治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原则,适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
篇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一、全面掌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便于上下沟通,有利于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着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这个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完成好“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工作。
四、抓好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的落实,积极为探索新时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当好参谋。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