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一、在局领导、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按工程建设“三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要求,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法人工作日志,驻工地现场人员负责对施工、监理、设计代表的考核工作。工程技术部在项目法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程技术部对局领导、项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负责。

  二、工程技术部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的有关资料,认真做好项目施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做好项目实施中各项工程技术工作。

  三、工程技术部人员参与编制和确定工程招投标工程量清单,审查工程招投标文件;参与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施工设计图的审查和技术交底。

  四、工程技术部人员参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开工令的签发工作。

  五、参与设计变更方案的确定和申报工作,并按设计变更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六、工程技术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管理职责。及时向各级领导汇报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造价情况;对施工单位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到岗情况进行考勤;施工现场抓工程质量、安全,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严格按相关规程规范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协助施工单位和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按规程规范做好枢纽工程复测(复核工程枢纽现状平面图、内外坡坡比、坝高、坝轴线长、高低涵位置和进出口控制高程等),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材料和设备检测(水泥、河砂、卵石、块石、斜拉闸闸门及启闭设备等)、帷幕灌浆先导孔压水试验、高喷灌浆试验、冲抓回填土料取样检测、预制砼块模具校验、砼配比和抗压强度试验、高喷灌浆质量检测、帷幕灌浆质量检测、冲抓回填质量检测、各分部工程质量检测和评定等资料;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制止并向上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反映,报告质量督部门及时处理;每个分部工程实施前,复核工程测量成果,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投标单价测算工程造价,及时报告工程造价测算情况,对工程造价出现的变化情况,开工前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技术部汇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分部工程复测成果、灌浆先导孔压水试验成果、工程地质现状与设计资料出现偏差较大时,及时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报告,在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下达指令,并出具设计图以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否则必须先停工。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质量监督部门、总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技术部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情况必须及时反映,反映的情况实事求事,当事人对出现的不实情况,被查处后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七、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进度款签证、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和质量评定等工作,及时反映并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八、工程技术部负责检查和核对工程技术资料,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九、负责工程项目分部工程和主体工程验收中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篇2: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状况,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负责组织工艺技术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6、参加重伤亡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篇3: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科)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是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

  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组织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车间、班组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及时送有关部门培训或复训。

  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9、做好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安全法规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0、业务上接受上级安监机构的指导,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