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础术语名词解释

  建筑基础术语

  1、异形柱:是指柱的截面高度与宽度的比值在2-4,相对于正方形与矩形柱而言是异形的柱子,其柱间填充墙与柱体同厚,室内不出现柱楞便于使用。

  2、别墅:一般分为独立别墅、叠加(别墅共四层、一梯一户、共两套)、双拼(别墅共两层、一梯两户、共两套)、联体别墅(建筑共两层、由三套以上的别墅相连)四种。

  3、混凝土:由水泥(起胶凝作用)、石子、砂和水合成的人造石材,混凝土缩写为"砼"。

  4、户型:住宅中按卧室、厅、卫生间的数量多少进行划分的简化名称。

  5、朝向:房屋整体所朝的方向,多指客厅所朝的方向。

  6、开间:是指房间的面宽尺寸。 一般客厅开间4.5m时才是沙发和电视机之间摆放的合理距离。

  7、进深:是指房间的长度尺寸,进深一般比开间大。

  8、层高:上下两层楼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9、净高:住宅地面与天花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10、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

  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11、绿地率: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屋顶绿化不计入内)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12、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13、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由两部分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功用建筑面积。

  14、套内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15、套内使用面积:房内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墙柱的水平投影面积,又称为地毯面积。22、公摊系数: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率。

  16、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身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17、凸窗:离地约40--50公分,凸出墙面约40--60公分的窗户,有利于增加室内使用空间,有较好的装饰效果和使用功能。

  18、房屋产权面积: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面积,它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19、住宅按平面布局分类:分为点式(或塔式)住宅、条式(或板式)住宅;

  20、标准层:是指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1、楼间距: 指两栋住宅之间的水平距离。

  22、建筑间距:是指楼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23、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24、用地性质: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5、用地面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26、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27、建筑用地面积: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面积,不含代征用地,如自然山头等。

篇2:房地产专业名词解释

  房地产专业名词

  1、常用名词(阴影部分应重点掌握)

  ◆五证: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建设工程开工证;d.国有土地使用证;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两书:a《住宅质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

  ◆房地产证:是房屋土地所有权属二合为一的凭证,是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

  ◆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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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三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及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水通、电通、路通、排水通、排污通、通讯通、煤气通及场地平整;

  ◆红线图:又叫(宗地图),是按一定比例尺制作的用以标示一宗地的用地位置、界线和面积的地形平面图。它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给土地使用权受让者,受让者只能在红线范围内施工建房;

  ◆总用地面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容积率:是指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值。(如:在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有20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2.0)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以上(含2.2m)的永久建筑。

  ◆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如:在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建筑用地净面积为8万平方米,其建筑覆盖率为0.8〈建筑密度为80%〉)

  ◆绿化率: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绿地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率。绿地面积的计算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如:在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上有3万平方米的绿化面积,其绿化率为30%)

  ◆绿化覆盖率: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和植物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房屋销售面积:房屋按套(单元)出售时,房屋销售面积为该套(单元)的建筑面积,即为该套(单元)的使用面积与该套(单元)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房屋按单元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单元门内范围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指室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面积,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以规定:

  A、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尺寸计算,墙体有复合保温、隔热层、按复合层内皮尺寸计算;

  B、烟囱、通风道、各种管道竖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C、非公用楼梯(包括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D、住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等。

  单元内使用面积系数=单元内使用面积/单元内建筑面积+按规定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面积: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指各套(单元)以外为各户共同使用,不可分割的建筑面积。可分为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和不能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

  ◆实用面积:它是套内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建筑面积后的余额;

  ◆层高:层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层"为单位计量,每一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要求,这个高度就叫层高。它通常包括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

  ◆净高:净高是指层高减去楼板厚度的净剩值;

  ◆公摊面积 :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单元)建筑队面积之比。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队面积 +分摊得公用建筑队面积。

  ◆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是指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玄关 :玄关就是登堂入室第一步所在的位置,它是一个缓冲过渡的地段。居室是家庭的"领地",讲究一定的私密性,大门一开,有玄关阻隔,外人对室内就不能一览无余。玄关一般与厅相连,由于功能不同,需调度装饰手段加以分割就是自己人回家,也要有一块放雨伞、挂雨衣、换鞋、搁包的地方。平时,玄关也是接受邮件、简单会客的场所。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作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在通常意义上指的现房是指项目已经竣工可以入住的房屋。

  ◆毛坯房是指没有装修的房。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会所的功能和建设档次可分为基础型和超级型,基础设施提供业主最基本的健康生活需求,

  可让人免费使用;超级会所则适当对其中部分设施的使用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会所一味追求高档而不顾及业主的能力与需求,势必会形同虚设;如降低物业管理费,将影响房产的整体品质。会所的设置,还要考虑工程分期施工的因素。会所原则上只对社区业主服务,不对外开放,保证了业主活动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作为休闲健身的场所,会所也给业主提供了良好的社交场所。

  ◆入伙是指业主领取钥匙,接房入住。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按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等对产权随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产权转移变动的土地、房屋。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予、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予。

  2、房子的种类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对这两项权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实行的是供给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优惠。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建房有两种产权;一种是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另一种是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

  ◆公房又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负责向本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出租出售。

  ◆房改房是有一定的福利性质的,各产权单位按照政府每年公布的房改价格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这类房屋来源一般是单位购买的商品房、自建房屋、集资建房等。

  房改房产权分为三个级别:成本价产权和标准价产权以及标准价优惠产权。

  ◆空置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已超过一年的商品住宅。

篇3:建筑基础术语名词解释

  建筑基础术语

  1、异形柱:是指柱的截面高度与宽度的比值在2-4,相对于正方形与矩形柱而言是异形的柱子,其柱间填充墙与柱体同厚,室内不出现柱楞便于使用。

  2、别墅:一般分为独立别墅、叠加(别墅共四层、一梯一户、共两套)、双拼(别墅共两层、一梯两户、共两套)、联体别墅(建筑共两层、由三套以上的别墅相连)四种。

  3、混凝土:由水泥(起胶凝作用)、石子、砂和水合成的人造石材,混凝土缩写为"砼"。

  4、户型:住宅中按卧室、厅、卫生间的数量多少进行划分的简化名称。

  5、朝向:房屋整体所朝的方向,多指客厅所朝的方向。

  6、开间:是指房间的面宽尺寸。 一般客厅开间4.5m时才是沙发和电视机之间摆放的合理距离。

  7、进深:是指房间的长度尺寸,进深一般比开间大。

  8、层高:上下两层楼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9、净高:住宅地面与天花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10、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

  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11、绿地率: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屋顶绿化不计入内)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12、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13、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由两部分组成: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功用建筑面积。

  14、套内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15、套内使用面积:房内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墙柱的水平投影面积,又称为地毯面积。22、公摊系数: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率。

  16、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身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17、凸窗:离地约40--50公分,凸出墙面约40--60公分的窗户,有利于增加室内使用空间,有较好的装饰效果和使用功能。

  18、房屋产权面积: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面积,它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19、住宅按平面布局分类:分为点式(或塔式)住宅、条式(或板式)住宅;

  20、标准层:是指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1、楼间距: 指两栋住宅之间的水平距离。

  22、建筑间距:是指楼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23、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24、用地性质: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5、用地面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26、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27、建筑用地面积: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面积,不含代征用地,如自然山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