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报销规定
一、报销程序
一项经济业务完成后,取得合法、规范、完整的原始凭证即可办理报销。程序如下:
1.经办人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规范填写“支出报销单”,附上原始凭证、相关附件;2.经办人签字;3.证明人签字;4.审核人签字;5.校长审批;6.到财务室办理报销。
二、原始凭证、附件的定义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书面证明。如税务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劳务报酬签收表等。
原始附件是指在开展经济业务时的相关清单、协议合同、通知、报告、工作请示等资料。
三、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和要求
1.填制日期(发生经济业务日期);2.填制单位盖章;3.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4.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及其他原始附件(如购置办公日用品、办公设备、书籍、印刷资料等要附清单或相关合同);5.金额的汉字大写数字及阿拉伯数字小写要一致;6.填制人签字或盖章;7.必须是正规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的或不规范的,由经办人填写完整或持原票据到开具凭证单位重新填写完整方给予办理报销。原始凭证属于假票或旧票(已不使用的发票)的由经办人持原票据到开具凭证单位重新更换后方给予办理报销。
四、出差、探亲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因公去外地出差,应在出差前三天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逗留几天等,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校长审批。
2.因公外出,需要借差旅费或借款的,由本人申请写明必需金额,经校长签名同意后,才能借支现金(凭申请审批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
3.因公外出,开支应注意节约。交通费、途中伙食补贴、住宿费等的报销标准,主要根据市、区财政部门最近的文件规定执行。
4.到外地或市内乘车,不得报销出租小汽车费用;因工作急需,应事先由校长批准才能报销。
5.因工作急需而乘飞机的开支,应先经校长批准,才能报销。
6.探亲费的报销,必须根据市、区财政部门最近的文件规定办理,不符合文件精神规定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五、采购报销规定
1.凡是学校批准购回的物品,必须经财产管理员进行验收签字,然后经审批后,方能报销,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2.报销的发票需附有物品报价明细单(清单)或采购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3.上级部门集中采购的物品,凭上级部门或财政部门的采购通知书,物品验收清单(资料)、合同、发票等资料及时办理资产入库和会计报帐。
4.报销单据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好报销凭证。发票背面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名,按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签名后方可报销。
六、现金支出规定(范围)
1.支付人员工资、津贴、奖励。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差旅费。
4.车辆停车过路费。
5.5000元以内不含5000元的日常零星购置(同一家收款单位)。
6.5000元以内不含5000元的业务工作支出(同一家收款单位)。
7.中华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8.超出以上范围的,原则上须办理银行转账支付;特殊情况支出金额超出规定范围的,用款部门(个人)需出具支付现金理由书面说明。
篇2: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 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 特殊情况规定:
A、 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 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 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 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 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篇3:费用报销规定
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 现金报销需填制报销凭证,按凭证内容要求在"摘要"处填写报销内容及金额,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员、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核报。(附流程)。
第二条 申购物品须事先填制物品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办公室签字后交财务部,物品单价在 300 元以上(含 300 元)须总经理审核签字,未经审批,擅自购买者不得报销。财务人员审核时应对照已收到的申购单。购买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办理,专业用品自行购买后至办公室办理登记后财务核报。(附流程)
第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的,可凭发票每人每餐报销 10 元。外出联系工作,应乘坐公交车辆,按实报销,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事先同意方可乘坐出租车辆,报销时须在发票上写明出发地、目的地。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礼品,费用在 1000 元以上者应事先填制特批单,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人员审核时应对照已收到的特批单。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在报销时须向部门经理、审核人员主动说明,并由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在该张发票背后签字。(附流程)
第五条 市外差旅费:员工因公赴外省、市出差,路程超过六小时及需要过夜的可购买硬卧火车票,轮船票不超过三等舱位;遇有急事需乘飞机的,必须事先填制特批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时须对照已收到的特批单。
住宿费每日标准为 150 元,伙食补贴每日 80 元,上述两项费用可累计使用。(附流程)
第六条 员工参加有关于本职工作的进修需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并至管理部登记备案,所发生培训费用按公司制定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七条 员工因病就诊发生的费用按公司有关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第八条 员工因探病发生的费用,除受总经理委派外,均不能报销。
第九条 手机费:凡公司员工领用手机每月月租控制在 200 元以下,超出部分由领用人自行承担,遇特殊情况需提高额度,应填制特批单,经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