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篇2: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财务会计制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有关的法规和公司的实际制度。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二条:本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分月、季进行。

  第三条:会计核算工作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第四条:记帐原则为权责发生制。

  第五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公司设置的日记帐、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各种辅助性帐簿。

  第六条: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发生外币时,按实际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为折合汇率。

  第七条: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第八条:存货、成本以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和登记入帐。存货的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领用或了出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九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存货每月盘点一次。

  第十条:发生坏帐损失时,采用直接冲销法核算。

  第三章财务机构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每年应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公司的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交由总经理具体执行。预算内的支出由各部门经理按预算掌握使用,副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监督执行。预算外因特殊需要如必须支付时,由需要量部门提出报告,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因发生较大的变化,可以提出修改预算。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财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财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人事行政部参与管理,属经营使用的各种财产分别由使用部门管理。属生产使用的由生产部门统一管理,属非生产使用的由人事行政部管理。

  第十四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生产经营设备、器具、工具等和价值在2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非生产、经营设备为固定资产。所有资产、低值易耗品按使用部门设卡登记,部分低值易耗品或工、器具按使用人设卡登记。

  第十五条:使用公司的各种财产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统一管理部门,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副总经理、总经理,属责任事故时,公司人事行政部查明原因,按损失情况分摊责任。

  低值易耗品和工、器具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交旧领新,属人为损坏者,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归口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核查后,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报废,并由归口

  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以下类别分别计算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暂按20年计提折旧;

  (二)机器、机械、汽车和其它设备为5年;

  (三)器具、工具、家具等为3年。

  每一固定资产在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计算,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第十九条: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五五摊牌销法,在领用时摊销50%,报废时再摊销50%。某些直接用于生产的低值易耗品,按使用时间摊销。

  第二十条:公司货币资金的结算一律通过财务部办理。

  第二十一条:库存现金限额定为5000元,当日发生的收支及余额,应填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做到帐款相符。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立即向财务部经理报告并查明原因,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银行存款的收支应每天结出余额并填制银行存款日报表。每月终了,应取得银行对帐单,填制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对客户的货物帐款及所交费用,财务部和租售部应每月核对,必要时应与客户进行核对,核对中发现未按时收回租金(货款)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银行结算凭证、发票、有价证券等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公司的发票只限于本公司使用,并不准出具空白发票。

  第六章借款及报销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经各级主管领导加具意见,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所有借款除差旅外,一律办理支票或汇票等。

  (一)办理借款流程:

  世间 因工作需要 签核 复核

  复核 审核 审批 付款

  (二)借款单:

  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 款 单

  姓名部门职务

  用途

  款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小写 元

  证明人主管上司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借款当月内,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七天内必须报清帐目,交回余款。无故拖延时间不报者,按借款金额扣罚每日1%连同借款,于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十八条:除差旅费的旅差补贴外,无论购买物品或报销费用,均需有与报销金额相符的正式发票。属购买物品的,还必须附有与发票的名称、

  规格、数量、金额相符的收料单或有验收人签收。

  (一)报销程序

  填写报销单 签核 复核

  工业 复核 审核 审批

  销帐

  (二)报销单

  1、无发票的填写以下单据

  雄森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证明单 总号: 第 号

  科目: 20 年 月 日 分号: 字第 号

  事由或品名数量单位单价金 额

  共计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受 款 人未能取得单据原因

  主管上司: 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 会计: 出纳: 经手人:

  2、有发票的在发票后盖下章填写(此章由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各掌握一枚)

  发票背面

  经手人

  用 途

  证明人

  复 核

  审 核

  审 批

  第二十九条:所有借款单或报销单均应由财务部经理复核。

  第三十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力求少花钱多办事。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总经办递交次月的资金计划,包括差旅费、应酬费、业务费及办公费,由财务部核定后交总经理审批。(附资金计划表)

  第三十二条:费用支出标准、报销津贴及审批权限

  (一)旅差费的报销

  1、办事人员出差回来,必须填写旅差费报销单,写明出差的原因、路程时间、天数、费用金额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交由财务部复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财会人员根据办事人旅差的路程及时间,按市面小巴价格给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得乘的士,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注明原因。差旅费报销标准:

  级别

  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一般工作人员

  交通费飞机票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软卧火车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硬卧火车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船票头等仓实报实销实报实销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

  其他交通费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

  住宿费特区、省级以上城市实报实销250160120

  地级城市20**20**0

  其他地区16010080

  伙食补助

  (每餐)宜章、耒阳、临武、资兴、

  桂东、永兴等实报实销302520

  其他地区实报实销403530

  夜间乘车超过12点或住宿实报实销101010

  3、两人出差同一地点以最高标准级别人员的标准报销住宿费,但不得双重报销。

  4、凡当天可以往返的地区,中餐可以按级别伙食补助,未经批准不作出差处理。

  (二)公事费用预借、报销定额审批权限:

  职务审批权限监控

  总经理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

  副总经理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使用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1元~1000元(含1000元)使用人、证明人、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

  备注:以上费用属每月资金计划范畴,如资金计划以外,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三)接待:

  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批准方可接待。

  1、总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120元。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接待客人每人每餐100元。

  3、经理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80元。

  4、其他员工接待客人按每人每餐30元。

  5、个别需要提高标准的要先向审批人申报。接待客人限定待客人数,一般每桌1~2人。

  6、招待客人一次性金额在2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一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一次性金额在500元以上,一天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7、处理特殊关系,办理特别事情需要送礼,金额200元以下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批;200元~500元,副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核;1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任何员工擅自购买物品不予报销。

篇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为了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经政策,而制定的财务制度如下:

  1、细制财务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计划的钢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则,不得安排赤字预算.

  2、预算管理制度。学校教育事业资的预织管理,包括国家对学校的管理和学校内部的预算管理两部分。

  3、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4、收费标准管理制度.学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制订。

  5、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学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凡是国家有关规定的,在政策和财力允许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拟订学校的开支标准,做到既能解决实际困难,又有利于加强对费用的控制.

  6、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学校的财产物资是货币资金的转化形态.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是提高投资的效果的关键。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7、专控商品审批管理制度.学校因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需要而购量按国家规定属专控商品范围的物品,应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有关专控商品购置的制度.

  8、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学校工资基金范围:凡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等,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属于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的,应纳入工资基金范围之内,进行管理,建立工资基金专户,按计划开支。

  9、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资金结算,凡支付现金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见办理转帐结算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的有关制度.这些制度统称为资金结算制度.

  10、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学校的收据和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

  证和法定依据.对于收据和发票的购买、领用、结算及作废处理,也应建立适当的管理制订制度。

  1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资金活动的历史证明资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分级或分类管理及立卷、整理、调阅、交接、销毁等而建立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