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为固定资产的正确核算,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和计价
3.1固定资产的标准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1.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3.2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资产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进行分类核算,按用途和现行会计制度还可分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计价
3.3.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3.3.2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3.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3.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3.3.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3.3.7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帐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加上新的安装调试成本、包装费、运杂费等计价;
3.3.8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3.3.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技术性能,新旧程度和同类型固定资产的市价重新估计计价;
3.3.10购建期间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3.4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3.4.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3.4.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4.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重估价值;
3.4.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固定资产的购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5.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根据公司的技术状况、承受力及生产经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范围确定执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2确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5.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在净残值率确定为5%的情况下,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2.375%
专用设备 12年 7.92%
通用设备 12年 7.92%
运输设备 6年 15.83%
其他设备 5年 19.00%
5.4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5.4.1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类设备;
5.4.1.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5.4.1.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4.2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2.1已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5.4.2.3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4.2.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5.4.2.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4.2.6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5.4.3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时间
根据确定的折旧方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6.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1固定资产实物由总工办组织管理,验收、编号、装上标牌。设台帐、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财务、使用单位各存一份。卡片内容包括:类别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方式、购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净值、折旧率、建卡时间等。
6.2固定资产购建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计、使用(存放、保管)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验收单应由财务保存一份备案。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工程部统一归档。
6.3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6.4设备在内部迁动,由迁出单位填列迁动设备及附件清单,经总工办审核后,随设备交给迁入单位,由迁入签收后,再报财务部调帐。
6.5停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工办批准后对停用设备予以封存,并报财务部备案。封存设备要有标志,并须经使用单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设备启封时,必须办理启封手续,并通知财务部。
6.6生产经营设备的调出,由使用管理单位填写调拨单经领导批准,完清财务手续后,方可调出。
6.7生产设备进行改装,使用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工办审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进行。所有改装的方案图纸、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归入被改装设备的档案。审批文件及鉴定结论还须交一份到财务部备案。
6.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总工办会同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作出鉴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并将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同时转销固定资产。
6.9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9.2清查工作由总工办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公司具体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9.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9.4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 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有关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6.10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6.10.1固定资产计划预防修理或者预防维修,应在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时间、节约维修费用的前提下,优选修理方式或维修方式,合理规定修理周期及其结构、修理复杂系数、修理劳动量定额、修理费用和器材消耗定额、修理间歇时间定额等一系列修理定额标准。
6.10.2维修计划管理
6.10.2.1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总工办审查、领导批准后实施;
6.10.2.2固定资产年度维修计划是公司固定资产维修系统全年的工作大纲,是贯彻计划修理的基础,是季度、月度维修计划以及考核维修工作情况的主要依据。年度维修计划由总工办负责编制,财务部参与,经有关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6.10.2.3设备的大修计划由总工办编制,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一、二级保养计划,由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总工办审查下达。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正计划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制。动力设备、受压容器、防雷装置的预防性检查计划,由使用单位编制执行,报总工办审查下达;
6.10.2.4维修计划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修理主要项目、停歇时间、修理费用和计划安排日期等;
6.10.2.5编制各类计划时,要做好综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计划同生产计划的统筹平衡,修理任务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动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的基础上编制修理费用预算。编制的各种修理费用预算,财务部均应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据以执行;
6.10.2.6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做好修理的技术准备工作,备品、配件的订货、制造、供应储备工作,采用各种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领购物资、发放工资,必须经总工办签章。委托外加工、外购设备、配件、材料,对外预付款项等,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6.10.2.7固定资产修理完工后,由总工办组织技术人员、主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财会人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签章办理交接手续;
6.10.2.8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方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篇2: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二)
为了加强酒店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酒店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房屋及建筑物;2.2机器设备;2.3电子设备;2.4高档家具。2.5运输设备;2.6工具、器具;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财务成本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财务成本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卡片;
3.3财务成本、仓管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财务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酒店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账;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4财务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根据实际需要报总公司批准后安排采购;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采购部后报总经理批准;
5.3采购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用途说明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酒店内部部门之间转移调拨,须到财务成本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原使用部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超出酒店总经理权限的要报总公司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采购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工程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采购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使用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酒店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酒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篇3: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及折旧制度
1、公司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来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
2、"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值。
公司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公司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帐:
(1)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记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原价记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其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固定资产大修理可以采取预提或待摊方法进行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办法的其预提数额按预计发生数和大修理周期确定。实际发生数超过预提的部分,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少于预提的部分,冲减当年的成本。采用待摊方法的,其摊销期限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3、公司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公司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相应在下一月份增减折旧额。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折旧,采用个别折旧率。具体的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30-404%2.4-3.2
机器设备8-184%5.33-12
仪器仪表5-104%9.6-19.2
运输设备及其他6-124%8-16
4、公司设置"工程物资"科目来核算公司库存的用于建造或修理本公司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购入的工程物资按实际成本记帐。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扣除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项目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5、公司设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公司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公司自营工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包括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工程领用本公司的原材料、公司进行工程而使用本公司的商品、生产车间或经营部门为工程提供的水电、安装、修理和运输等劳务,均按实际发生额或实际成本计入该科目,包括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和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所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于交付使用之时转作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后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6、公司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