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篇2:员工识别证使用细则
员工识别证使用细则
(一)为加强工地门禁管理,防止闲杂人等擅自出入厂区,以利识别,制订本细则。
(二)地工现用识别证区分如下:
1.红色:管理部员工佩带。
2.淡黄色:财务部员工佩带。
3.淡绿色:营业部员工佩带。
4.淡蓝色:企划部员工佩带。
5.灰绿色:营建部员工佩带。
6.绿色:稽查室员工佩带。
(三)上项识别证,工地所有人员一律佩带,公司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员工佩带。
(四)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人事单位签发识别证。
(五)临时包工人员领用识别证规定如下:
1.凡10天以内之短期包工由各单位主管书面通知警卫室,并将包工的个人身份证放存警卫室换取圆形识别证佩带,出厂时并将识别证缴回换取身份证。
2.凡10天以上较长期的包工,由各单位造具名单附照片送人事单位集中领用识别证,离厂时由单位负责缴回,如有短少遗失按第十二条处理。
(六)识别证一律佩带于外衣左胸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盖识别证,违者按未佩识别证处理,离职时应取下识别证。
(七)识别证的功用,在使显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级员工皆应佩带,倘有不佩带者,一经证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期应得利润奖金的三分之一金额,第三次扣发三分之二金额,第四次以后即扣发全部奖金,扣发部分由人事单位通知财务部在发放利润奖金时扣除之。
(八)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单位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15元。因公损坏时,得报请单位主任级主管签证后,交人事单位换发新证。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
1.识别证借给非公司同仁而出入厂区者。
2.本人利用识别证在外作不当之情事者。
3.识别证借给他人在外肇事者。
(十)临时包工人员如不佩带,应由警卫或厂务管理组通知单位主管,禁止来厂工作,否则如有意外发生,概由该单位主管负全部责任。
(十一)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亦应照规定佩带识别证,办法亦同。
(十二)凡领用识别证人员于离职时,应将证缴回人事单位,否则折价赔偿100元。
(十三)本细则呈奉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篇3: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工作重点
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工作重点
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查阅出院病历,对上报的感染病例进行核实,漏报感染病例进行漏报补填,对填报不正确的给予纠正,最后将资料汇总,算出各科室和全院感染率、漏报率及部位感染率,做好报表,并上报,同时下发至科室。
2、查阅在院病历,对有易感因素和进行侵入性操作病人做好前瞻性调查,督促做好上报,标本送检和控制工作。
3、督促检查全院重点科室和部门的空气培养监测工作落实情况,并收集报表,将结果存档。
4、联系市疾控中心对全院各科室及重点部门进行无菌物品、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消毒液等的采样培养。结果反馈科室,分析原因。
5、对全院各重点科室的紫外线空气消毒记录及紫外线灯管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半年)监测其强度。
6、对污水处理工作进行检查。
7、对供应室的高压灭菌工作进行检查,做好生物监测。
8、对一次性用品进货、使用、用后处理等环节进行抽查。
9、每年二次调查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
10、对全院各科室,部门的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1、收集资料,写出分析,上报下发,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