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规范”每条、款未达要求者扣1分,每扣1分罚款2.00元,负责楼长连带罚款2.00元。
二、奖惩依据:
1、中心主任或安排专人每周不定期检查各楼值班室不少于1次,并认真作好记录。
2、住寓学生、学校教职工及其它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
三、奖惩程序
主任办公室对各值班室的检查情况于当周及时通知各楼,被通知者必须于次日17:00以前到主任办公室交纳罚款或领取物质奖励,主任办公室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
1、对屡犯不改或其言行严重有损于学生公寓中心形象的值班人员将坚决予以清退。
2、对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由主任办公室将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3、无论奖罚,中心都将以书面形式在全中心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
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护士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的轮班制,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数与护士长派班制度,不擅自调班,不得脱岗。
2、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工作场所、不在工作场所内吃东西、不做私事、不打瞌睡不闲聊、不开手机、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按时交接班,提前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在交接未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掌握病室动态及患者的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准确、及时地完成。
5、严格执行“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出、入院或转科、死亡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完不交接;床边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麻醉药品数目不清时不交接;清洁卫生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准备不交接;护理记录未写完不交接。
6、认真详细对患者实行逐个床头交接,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材、物品交代不清和患者不在病房时须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7、交班报告在交班前1小时开始书写,内容及格式按统一规定。
8、交接班的内容:
(1)病室患者的动态。
(2)患者的一般情况,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患者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各项处置完成情况以及尚待继续完成的各项工作。
(3)查看重症和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基础护理完成情况,检查皮肤情况,各种管道的护理,术后患者病情及伤口情况等。
(4)常规备用的贵重、毒、麻醉、限制药品的数量、保存及使用,抢救仪器及物品的备用状况。
(5)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各项物品的处置情况。
9、交接班形式:集体早交班(医护集中、分开、集中与分开交替等形式酌情选用)、床头交班、口头交班、书面交班。集体早交班限定在15—30分钟完成。
篇3:乡镇卫生院总值班制度
总值班制度
1、总值班由院领导和主要骨干参加,负责处理非上班时间及节假日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值班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妥善处理问题。
2、负责非上班时间的各项接待工作,作好上级及有关单位的电话记录,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3、在值班时间内组织院内外紧急会诊和抢救。
4、负责处理院内有关临时事宜,协调门诊、病房、部门之间的关系。
5、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对科室反映及发生的有关情况应详细作好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填好值班日志,重大事情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