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2、现金保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保险箱必须使用密码。

  3、存(取)款超一万伍仟元的必须两人送(取),途中不得携款办理其它不相关的事情。

  4、领取和使用空白发票及支票必须登记入册,及时审核交回发票,严格各种手续。

  5、帐目、现金、票证要按时清理,库存现金及时跟上级财务结算中心现金可用余额日清月结。

  6、财务室离人时,随手关好窗、锁好门。报警器及时通电。

  7、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8、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9、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损失,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10、支票自领用之日起,不管用否,十日内必须到财务报账。

篇2:人民医院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1、各部门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及更衣柜内。

  2、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院规定的最高数额,超过部分须送银行,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指定地点专人值班守卫。

  3、保险箱钥匙由保管员随身携带,严禁存放在办公桌内,保险箱密码必须打乱。

  4、支票和印鉴分开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须存放在保险箱内。

  5、严禁空白支票盖印待用,不准留存已盖印鉴的支票过夜。

  6、上班时未打开保险箱之前,首先查看保险箱是否有异常,有疑点立即通知院保卫部门。

  7、收费处、挂号室等有现金进出的科室严禁非本科室工作人员入内,如有发现,后果由同意进入者及本人自负。

  8、收费处、挂号室等部门应随手关门,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9、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

篇3:二中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现金、票证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2、现金保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保险箱必须使用密码。

  3、存(取)款超一万伍仟元的必须两人送(取),途中不得携款办理其它不相关的事情。

  4、领取和使用空白发票及支票必须登记入册,及时审核交回发票,严格各种手续。

  5、帐目、现金、票证要按时清理,库存现金及时跟上级财务结算中心现金可用余额日清月结。

  6、财务室离人时,随手关好窗、锁好门。报警器及时通电。

  7、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8、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9、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损失,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10、支票自领用之日起,不管用否,十日内必须到财务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