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长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全面责任。业务副院长要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护理工作检查,督导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科主任与院长分别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主管副院长(院委会委员)追究连带责任。

  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并指导本科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的原则,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研究预防医疗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以德治院。

  五、各类各级医务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差错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要严格履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下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本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遵守劳动纪律、脱岗、串岗或在工作场所从事非医疗活动;

  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不热情、解释不耐心;

  3、不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责任,不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

  4、不执行医疗质量特别是环节控制的规定;

  5、对危重、重症病人不按急诊程序规定处理,不就地抢救,不及时体格检查,不及时出具准确的报告;

  6、拒收、推诿延误病人抢救治疗及转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乱收、私收病人现金造成不良影响;

  8、向患者或家属索、拿、卡、要,影响医院声誉;

  9、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从事会诊、手术、体检、检查、化验等各种医疗活动。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安全差错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工作。

  七、医疗事故汇报及处理程序:

  1、汇报程序:凡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在本科范围内进行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24小时内(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向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

  2、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后,科室负责人应首先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应将有关医疗文件等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严禁涂改、隐匿、销毁。如因输液(血)、注射、服药等引志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封存保留,以备检验。必要时,科主任(护士长)应召集有关人员收集情况,分析原因,做好安慰解释,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务必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使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凡死亡病例,对死因有异议者,科室必须动员死者家属进行尸检,以明确死因,家属拒绝尸检的,应做好文字记录并要求家属签字。

  3、医疗事故责任人的确认及处理:凡因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导致医疗事故的直接当事人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由发生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院长,承担经济赔偿并上报卫生局。对因技术性原因难以确定的,由发生科室报院长,组织院内鉴定并确认责任人及责任大小;两人以上(含两人)造成的医疗事故,按其责任大小序列,承担经济赔偿,视情况上报卫生局。

  八、赔偿金额技术因素医院承担60%,责任因素医院承担10%,其余按当事人(直接承担人)、科主任(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连带责任人)、院长(全面领导责任人)递减承担。

篇2: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篇3: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 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 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

  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 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 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 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 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 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 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 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 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