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爱护、使用、调换和赔偿公物的规定
1、教室使用的课桌、椅子、讲台、黑板、电灯、门窗、玻璃、防风钩等,都是国家财产,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思想教育。政教处、总务处对各班使用的财物检查每学期二次,分别为期中和期末,把爱护公物列为各班开展“创建优良班集体”活动的具体内容之一。
2、课桌、椅子保管要落实到学生本人,为了避免同学之间随便调换,可由班级统一用纸写上学生姓名,贴在课桌、椅子的适当位置。
3、属于非自然原因所致的断档、断板、缺板、缺脚或与成品结构不完整的课桌或椅子,班级和学校要追究其损坏原因。如果是由于吵架、开玩笑或乱拖扔等不爱护公物行为所损坏的,除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政教处处理以外,必须酌情按实际修理费赔偿。
4、各班玻璃损坏一般要照价赔偿,同学个人损坏要付现金赔偿,查不到个人责任的,由班级集体赔偿,特殊情况例外。装配玻璃应先到财会室付钱,然后凭发票配玻璃。
5、各班电灯要根据天气变化合理使用,人离开教室要及时关掉,特别是放学锁门的同学,一定要把电灯关好。发现电灯、电线等电器设备有损坏的要及时向总务处反映,以便及时修理或调换,避免发生危险。
6、课桌、椅子、玻璃、电灯等,不论属于自然或人为损耗,都应该及时向总务处有关人员联系,争取及时调换或修理,使教室的各种设备保持完整良好的状态,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2:学生爱护使用调换和赔偿公物的规定
学生爱护、使用、调换和赔偿公物的规定
1、教室使用的课桌、椅子、讲台、黑板、电灯、门窗、玻璃、防风钩等,都是国家财产,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思想教育。政教处、总务处对各班使用的财物检查每学期二次,分别为期中和期末,把爱护公物列为各班开展“创建优良班集体”活动的具体内容之一。
2、课桌、椅子保管要落实到学生本人,为了避免同学之间随便调换,可由班级统一用纸写上学生姓名,贴在课桌、椅子的适当位置。
3、属于非自然原因所致的断档、断板、缺板、缺脚或与成品结构不完整的课桌或椅子,班级和学校要追究其损坏原因。如果是由于吵架、开玩笑或乱拖扔等不爱护公物行为所损坏的,除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政教处处理以外,必须酌情按实际修理费赔偿。
4、各班玻璃损坏一般要照价赔偿,同学个人损坏要付现金赔偿,查不到个人责任的,由班级集体赔偿,特殊情况例外。装配玻璃应先到财会室付钱,然后凭发票配玻璃。
5、各班电灯要根据天气变化合理使用,人离开教室要及时关掉,特别是放学锁门的同学,一定要把电灯关好。发现电灯、电线等电器设备有损坏的要及时向总务处反映,以便及时修理或调换,避免发生危险。
6、课桌、椅子、玻璃、电灯等,不论属于自然或人为损耗,都应该及时向总务处有关人员联系,争取及时调换或修理,使教室的各种设备保持完整良好的状态,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篇3:酒店宾客损坏遗失公物赔偿规定
酒店宾客损坏、遗失公物的赔偿规定
1.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由负责该项财产的财产保管员报主管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赔偿意见。若免予赔偿者,一般应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若属大件或价值较高的物品要报酒店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并按手续报损处理。
2.宾客损坏、遗失酒店公物已确定赔偿时,由财务部协同财产使用单位一起,参照帐面单价和下列标准计算赔偿费:
2.1损坏之公物系完整全新者按全价赔偿;
2.2损坏之公物经修理尚能使用,又不影响整体美观,可赔偿修理费;
2.3损坏之公物虽能修复,但影响整体美观和原有价值者,应赔偿修理费和财产减值部分;
2.4损坏之公物不能修复时,尚有残值者,可按现价减去残值计算赔偿,若赔偿归赔偿者所有时,要按现值全价计算赔偿费。
2.5损坏之公物系带酒店标志或因采购数量少而难于购买的按原价的1.5或2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