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施工合同协议书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米檐高

  (4)建筑外包面积:平方米。

  (5)其它:外砖墙及底层基础由甲方自理。

  (6)工程总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钢结构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做好建筑红外线以外的“三通”,负责进场道路的维修,保证施工材料能运达到场。

  (2)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表)要求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做好红外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及提供相应资料。

  (3)进场施工前,必须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有关施工的一切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或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钢结构工程期限

  (1)根据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以甲方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2009 年 月 日至2009 年 月 日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完

  毕,如遇停电、雨天及其外来因素影响而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钢结构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计人民币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民币 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附: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三: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零一六年二五月二十六日

  发包人:山东卓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苏宁天御项目热水箱基础、泳池设备基础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 苏宁天御广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混凝土墩制作。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6 年 5 月27日(暂定)

  2、竣工日期: 2016 年6 月10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万伍仟(人民币)¥:45000 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加固工程。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九、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至工程款30%,

  2、钢结构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工程款70%

  3、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款95%

  4、余款5%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

  5、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26 日

  2、合同订立地点:苏宁天御广场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结案汇报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仲裁案结案汇报

  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代表XX园林仲裁案应对团队向大家做结案汇报。报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介绍案件起因和整体情况,第三部分介绍办案过程,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总结经验教训。

  一、子公司与XX园林从建立合作到产生纠纷的大致经过

  1、20**年10月,经信息产业部电子十一院副院长推荐,子公司以直接委托方式与XX园林签定《会所区市政、山体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240万元。

  2、因各种原因,工程于20**年12月完工,XX园林于20**年4月首次提交结算资料,报送金额为403万元,又由于各种原因,该工程结算一直未完成初审,子公司工作人员最后一次确认接收XX园林调整后工程结算资料的时间是20**年8月,本次报送金额为295万元。

  3、20**年9月,子公司原常务副总被双规,子公司中止了对XX园林的结算初审工作。

  4、20**年3月,XX园林依据合同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子公司立即向其支付工程款115万元、养护费19.7648万元、违约金31.4765万元、催收工程款所发生的差旅费5万元。

  二、关于XX园林仲裁案的总体情况

  风险管理部于20**年3月9日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距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证据期限(收到仲裁申请后15日内)仅剩1日,我方举证面临巨大风险,风险管理部及时与仲裁委取得联系,并以子公司原常务副总供述XX园林向其行贿为由,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中止审理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并通过选取需回避的仲裁员获得第二次选择仲裁员的机会,成功取得宽延期限。

  风险管理部与子公司及总部成本部密切配合,并取得集团法务部、审计部和纪检监察部的支持,全面准备开庭资料,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共同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沉重打击了行贿单位嚣张气焰,并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4,137.75元。

  从办案过程和仲裁结果来看,此案不仅可作为公司齐心协力应对仲裁的成功案例,还可作为公司向社会弘扬正气,向供应商彰显规范、阳光、透明企业文化的经典案例。

  三、办案过程

  XX园林仲裁案历时一年四个月,参加开庭、调解、质证共计5次,到司法鉴定中心现场核对工程造价1次,提交我方异议或质证说明共计5次。时序过程是:

  20**年3月9日,风险管理部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协助申请,由于据规定的截止日期仅有一天时间,风险管理部立即拟制延期举证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仲裁中止申请书。仲裁委虽认为我方的理由在法律上不够充分,但仍在情理上给予我方一定宽限时间,我司成功争取到宽限期。

  20**年3月,风险管理部针对XX园林仲裁申请,认真全面地收集和研究相关资料,并向集团法务部和外部经验丰富的律师请教答辩思路和技巧,综合管理法律、人际、道义等,制定XX园林仲裁案应对方案。

  20**年4月,风险管理部积极组织仲裁应对相关工作:1、请集团纪检监察部协助提供关于XX园林向子公司原常务副总行贿的证据;2、请子公司积极认真开展结算审核工作;3、请集团审计部协助审核,并出具正在办理XX园林终审结算的证明;4、按仲裁程序准备并提交证据、答辩书等。

  20**年5月,风险管理部参加第一次庭审,成功驳回对方关于违约金、养护费和差旅费的申请,并获准依据合同对结算进行终审。根据仲裁委合理限定的终审时间,督促子公司和总部成本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并根据其专业结果,拟制提交仲裁委的结算说明。

  20**年6月,风险管理部组织子公司和总部成本专家共同参加仲裁委组织的开庭调解,我方提交终审结果,罗列出一切可能的扣减理由,将结算额从其申请的295万元审减到182万元,极大挫败了对方的信心。同时,我们也预计出合理的结算额应在260-270万元。

  20**年7月,仲裁委安排XX园林对我方终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反馈意见。双方争议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20**年8月,仲裁委连续组织第二次庭审和第三次庭审,双方在仲裁委组织下核对结算,由于争议大,仲裁委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20**年9月,提交司法鉴定所需的资料和费用,对提交鉴定的资料进行质证,并预交鉴定费用。

  20**年12月,领取并复核司法鉴定初稿,由子公司审核,总部成本部复审,并由风险管理部逐项反馈质证意见。

  20**年2月,子公司成本部、总部成本部及风险管理部共同派员到南昌,与XX园林和司法鉴定中心一起对工程造价进行三方核对。

  20**年4月,领取鉴定终稿,组织子公司和总部成本部复核,并拟制《对审价鉴定报告的质证意见》,共同参加出庭质证。

  20**年5月至6月,对鉴定终稿补充调整说明组织核对并提交质证意见书。

  20**年7月26日,收到仲裁委领取裁决书的通知,经反复鉴定,工程造价明确部分为248万元,仲裁委以子公司未在认价单上明确说明价格含义为由,裁决子公司支付起苗费16万元,共计264万元。与对方仲裁申请相比,本次仲裁为子公司减损和节约成本共计103万元。

  四、经验总结

  从风险管理部办案的角度,本案相关经验可以归纳四点:

  1、通过寻找正当理由和选择必须回避的仲裁员等技巧,成功取得宽延期限,不仅避免直接败诉,而且为我方分析案情、收集证据等争取到时间。(前面已提及,此处不赘述)。

  2、树立必胜信念,保持态度积极,虚心多方请教,事先周全策划,寻找充分的法律依据,收集和准备详实的证据材料,在首次开庭时成功驳回对方关于违约金、养护费和差旅费的申请,并获准依据合同对工程结算进行终审。

  3、全面调集支持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和成本人员专业特长,罗列出一切可能的扣款理由,首次反馈时将结算额从对方申请的295万元审减到182万元,极大挫败了对方的信心。同时,我方也预计出合理的结算额应在260-270万元,做到心中有底,从容不迫。

  4、耐心细致,契而不舍,不屈不挠,反复审查结算资料,反复提交异议和质证说明,让仲裁委和鉴定机构充分领教我方的态度和决心,让对方筋疲力尽,最终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103万元。

  五、管理建议

  凭心而论,如果不是对方最后一次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与子公司原常务副总被双规的时间巧合,我们很难为子公司找到长达一年未完成初审的正当理由。由于对方能够提供我方确认接收其结算资料的记录,而我方却不能提供其结算资料不合格的证明。仲裁www.aishibei.com委极可能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认为我方已经同意其报送金额,并裁决我方支付工程款。风险管理的第一个建议就是:请成本管理部门重视工程结算工作,在要求合作方守约的同时,也要督促我们的员工遵守合同约定。

  风险管理部对本案最大失望是16万元起苗费付得太冤枉!裁决书中关于起苗费是这样写的:“关于起苗费,鉴定机构认为,以签认价为计价依据的,因签证单未明确价格含义,应计算起苗费。” 如果证据存在瑕疵,就可能被对方利用,或者被鉴定机构和仲裁委用来和稀泥。风险管理的第二个建议就是:请各部门注意与合作方沟通表达的准确性,重视日常工作记录,重视档案管理。

  风险管理部

篇3:钢结构施工合同协议书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米檐高

  (4)建筑外包面积:平方米。

  (5)其它:外砖墙及底层基础由甲方自理。

  (6)工程总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钢结构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做好建筑红外线以外的“三通”,负责进场道路的维修,保证施工材料能运达到场。

  (2)负责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表)要求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做好红外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等工作及提供相应资料。

  (3)进场施工前,必须办理好建筑施工许可证及有关施工的一切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或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钢结构工程期限

  (1)根据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以甲方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2009 年 月 日至2009 年 月 日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完

  毕,如遇停电、雨天及其外来因素影响而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钢结构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计人民币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民币 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附: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三:钢结构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零一六年二五月二十六日

  发包人:山东卓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苏宁天御项目热水箱基础、泳池设备基础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 苏宁天御广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混凝土墩制作。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6 年 5 月27日(暂定)

  2、竣工日期: 2016 年6 月10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肆万伍仟(人民币)¥:45000 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承包人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完成图纸范围内的加固工程。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八、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九、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至工程款30%,

  2、钢结构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工程款70%

  3、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款95%

  4、余款5%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

  5、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收据。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26 日

  2、合同订立地点:苏宁天御广场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