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各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 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 严格坚持物资进、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 监督存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表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八)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篇2:公司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 年 5月 6日起执行。

篇3: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的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1.3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B级产品或半成品。

  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现象。

  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以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