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施物资管理制度

办公设施、物资管理制度

  1.为规范管理办公设施与物资,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讲机管理

  2.1 对讲机的管理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使用由各部门控制。

  2.2对讲机使用须知:

  2.2.1用语尽量简洁、明确。

  2.2.2使用文明用语,注意礼节,长话短说。

  2.2.3使用人应经常检查对讲机的工作状况,保持清洁,使之性能良好,运行正常。

  2.2.4使用人应保证工作时间内对讲机为开机状态。

  2.2.5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得在对讲机上交谈公司机密。

  2.2.6对讲机如发生丢失或损坏,使用人应照价赔偿。

3.办公物资管理办法

  3.1 办公物资的分类

  根据价值及使用年限不同,办公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两类

  3.2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2.1 低值易耗品范围

  3.2.1.1 本办法管理之低值易耗品范围为公司办公用品、印刷品等;

  3.2.1.2 其他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可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3.2.2.日常管理

  3.2.2.1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核算监督由财务部负责;

  3.2.2.2行政部设物品入出库单、物品明细帐和库存统计表进行管理。

  3.2.3低值易耗品的(来自:)申购流程

  3.2.4.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

  3.2.4.1在库物品由行政部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3.2.4.2在库物品,按月盘点,在每月25日前填写该月库存统计表,注明盈亏值,说明原因,报财务检核。

  3.2.4.3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公司对员工领用费用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3.2.4.4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等,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领用。

  3.2.4.5贵重用品报废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管理、财务部门审核注销;员工调离,须与行政部进行物品交接,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3.2.4.6行政部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4.名片管理办法

  4.1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

  4.2 名片印制程序

  4.2.1 公司行政部统一负责对外印制名片的印刷业务。

  4.2.2 名片印制主要审查名片的职务、职称是否相符,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比实际较高的职务头衔,但须报行政部批准。

  4.2.3 名片英文使用须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要求。

  4.2.4 名片增印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4.3 名片使用

  4.3.1 掌握名片递送礼仪和交换规则。

  4.3.2公务、客户名片须在公司共同使用,不得占为己有。

5.员工工作牌管理办法

  5.1 工作牌由行政部统一制作,并登记发放。

  5.2 员工离职或离任应将工作牌缴回行政部。

  5.3 行政部负责处理报废工作牌。

  5.4 工作牌一律佩戴于上衣左上方,不得以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工作牌处理。

  5.5 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佩戴工作牌。

  5.6 工作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行政部补发,每枚扣缴费用20元;因公损坏时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由行政部补发。

  5.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惩。

  5.7.1 利用工作牌在外进行不正当行为者。

  5.7.2 将工作牌借给非本公司员工,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5.7.3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正确佩戴工作牌,并由行政部负责督导,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者每次罚款20元,月累计三次(含)以上予以警告一次。

6.电话管理办法

  6.1 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归口负责。使用则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督导与控制。

6.2 电话使用须知:

  6.2.2 时间以三分钟为佳,自我控制。

  6.2.3 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

  6.2.4 禁止拔打私人长途电话。

6.3 手机使用须知:

  6.3.1适用范围:享受公司通讯补贴者

  6.3.2每天(含节假日)8:00-23:00须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6.3.3来电必须接听, 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接听者, 须于第一时间回电。

  6.3.4及时缴纳话费, 不得出现因欠费而停机的状况。

  6.3.5外出时,不得因将手机转移至无法接听的座机。

  6.4处罚: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20-200元罚金,每月累积三次(含)以上,予以警告一次。

6.5 电话报修

  6.5.1电话出现使用故障无法及时解决的,由电话使用人向行政部报修。

7.计算机管理

  7.1 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归口管理、责任落实的原则。

  7.2 行政部主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对各部门开展该项工作进行指导。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工作,同时指定专人承担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

  7.3 凡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的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

7.4 计算机的保密管理

  7.4.1未经许可,外单位及个人均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7.4.2 除相关责任人外,其它人不得在因特网上发布与公司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7.4.3 公司工作人员不得用装有公司保密资料、有关文件的光、磁介质在其他单位的计算机设备、网络上进行操作。

  7.4.4 公司的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的OA系统登陆口令和密码保密。

  7.4.5 公司的远程工作站应严格遵守远程站操作的有关规定。

7.5 计算机的安全管理

  7.5.1 计算机工作人员分门别类管理光、磁介质和资料,标明密级标志,按时归档。

  7.5.2 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计算机,不得随意安装或删除计算机软件,严禁擅自拆卸或安装计算机设备。

  7.5.3 未经许可,不得将外单位的光、磁介质在公司计算机设备、网络上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和扩散。

  7.5.4 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确保计算机设备的整洁,不得有危害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不得在计算机旁放置磁性物件、水杯、烟灰缸;不得带电拔插各种电缆线和辅助部件;下班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电源。

  7.5.5 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应及时报告行政部。

7.6 INTERNET网使用管理

  7.6.1 公司的INTERNET账号用途严格限定:

  7.6.2 上班时间所有员工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7.6.3 上班时间不得在网上聊天、(来自:)玩在线游戏以及视频点播。

  7.6.4 不得下载网上来历不明的软件。

7.7 计算机病毒防治

  7.7.1 行政部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检查和清除工作。

  7.7.2 各部门应利用网络杀病毒软件定期清除本部门计算机硬盘、软盘上的病毒。对发现的新病毒或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及时向行政部通报情况。

  7.7.3 各部门新购、借入、借出后归还或经维修后的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杀病毒处理,无病毒方可使用。

  7.7.4 禁止在公司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7.7.5 计算机有病毒不报告、不清除,造成严重后果,或故意制造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的部门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或刑事责任。

7.8 可以发布信息类型

  7.8.1 公司发生的有报道价值的新闻、消息(如项目开盘、参观接待、工程招投标、各种会议等正面报道)。

  7.8.2 各项目的可以宣传的销售动态。

  7.8.3 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

  7.8.4 可对外公布的工程进度。

  7.8.5 客户、业主、社会表扬信。

  7.8.6 公司获得的各项荣誉及各种称号。

  7.8.7 总经理认为可以向外披露的信息,但必须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发布。

7.9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的信息

  7.9.1 公司财务资料。

  7.9.2 公司纳税情况。

  7.9.3 公司的经营策略。

  7.9.4 公司的营销策划方案。

  7.9.5 公司将要实行,但尚未公开化的各种方案决策。

  7.9.6 公司项目开发成本控制情况。

  7.9.7 有可能社会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种信息。

7.10 处罚规定

  7.10.1 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窃密、泄密和损坏者予以行政处罚,后果严重者按《过错责任制》层层追究领导者及经办人的责任,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10.2 各部门负责人为计算机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8.图书管理制度

  8.1 图书范围:图书系指公司各职能部门所购进的书籍、定期刊物、资料(包括声像资料、电子文本)等。

  8.2 图书的购买、借阅和保管

  8.2.1公司所有图书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8.2.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年度图书预算额度进行图书购买

  8.2.3各部门所购图书均须至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入库.

  8.3.4 行政部负责编撰入库图书目录并上网公布。

  8.3.5 借阅公司图书须至行政部登记并注明归还日期, 到期应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离职或离任时应缴回。

  8.3.6借阅公司图书如有损毁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篇2: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1.3不得违法订立合同,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本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不得与资信不佳,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订立合同。

  1.4公司对外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除及时清结、标的额极小的事务外,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1.5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审查,并指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2.1订立合同前,公司经办人员及所在部门应严格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的下列情况:

  1) 审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2)有无法人资格;

  3) 审查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4)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5) 履约能力审查和信用审查。

  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备查(如系个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2.2 订立合同2.3 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2.4 必须出具由其亲自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事项和范围并收集备案。

  2.5 一般合同,2.6 经办人员应在做好市场、资信调查的基础上,2.7 与合同2.8 相对方充分协商。

  对于标的巨大或涉外的合同,公司应组织专业、技术、财务和法律顾问组成谈判小组,做好谈判工作。

  2.4凡本公司作为一方的合同(来自:),除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有专门要求的外,原则上由本公司经办人员草拟合同。重大或复杂的合同,可以同法律顾问交换意见,由法律顾问草拟。

  2.5合同内容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充分考虑对本公司是否有利,并具有可操作性。

  2.6在少数情况下,确需使用标准格式合同,经办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表述是否准确,条款是否完备。

  格式合同表述不准确、条款不完备,或者对公司不利的,经办人员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添附相关的内容,或者草拟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格式合同空白处不需填写内容的,应划斜线予以填充,防止合同内容被伪造或篡改。

  2.7合同必须具有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尽可能订立担保条款(定金、保证或抵押等)。

  2.8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后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条款。

  前述违约责任条款既可以单独约定,也可以同时约定。

  2.9建筑勘察、建筑设计、广告、美术、雕塑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含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2.10合同可以约定下列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方违约,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2)其他条件。

  2.11合同应当约定下列解决争议的方式:

  1)双方协商;

  2)提请仲裁;

  3)诉讼。

  合同应尽可能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2.12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合同专用章

  或公司公章。

  合同应当有经办人签字(盖章),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由部门加签。

  合同附件应当同时签字(盖章)确认。

  2.13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印章或由经办人签名进行确认。

  2.14合同应当约定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不少于四份。

  2.15两页(含两页)以上的自行装订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2.16禁止"先履行,后补签"合同。

  2.17合同应当按约定全面、及时履行。

  合同相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2.18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向公司和法律顾问报告外,应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合同的审查

  3.1公司合同严格实行审查制度。

  合同必须经部门审查、财务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方可报送总经理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合同或者简单的合同,可以直接报总经理审批。

  3.2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对其他部门拟送审的合同进行专业预审。

  3.3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财务约定进行审查。

  3.4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有利性进行审查。

  3.5建筑设计类、广告营销类合同,应当经过销售部门预审。

  3.6合同经办人应当填写《合同送审表》,经本部门、预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审查人签字后,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合同经办人员草拟合同后,也可先送法律顾问进行初审,经修改后再按前规定程序送审。

  3.7法律顾问应当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非特殊情况,审查时限应不少于4小时。

  3.8法律顾问应当(来自:)全面审查合同。

  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

  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3.9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结束后,应当在《合同审定表》上填写合同受理、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审查合同名称,审查意见或处理结果等内容。

  3.10对通过审查的合同,法律顾问应当盖章,注明审查日期。

  3.11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违反本规定送审的合同,应当拒绝审批,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予以纠正。

4.合同的管理

  4.1公司实行合同管理员、职能部门、行政部三级合同管理负责制。

  4.2各职能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保管、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

  4.3职能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以及合同文本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4.4行政部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统一、综合管理。行政内勤具体负责合同签章工作。

  4.5合同文本应当由主办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分别保存一份备查。

  4.6合同管理将逐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合同质量、合同履约率、贷款回收率、纠纷发生率等。

  4.7因不了解对方资信、履约能力而轻率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明显瑕疵,或者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照本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8因故意、重大过失或违法订立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员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3:房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房地产会议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改进、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会议管理制度适用公司主办的各种行政办公会议、各种联谊会、座谈会等。

3.会议分类及组织

  3.1全公司会议归纳为三类:

  3.1.1 公司级会议:主要包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扩大)会,中层干部会、全公司员工大会及各种专业会审会,应分别报请董事会、行政部及相关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3.1.2 专题会议:系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召开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招投标会、质量分析会、工程准备会、安全工作会、各类评审会等等),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3.1.3 部门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每周主持召开一次部门会议。

  3.2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专题会、办公会等)一律由业务对口部门受理安排,行政部应协助作好会务工作。

4.例会执行与安排

  4.1公司原则上每两周召开工作例会一次,工作例会是各部门沟通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公司管理决策和实施工作指导的重要形式。(来自:)为增强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发展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能力,每两周工作例会实行"轮值主席制", 即每次工作例会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出任会议主席,负责会议召集和主持。

  4.2会议主席制要求轮值主席在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了解本次会议各部门需要汇报或讨论的重要问题,形成书面的主持提纲。

  4.3由会议主席做会议总结,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并提出解决设想,与参会者讨论。

5.各级会议的筹备细项

  会议级别 会议类型简要描述 需准备事项

  A 有政府官员、媒体、业主或合作单位等参加的重要会议 1、2、3、4、5、6、7、8、10、11; 如会议安排在外地,尚需准备12、13,第9项视具体情况而定

  B 重大庆典会议、员工大会、联欢会等 1、2、3、5、6、7、8、9、11 如安排在外地,尚需准备12、13

  C 有实业及兄弟公司人员参加的会议;顾问团会议等 1、5、6、7、8、10; 第2、9项视具体情况而定

  D 公司内部会议 5、14

  需准备事项明细:

  1)会议总体方案 2)邀请函 3)纪念品

  4)酬谢费 5)会场预定

  6)会场布置(主席台、有公司标识的会标、灯光、音响、座位、应急疏散方案等)

  7)茶水饮料 8)摄影或摄像 9)宴会

  10)会议资料发放 11)新闻稿件的发放

  12)住宿安排 13)交通工具 14)参会通知

6.会议室的管理

  6.1会议室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6.2各部门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行政部提出使用申请。使用情况冲突时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