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入院后五日内不能确诊的,需进行科室内讨论;入院后八日内未能确诊的,需组织全院讨论。
(二)疗效不满意病例的讨论:主要病情不能控制的,五日内完成科室内讨论;仍不能控制的,八日内完成全院讨论。
(三)门诊病例讨论:凡是在我院就诊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讨论。
(四)医技病例讨论:凡疑难病例,或发现结果明显异常,报告有疑问,要组织讨论,必要时复验,并由副主任医(技)师审核签发。
(五)危重病例讨论:病危病重的病人要在24小时内完成科室内讨论;病情不能控制的要求提请医务处组织全院会诊,医务处组织在24小时内完成院级讨论。
篇2:产科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着,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四、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
篇3:产科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业务院长。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配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等。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能移动。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要详细交待。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急诊科、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