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着,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四、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
篇2:产科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制度
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的制度
1.产科医师接到乡村医生电话或直接转至我院的孕产妇后,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对转来的患者进行救治。
2.转入我院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制定治疗方案。
3.对疑难病历及时组织会诊,并做好抢救记录和总结。
4.病人出院时要将病人住院期间情况、治疗经过、出院后注意事项等反馈到村卫生所,对孕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保健指导,以利于产妇康复。
5.我院无法救治的病例及时转院,转院时由医护人员陪同。
篇3:产科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危重患者转诊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着,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四、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