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保健制度

  幼儿园保育保健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生活习惯及家庭疾病概况。入园以后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回园前需经医生全面体检方能回园。

  2、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合格者方能就职。以后每年体检一次,厨房工作人员每半年做一次粪便常规检查。

  3、每天坚持对幼儿进行晨检,要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

  4、保教人员平时应随时观察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送医务室处理,保健医生应每天到各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本园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送医院诊治。

  (二)幼儿常见病管理制度

  1、每天做好晨检体温测查和检查工作,发现幼儿发烧或明显的感冒、生病体征,立即通知家长接幼儿回家到医院诊治。

  2、幼儿在园发生咳嗽、发烧、呕吐、肚疼、头疼等常见病时,首先送医务室医生观察诊断,并进行及时的治疗。

  3、发烧、呕吐严重、医生不能诊治和幼儿情绪极为不佳的幼儿由班级教师马上通知家长接幼儿回家观察治疗。

  4、健康已经恢复、生病体征不明显、能够坚持进行正常活动的幼儿可正常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和班级教师加强观察,也可在园用少量药物加强巩固治疗。

  5、加强幼儿疾病防治和保健工作,将常见病发病率控制在5%以下。

  (三)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管理表,定期检查,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四)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2、按年龄与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和控制发病率。

  4、每年给幼儿驱虫一次,防止和减少肠道寄生虫病的发生。

  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疾病的抵抗力。

  5、医务人员每学期要向家长和教职工进行预防疾病的常识宣传教育,增加保育幼儿的常识。

  (五)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用品、棉签、纱布、压舌板等由医务人员负责消毒,注射器使用一次性针筒。

  2、建立隔离室,安置观察床,配置专用设备。

  3、幼儿患传染病在离园前送隔离室治疗,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所在班级环境、用品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回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吸收新儿童入班,不与其它班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方可入园。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园。

  6、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出现传染病人时,要及时报告园里采取必要的措施。

  7、幼儿发热37.5C以上,离园前要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退热痊愈后方能参加集体活动。

  (六)心理保健制度

  1、晨检中设幼儿情绪观察牌(黄牌)。

  2、对黄牌进班的幼儿教师要热情周密的接待,并在一日活动中注意观察调整该幼儿情绪。

  3、教师在一日活动中发现个别幼儿情绪异常,要单独与该生交谈,了解原因并做相应处理。

  4、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幼儿创设净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的物质环境和宽松、自由、亲切、和谐的精神环境。

  5、对新入园幼儿,教师应热情接待,使幼儿有安全感,并培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让其能尽快熟悉班级环境,减少幼儿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心理。

  6、家庭环境不佳的幼儿,教师应多关心,多引导,多发现优点,多鼓励。

  (七)伤害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幼儿在正常的在园时间内发生了伤害事故,教职人员应首先将孩子送到医务室由医生进行紧急处理,并立即通知报告园长,重大伤害事故园长应立即上报县教育局。

  2、医生对受伤的孩子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判断孩子受伤的程度,并根据受伤程度的轻重决定是否送医院检查治疗。

  3、由医务人员、班级教师组成救护组(情况严重行政管理人员要参加),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对决定送医院检查治疗的孩子,班级教师马上通知家长到位,并向家长讲述事故发生经过和做好家长、孩子的安抚工作。

  5、事故发生后,班级人员、医务人员和园领导应主动与家长沟通协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心尽力照顾幼儿,尽量减轻孩子的痛苦,让孩子尽快恢复健康。

  6、因伤害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探望购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补助费等费用,按照幼儿园有关制度、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理解决,争取家长的谅解。

  注:幼儿的医药费、送幼儿看病的交通费由幼儿园报销。探望购物费一级事故控制在200元之内,二级事故控制在100元之内。其余费用由园长、幼儿园园务会议集体讨论或通过法律程序决定。

  7、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由幼儿园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8、幼儿伤害事故的保险赔偿有关工作由保健医生负责,教职人员发生的伤害事故保险赔偿由幼儿园负责人事工作的财务人员办理。

  9、发生伤害事故,有关人员根据过错大小分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八)医药设备及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需要在正规的医药公司采购医疗设备及药品,大批采购需填报采购清单由园长审批后,由采购员陪同医务人员一起采购。

  2、建立药品进货、使用登记制度(幼儿、教师用药分开登记),每学期期末盘点,由财会人员与医务人员核对药品使用登记帐目,公示药品使用情况。

  3、妥善保管和使用医疗设备、药品,药品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有注明标签。

  4、保健室一切医疗器具不得外借,定期清洁消毒,不得使用过期和报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报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要做好登记。

  5、对特殊和有毒的药品要有专人保管,并做好药品进出登记。

  6、对幼儿从家庭带药到幼儿园要严格控制,保健医生要根据幼儿看病的医生诊断接受药品,同时做好药品的登记记录,放医务室保管,杜绝放置在班级。

  7、幼儿在园用药由保健医生决定,保证安全、合理服用。一般情况班级幼儿服药由医生和保健员喂食,特殊情况分发给班级老师给幼儿喂食,防止幼儿自己取药自服。

  (九)健康教育制度

  1、保健医生和保教管理人员通过幼儿园各种会议、园本培训、发放资料和健康咨询,对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识教育,培训护理幼儿和应急救护的技能。

  2、教师和保健医生通过游戏、教学活动、外出参观和观看科教电影等途径,向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健康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

  3、幼儿园和保健医生通过家长宣传栏、家长学校讲座、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电话交流、面对面的咨询指导等途径,向家长进行预防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培养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和传授健康教育经验。

  (十)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部“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制度”要求,完成以下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工作。

  A 记录表、登记本

  1、出勤登记表——每日登记。

  2、疾病登记表——每日登记 。

  3、晨间检查记录表——每日登记。

  4、传染病登记表——发现传染病后登记。

  5、预防接种漏种记录表——对预防接种漏种和补种情况进行记录。

  6、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记录对体弱生病儿采取的措施和幼儿发  展情况。

  7、体格检查记录表——幼儿体检后记录。

  8、缺点矫治记录表——记录幼儿缺点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9、膳食记录——包括每周食谱、营养计算、班级膳食反馈表。

  10、体格锻炼观察表——记录每周测查幼儿体育锻炼的情况(强度和密度)。

  11、意外事故登记本——记录幼儿走失、伤残、中毒等情况

  家长联系本——记录与家长联系配合给幼儿防病、治病、宣传栏等情况。

  B 卫生统计内容

  每学期做好:

  1、体格发育评价;

  2、膳食评价;

  3、幼儿出勤率;

  4、缺点矫治率;

  5、常见病患病率;

  6、传染病发病率;

  7、体重、身高达标率;

  8、清洁卫生达标率。

篇2:养猪场保育车间岗位职责

  保育车间的岗位职责

  1、在每周的猪群转移中,要清洗及消毒好栏舍和作好 必要的准备工作。

  2、猪只转入保育舍时,要依大小、强弱、公母作适当 的分群,力求同栏猪只尽量均匀。

  3、每天观察每头猪并分析它的健康表现。

  4、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和免疫程度,对需要药物治 疗的猪只及时治疗处理。

  5、饲料要保持清洁卫生,堆放饲料的地面要干燥清洁。

  6、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如疾病处理等),每天检查饮 水器,确保正常供水。

  7、根据气候的变化和猪只的大小做好也暑降温工作和 防冻工作,控制舍内的小气候。

  8、做好周密的转栏计划,提高生产效率。不浪费饲料。

篇3:幼儿园保育保健制度

  幼儿园保育保健制度

  (一)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生活习惯及家庭疾病概况。入园以后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回园前需经医生全面体检方能回园。

  2、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合格者方能就职。以后每年体检一次,厨房工作人员每半年做一次粪便常规检查。

  3、每天坚持对幼儿进行晨检,要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

  4、保教人员平时应随时观察本班幼儿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或送医务室处理,保健医生应每天到各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本园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送医院诊治。

  (二)幼儿常见病管理制度

  1、每天做好晨检体温测查和检查工作,发现幼儿发烧或明显的感冒、生病体征,立即通知家长接幼儿回家到医院诊治。

  2、幼儿在园发生咳嗽、发烧、呕吐、肚疼、头疼等常见病时,首先送医务室医生观察诊断,并进行及时的治疗。

  3、发烧、呕吐严重、医生不能诊治和幼儿情绪极为不佳的幼儿由班级教师马上通知家长接幼儿回家观察治疗。

  4、健康已经恢复、生病体征不明显、能够坚持进行正常活动的幼儿可正常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和班级教师加强观察,也可在园用少量药物加强巩固治疗。

  5、加强幼儿疾病防治和保健工作,将常见病发病率控制在5%以下。

  (三)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管理表,定期检查,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四)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2、按年龄与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和控制发病率。

  4、每年给幼儿驱虫一次,防止和减少肠道寄生虫病的发生。

  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疾病的抵抗力。

  5、医务人员每学期要向家长和教职工进行预防疾病的常识宣传教育,增加保育幼儿的常识。

  (五)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用品、棉签、纱布、压舌板等由医务人员负责消毒,注射器使用一次性针筒。

  2、建立隔离室,安置观察床,配置专用设备。

  3、幼儿患传染病在离园前送隔离室治疗,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所在班级环境、用品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回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吸收新儿童入班,不与其它班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方可入园。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园。

  6、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出现传染病人时,要及时报告园里采取必要的措施。

  7、幼儿发热37.5C以上,离园前要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退热痊愈后方能参加集体活动。

  (六)心理保健制度

  1、晨检中设幼儿情绪观察牌(黄牌)。

  2、对黄牌进班的幼儿教师要热情周密的接待,并在一日活动中注意观察调整该幼儿情绪。

  3、教师在一日活动中发现个别幼儿情绪异常,要单独与该生交谈,了解原因并做相应处理。

  4、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幼儿创设净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的物质环境和宽松、自由、亲切、和谐的精神环境。

  5、对新入园幼儿,教师应热情接待,使幼儿有安全感,并培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让其能尽快熟悉班级环境,减少幼儿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心理。

  6、家庭环境不佳的幼儿,教师应多关心,多引导,多发现优点,多鼓励。

  (七)伤害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幼儿在正常的在园时间内发生了伤害事故,教职人员应首先将孩子送到医务室由医生进行紧急处理,并立即通知报告园长,重大伤害事故园长应立即上报县教育局。

  2、医生对受伤的孩子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判断孩子受伤的程度,并根据受伤程度的轻重决定是否送医院检查治疗。

  3、由医务人员、班级教师组成救护组(情况严重行政管理人员要参加),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对决定送医院检查治疗的孩子,班级教师马上通知家长到位,并向家长讲述事故发生经过和做好家长、孩子的安抚工作。

  5、事故发生后,班级人员、医务人员和园领导应主动与家长沟通协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心尽力照顾幼儿,尽量减轻孩子的痛苦,让孩子尽快恢复健康。

  6、因伤害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探望购物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补助费等费用,按照幼儿园有关制度、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理解决,争取家长的谅解。

  注:幼儿的医药费、送幼儿看病的交通费由幼儿园报销。探望购物费一级事故控制在200元之内,二级事故控制在100元之内。其余费用由园长、幼儿园园务会议集体讨论或通过法律程序决定。

  7、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由幼儿园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由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8、幼儿伤害事故的保险赔偿有关工作由保健医生负责,教职人员发生的伤害事故保险赔偿由幼儿园负责人事工作的财务人员办理。

  9、发生伤害事故,有关人员根据过错大小分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八)医药设备及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需要在正规的医药公司采购医疗设备及药品,大批采购需填报采购清单由园长审批后,由采购员陪同医务人员一起采购。

  2、建立药品进货、使用登记制度(幼儿、教师用药分开登记),每学期期末盘点,由财会人员与医务人员核对药品使用登记帐目,公示药品使用情况。

  3、妥善保管和使用医疗设备、药品,药品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有注明标签。

  4、保健室一切医疗器具不得外借,定期清洁消毒,不得使用过期和报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报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要做好登记。

  5、对特殊和有毒的药品要有专人保管,并做好药品进出登记。

  6、对幼儿从家庭带药到幼儿园要严格控制,保健医生要根据幼儿看病的医生诊断接受药品,同时做好药品的登记记录,放医务室保管,杜绝放置在班级。

  7、幼儿在园用药由保健医生决定,保证安全、合理服用。一般情况班级幼儿服药由医生和保健员喂食,特殊情况分发给班级老师给幼儿喂食,防止幼儿自己取药自服。

  (九)健康教育制度

  1、保健医生和保教管理人员通过幼儿园各种会议、园本培训、发放资料和健康咨询,对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识教育,培训护理幼儿和应急救护的技能。

  2、教师和保健医生通过游戏、教学活动、外出参观和观看科教电影等途径,向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健康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

  3、幼儿园和保健医生通过家长宣传栏、家长学校讲座、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电话交流、面对面的咨询指导等途径,向家长进行预防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培养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和传授健康教育经验。

  (十)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部“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制度”要求,完成以下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工作。

  A 记录表、登记本

  1、出勤登记表——每日登记。

  2、疾病登记表——每日登记 。

  3、晨间检查记录表——每日登记。

  4、传染病登记表——发现传染病后登记。

  5、预防接种漏种记录表——对预防接种漏种和补种情况进行记录。

  6、体弱儿童管理记录表——记录对体弱生病儿采取的措施和幼儿发  展情况。

  7、体格检查记录表——幼儿体检后记录。

  8、缺点矫治记录表——记录幼儿缺点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9、膳食记录——包括每周食谱、营养计算、班级膳食反馈表。

  10、体格锻炼观察表——记录每周测查幼儿体育锻炼的情况(强度和密度)。

  11、意外事故登记本——记录幼儿走失、伤残、中毒等情况

  家长联系本——记录与家长联系配合给幼儿防病、治病、宣传栏等情况。

  B 卫生统计内容

  每学期做好:

  1、体格发育评价;

  2、膳食评价;

  3、幼儿出勤率;

  4、缺点矫治率;

  5、常见病患病率;

  6、传染病发病率;

  7、体重、身高达标率;

  8、清洁卫生达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