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助产人员例会制度

助产人员例会制度

  一、我院每1—2月召开一次会议,全年不少于8次;二、参加人员:院长、妇幼保健员、产科医师;

  三、主要内容:

  1.报告孕产妇情况及高危孕产妇筛查、处理、转诊情况,预计下月分娩数及高危孕妇分娩地点选择;

  2.开展健康教育情况;

  3.上报有关数据(出生数、孕产妇数、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高危孕产妇人数等);

  4.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评价服务中高危识别及转诊情况;

  6.监督指导中发现的问题;

  四、知识培训

  五、布置传达有关工作任务和会议精神

  六、作好例会记录,参加者签名

  七、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篇2:产科助产士职责

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的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保证母婴安全,严阵以待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幼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篇3:产科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助产人员考试制度

  1.依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为提高我院助产人员临床技术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我院组织助产人员定期考试,考核由我院领导及妇幼保健负责人共同组织。

  3.考试对象为所有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的助产人员。

  4.每次助产人员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试。

  5.考试结果纳入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