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护理文件书写与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一)护理文件书写严格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四川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护理文件书写必须由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完成。

  (三)护理部、科室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四)体温单、医嘱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归入病历保存。

  (五)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士长不在时,由办公室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须按照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六)住院期间的运行病历,要求定点存放,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白天由办公室护士管理,中班、夜班由当班护士加锁保管,防止丢失。

  (七)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伪造,保持完整、真实。

  (八)病人及家属不能私自翻阅病历及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由工作人员携带病历。

  (九)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统一交病案科室保管,办公室护士做好审签和登记,护士长审核后在病历封面签名。

  (十)病人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资料,须经医务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病人及家属提出封存病历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紧急封存病历制度,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予病人或家属。

篇2: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手册》最新版执行。

  2、各种记录规格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3、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记录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项。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简单扼要、版面清洁。

  5、书写错误时按规范要求修改,不得采用刮、粘、涂等办法掩盖或祛除原来的字迹。每页版面修改次数不超过三处,否则由原来笔迹者及时重抄。

  6、护理记录单(体温单、医嘱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应按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