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汇报

  师大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汇报

  与时俱进,创新模式,开创生活区工作新局面

  ——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公寓管理工作汇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我校于1999年启动了后勤社会化改革。2000年,我校成功的完成了校园换建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学生生活区完全后勤社会化。几年来,在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不断改革后勤社会化制度,推进学生生活区的校企共建,巩固我校后勤社会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为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现将我校学生生活区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生活区的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三个生活区,即南生活区、北生活区和第三生活区,学校分别与沈阳师苑大学生服务公司、北苑大学生服务中心和辽宁东佳物业有限公司合作,签定了共建方案和协议,承担我校近2万名在校生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工作。

  沈阳师苑大学生服务公司,2000年7月启用,现有学生公寓10栋,总建筑面积59257平方米,可容纳学生8586人。公寓中心现居住研究生582人,本专科生7722人,人均居住面积为6.9平方米。公寓房间以6人间为主,学生房间内配有电视机、电话机、电脑网络接口等。生活区内设有学生食堂、超市、浴池及风味小吃档口等,以满足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需要。公寓周围草坪碧绿,景观路灯整齐美观,是一个花园式小区。

  北苑大学生服务中心,建成于2000年11月,占地面积46000余平方米,建有四栋学生公寓及一栋综合服务楼,生活区现住有本科生4000余人;公寓房间以6人间为主,学生寝室内同样设有计算机网络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及200卡式电话机等。北生活区的管理由校方后勤集团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由学生处负责。生活区设有食堂、超市、浴池、长途电话厅等多种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并有相应的体育活动场所,满足学生的日常生活所需,是生活区设施较完备的现代化生活区。

  辽宁东佳物业有限公司,03年启用,现共有学生公寓7栋,可容纳学生7592人,现入住第三生活区我校本专科学生5300余人。公寓房间均为4人间,其配套设施与另两个生活区基本相同,但其公寓学生管理由校方学生处负责。

二、主要做法及特色工作

  学校领导和物业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生活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加强生活区队伍建设,并多次召开生活区工作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我们依据后勤社会化条件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生活区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生活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曾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与表彰,并多次为新闻媒体所宣传报道。

  (一)确立一个观念:清晰思路,与时俱进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也是高等教育迎接教育市场化、教育大众化,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现阶段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关键是解决学校与物业公司到底“怎么合作”和生活区到底“怎么管”而不有悖于后勤社会化初衷的问题。基于此,我校确立了“清晰思路,与时俱进”的观念,积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中心,以共赢为目标,以沟通和协调为纽带,以法治和规范为保障”的理念,构建了“确立一个观念,明确三方责任,畅通五线运作,整合三个职能”的生活区工作思路与模式,简称“一三五三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明确三方责任:合理确定责任,做到有据可依

  2002年,学校和南北生活区物业公司对于后勤社会化条件下学生生活区的管理工作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共建方案》。该方案对生活区学生管理工作参与的组织机构、分工及具体职能、责任划分,如何运作,如何地进行检查、评估与奖惩等做了规定,成立了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学校和物业方责任: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对生活区学生公寓、餐饮、安全等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负总责,学校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学生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等。

  2003年,学校与第三生活区东佳物业有限公司签定《沈阳师范大学第三生活区管理协议》,在《沈阳师范大学共建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学校在原有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由学生处协助物业公司对生活区中的学生公寓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同意按照每生每年10元的标准提供活动经费;2004年,北生活区由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后,学校与后勤集团按照第三生活区的管理模式签定了《沈阳师范大学北生活区管理协议》。

  2004年,为了强化生活区的学生管理与服务,学校在《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学生行为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学生行为道德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并要求入住生活区的学生需签定《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学生安全管理承诺书》,明确了学生在生活区入住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畅通五线运作:完善组织机构,突出工作合力

  1.畅通“宏观线”

  注重宏观指导,强化生活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生活区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领导,生活区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及生活区自管委员会主任共同组成。主要职能是推动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研究协商生活区建设有关事宜,协调学校、物业之间的关系。

  2.畅通“协调线”

  注重横向协调,强化学工办的作用。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在生活区设立的,成员由各院(系)专兼职学生政治辅导员组成。其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以及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对学生住宿总量的调配及床位的调整,协调学生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等等。我校专门制定了院(系)专职学生辅导员生活区值班制度,制定了辅导员值班工作职责,并将辅导员分配给各个公寓楼,负责本公寓楼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为管理工作。2004、2005年,学生处专门从我校选留了5名优秀毕业生作为学生处生活区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区的管理与协调,加强了生活区的管理力度。

  3.畅通“学生线”

  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化“一会三长”组织的作用。“一会”即大学生自管委员会,在学工办组织领导下,作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自我权益的学生组织,协助学工办、物业公司做好学生生活区管理、服务工作,对生活区在服务和管理上出现的漏洞,提出建议,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三长”即楼长、层长、寝室长。楼层长主要协助管理员和辅导员开展本楼层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物业公司和全校师生的好评。楼层长工作岗位本身还是勤工助学的岗位,由学校和物业公司每月为楼长、层长支付80元和50元的报酬,有利地调动了楼层长工作积极性。依托于大学生自管委员会,参加到生活区伙食管理委员会之中,为我校生活区食堂的建设与管理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此外,在第三生活区,学校从党团组织进生活区的角度进行了探索,试点建立了第三生活区学生党支部和团工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畅通“院系线”

  注重院(系)学生工作重点由教学区向生活区的转移,发挥院(系)学生工作的作用。学校把各院(系)学生在生活区的表现和各院(系)学生工作人员深入生活区的情况纳入到了对各院(系)学生工作的考核之中,要求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专兼职辅导员要多深入生活区,切实了解学生在生活区的所思所想和行为表现,注重生活区本院(系)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把学生工作存在的潜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现在在我校生活区管理方面涌现出了许多如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这样的先进典型,提高了生活区管理工作的实效。

  5.畅通“物业线”

  注重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强化物业管理与服务组织的作用。在物业公司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食堂、设施维修、安全保卫及配套服务等组织。各下设组织接受物业公司的领导,具体职责各物业公司都根据本区特点有明确的规定。

  (四)整合三个职能:管理操作化,服务人性化,教育全面化

  从生活区工作职能的角度看,生活区工作职能主要是教育、管理和服务,对于这三者的整合对于生活区工作的展开具有重要意义。

  1.在管理层面,突出管理的操作化

  所谓管理的操作化强调的是屏弃“空”对“空”的形式主义的管理内容和管理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为加强与生活区的合作力度,我校建立了与生活区的“三例会”制度(校方与生活区、生活区与大学生自管会、生活区与学生),强化了学生生活区“三引进”制度及辅导员进生活区制度,建立了学生生活区诚信档案,加强和完善了生活区的“一会三长制”,部分完全实现学生寝室自治化管理的目标。同时,建立了配套严明的奖惩制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强化学生的文明行为,一方面把学生在生活区日常行为表现与学生入党、就业等挂钩,切实健全了促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展开的学生评价、导向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严格校规校纪,注重落实,处理及时和得当。物业方也注重基础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的健全,为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

  2.在服务层面,突出服务人性化

  首先,学校加强了“四个中心”的建设,逐步完善了大学生生活区的服务体系。这四个中心分别是: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大学生互助中心和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服务于大学生成长与成才。其次,在服务方面注重细节。公寓走廊、门厅的宣传板设有时事政治、今日天气预报、生日祝福、特别提醒等内容;值班室备有五金工具、打气筒、针线、日常应急药品等;物业方对员工的服务行为坐、站、走、语言等都有明确的规范,所有这些都体现了生活区越来越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

  3.在教育层面,突出教育全面化

  学校和物业公司都十分重视生活区工作教育职能的发挥,积极利用环境建设和生活区文化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载体,营造健康、高雅、有朝气、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加强对生活区物质文化设施的建设,包括宣传栏、揭示板的设立,走廊、门厅的布置等,另一方面,学工办与物业公司策划并组织了形式多彩的党团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例如:评选“文明寝室”、举办了纳凉晚会、迎新生晚会、中秋焰火晚会、圣诞文艺晚会、“厨艺”大赛、“我爱我区”演讲比赛、形象大使大赛、“三进我家”优秀寝室评比大赛等,既丰富了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增强了生活区的凝聚力,强化了育人效果。第三生活区大学生自管委员会还建立了“自管在线”网站,为促进学生与自管会和物业的交流提供了一个沟通的平台。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后勤社会化的实施正处于深化阶段,我们仍然在进行着探索和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如生活区的学生活动场所,由于经费等原因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党团组织进生活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总之,几年来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后勤社会化改革必须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确立与时俱进的学生生活区工作思路与模式。在未来改革的道路上,学校后勤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困难要克服,许多问题要解决。但我们坚信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市高校工作办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不断开创生活区工作新局面,把学生的公寓和食堂管理好,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沈阳师范大学

篇2:师大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汇报

  师大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汇报

  与时俱进,创新模式,开创生活区工作新局面

  ——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公寓管理工作汇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我校于1999年启动了后勤社会化改革。2000年,我校成功的完成了校园换建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学生生活区完全后勤社会化。几年来,在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不断改革后勤社会化制度,推进学生生活区的校企共建,巩固我校后勤社会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为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现将我校学生生活区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生活区的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三个生活区,即南生活区、北生活区和第三生活区,学校分别与沈阳师苑大学生服务公司、北苑大学生服务中心和辽宁东佳物业有限公司合作,签定了共建方案和协议,承担我校近2万名在校生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工作。

  沈阳师苑大学生服务公司,2000年7月启用,现有学生公寓10栋,总建筑面积59257平方米,可容纳学生8586人。公寓中心现居住研究生582人,本专科生7722人,人均居住面积为6.9平方米。公寓房间以6人间为主,学生房间内配有电视机、电话机、电脑网络接口等。生活区内设有学生食堂、超市、浴池及风味小吃档口等,以满足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需要。公寓周围草坪碧绿,景观路灯整齐美观,是一个花园式小区。

  北苑大学生服务中心,建成于2000年11月,占地面积46000余平方米,建有四栋学生公寓及一栋综合服务楼,生活区现住有本科生4000余人;公寓房间以6人间为主,学生寝室内同样设有计算机网络接口、有线电视接口及200卡式电话机等。北生活区的管理由校方后勤集团负责,学生公寓管理由学生处负责。生活区设有食堂、超市、浴池、长途电话厅等多种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并有相应的体育活动场所,满足学生的日常生活所需,是生活区设施较完备的现代化生活区。

  辽宁东佳物业有限公司,03年启用,现共有学生公寓7栋,可容纳学生7592人,现入住第三生活区我校本专科学生5300余人。公寓房间均为4人间,其配套设施与另两个生活区基本相同,但其公寓学生管理由校方学生处负责。

二、主要做法及特色工作

  学校领导和物业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生活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加强生活区队伍建设,并多次召开生活区工作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我们依据后勤社会化条件下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生活区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生活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曾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与表彰,并多次为新闻媒体所宣传报道。

  (一)确立一个观念:清晰思路,与时俱进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也是高等教育迎接教育市场化、教育大众化,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现阶段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关键是解决学校与物业公司到底“怎么合作”和生活区到底“怎么管”而不有悖于后勤社会化初衷的问题。基于此,我校确立了“清晰思路,与时俱进”的观念,积极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中心,以共赢为目标,以沟通和协调为纽带,以法治和规范为保障”的理念,构建了“确立一个观念,明确三方责任,畅通五线运作,整合三个职能”的生活区工作思路与模式,简称“一三五三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明确三方责任:合理确定责任,做到有据可依

  2002年,学校和南北生活区物业公司对于后勤社会化条件下学生生活区的管理工作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共建方案》。该方案对生活区学生管理工作参与的组织机构、分工及具体职能、责任划分,如何运作,如何地进行检查、评估与奖惩等做了规定,成立了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学校和物业方责任: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对生活区学生公寓、餐饮、安全等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负总责,学校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学生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等。

  2003年,学校与第三生活区东佳物业有限公司签定《沈阳师范大学第三生活区管理协议》,在《沈阳师范大学共建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学校在原有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了由学生处协助物业公司对生活区中的学生公寓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同意按照每生每年10元的标准提供活动经费;2004年,北生活区由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后,学校与后勤集团按照第三生活区的管理模式签定了《沈阳师范大学北生活区管理协议》。

  2004年,为了强化生活区的学生管理与服务,学校在《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学生行为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学生行为道德管理规定及量化标准》,并要求入住生活区的学生需签定《沈阳师范大学生活区学生安全管理承诺书》,明确了学生在生活区入住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畅通五线运作:完善组织机构,突出工作合力

  1.畅通“宏观线”

  注重宏观指导,强化生活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生活区管理委员会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领导,生活区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及生活区自管委员会主任共同组成。主要职能是推动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研究协商生活区建设有关事宜,协调学校、物业之间的关系。

  2.畅通“协调线”

  注重横向协调,强化学工办的作用。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在学生处领导下在生活区设立的,成员由各院(系)专兼职学生政治辅导员组成。其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管理以及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对学生住宿总量的调配及床位的调整,协调学生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等等。我校专门制定了院(系)专职学生辅导员生活区值班制度,制定了辅导员值班工作职责,并将辅导员分配给各个公寓楼,负责本公寓楼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为管理工作。2004、2005年,学生处专门从我校选留了5名优秀毕业生作为学生处生活区管理人员负责生活区的管理与协调,加强了生活区的管理力度。

  3.畅通“学生线”

  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化“一会三长”组织的作用。“一会”即大学生自管委员会,在学工办组织领导下,作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自我权益的学生组织,协助学工办、物业公司做好学生生活区管理、服务工作,对生活区在服务和管理上出现的漏洞,提出建议,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三长”即楼长、层长、寝室长。楼层长主要协助管理员和辅导员开展本楼层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得到物业公司和全校师生的好评。楼层长工作岗位本身还是勤工助学的岗位,由学校和物业公司每月为楼长、层长支付80元和50元的报酬,有利地调动了楼层长工作积极性。依托于大学生自管委员会,参加到生活区伙食管理委员会之中,为我校生活区食堂的建设与管理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此外,在第三生活区,学校从党团组织进生活区的角度进行了探索,试点建立了第三生活区学生党支部和团工委,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畅通“院系线”

  注重院(系)学生工作重点由教学区向生活区的转移,发挥院(系)学生工作的作用。学校把各院(系)学生在生活区的表现和各院(系)学生工作人员深入生活区的情况纳入到了对各院(系)学生工作的考核之中,要求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专兼职辅导员要多深入生活区,切实了解学生在生活区的所思所想和行为表现,注重生活区本院(系)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把学生工作存在的潜在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现在在我校生活区管理方面涌现出了许多如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这样的先进典型,提高了生活区管理工作的实效。

  5.畅通“物业线”

  注重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强化物业管理与服务组织的作用。在物业公司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寓管理与服务、学生食堂、设施维修、安全保卫及配套服务等组织。各下设组织接受物业公司的领导,具体职责各物业公司都根据本区特点有明确的规定。

  (四)整合三个职能:管理操作化,服务人性化,教育全面化

  从生活区工作职能的角度看,生活区工作职能主要是教育、管理和服务,对于这三者的整合对于生活区工作的展开具有重要意义。

  1.在管理层面,突出管理的操作化

  所谓管理的操作化强调的是屏弃“空”对“空”的形式主义的管理内容和管理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为加强与生活区的合作力度,我校建立了与生活区的“三例会”制度(校方与生活区、生活区与大学生自管会、生活区与学生),强化了学生生活区“三引进”制度及辅导员进生活区制度,建立了学生生活区诚信档案,加强和完善了生活区的“一会三长制”,部分完全实现学生寝室自治化管理的目标。同时,建立了配套严明的奖惩制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强化学生的文明行为,一方面把学生在生活区日常行为表现与学生入党、就业等挂钩,切实健全了促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展开的学生评价、导向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严格校规校纪,注重落实,处理及时和得当。物业方也注重基础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的健全,为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

  2.在服务层面,突出服务人性化

  首先,学校加强了“四个中心”的建设,逐步完善了大学生生活区的服务体系。这四个中心分别是: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大学生互助中心和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服务于大学生成长与成才。其次,在服务方面注重细节。公寓走廊、门厅的宣传板设有时事政治、今日天气预报、生日祝福、特别提醒等内容;值班室备有五金工具、打气筒、针线、日常应急药品等;物业方对员工的服务行为坐、站、走、语言等都有明确的规范,所有这些都体现了生活区越来越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

  3.在教育层面,突出教育全面化

  学校和物业公司都十分重视生活区工作教育职能的发挥,积极利用环境建设和生活区文化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载体,营造健康、高雅、有朝气、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加强对生活区物质文化设施的建设,包括宣传栏、揭示板的设立,走廊、门厅的布置等,另一方面,学工办与物业公司策划并组织了形式多彩的党团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例如:评选“文明寝室”、举办了纳凉晚会、迎新生晚会、中秋焰火晚会、圣诞文艺晚会、“厨艺”大赛、“我爱我区”演讲比赛、形象大使大赛、“三进我家”优秀寝室评比大赛等,既丰富了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又增强了生活区的凝聚力,强化了育人效果。第三生活区大学生自管委员会还建立了“自管在线”网站,为促进学生与自管会和物业的交流提供了一个沟通的平台。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后勤社会化的实施正处于深化阶段,我们仍然在进行着探索和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如生活区的学生活动场所,由于经费等原因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党团组织进生活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

  总之,几年来的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后勤社会化改革必须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确立与时俱进的学生生活区工作思路与模式。在未来改革的道路上,学校后勤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困难要克服,许多问题要解决。但我们坚信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市高校工作办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能不断开创生活区工作新局面,把学生的公寓和食堂管理好,真正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沈阳师范大学

篇3:酒店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酒店采购管理制度(五)

1、制定采购计划:

  (1)由酒店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和对第二年的预测,在每年年底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审核;

  (3)采购计划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财务部。

2、审批采购计划: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酒店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总监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若由采购员领空白支票与对方结帐,金额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③按酒店财务制度,付款**元以上者要使用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结款,**元以下者可支付现款。 ④超过30元要求付现金者,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查批准后方可付款,但现金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门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明,及验收员的验收证明,经部门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