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为贯彻公司质量方针,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依据国家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确保公司质量目标管理的最优实现,对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部承包工程建筑工程,必须按基建程序开展工作。图纸会审、定位放线、开工报告须及时备齐并书面报公司质量科。公司及时派员参加定位轴线的核验,核验符合设计要求并盖章后方可破土动工。
二、工程开工后,公司质检员须到施工现场巡回查验成效;引导纠偏、监督项目经理执行过程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核验建材、成品及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标准,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三、项目经理对质检员提出的整改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对整改要求有不同看法时,项目经理部要说明情况,以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为准。
四、公司质检员到工地巡查和公司组织的生产检查,采用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项目部自检面必须100%,发现与质量目标管理有偏离时,要求立刻全面纠偏,直到达标为止,并做好记录。
五、项目部承建的工程,无论是基础、主体、单位工程验收,还是工程初检、竣工验收,都必须在公司质量科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正式通知有关单位来验收。
六、为交流质量情况,研讨施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学习工程质量管理的新经验、新技术,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质量科、质量科每月召开一次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参加,如遇节假日、星期天顺延)。
七、质检人员要公正、科学,学法、守法、依法质检,如有失职、渎职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要负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公司质量科每月对施工现场实施一次综合性检查,公司分管领导、各有关科室、项目经理、有关施工队长或工长参加,检查后,通报检查结果,找出差距,落实整改措施。会后各项目部必须及时指导纠正,验证纠证和预防措施,直到达标为止。
九、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交工验收,项目部须提前二至五天通知公司质量科及技术科,以便协同项目部做好验收前的自查及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般工程的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等由公司质量科及质量科派员参加,目标管理工程以及关键部位的工程验收须报公司,由副总经理参加。
篇2:产科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现制定我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和监督检查规定,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工作,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保障医疗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一、坚持医务科督查与科室自检相结合的办法考评。要求医生、护士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认真书写,及时完成各项记录。书写病历的医生及护士应经常对照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二、科室内由科主任、高年资医生、护士长组成科室病历质控小组,随时对病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医务科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院病历检查。
四、检查工作由医务科主持,人员由临床科室各派一人,原则上是科主任参加,如果科主任有事可以指派本科医师参加;此外每次检查病历时,病案室配合抽取病历。
五、病历检查方法为:病历由医务科从病案室抽取,每次每个医生的病历都要检查;各科室不能检查本科室病历,其余可随机抽取,每份病历均需按照《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逐项全面检查并评分,不得漏项。
六、病历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医生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评分,查完后签署名字和日期。
七、医务科将最终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意见后上报院领导,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病历给予处罚。
篇3: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为加强对助产技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助产技术基本标准的要求,我院全面开展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医院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目的:
1.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医院产科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
2.提高产科医护人员对医院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3.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医疗救治的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
4.提高我院产科对孕产妇的诊治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
二、评估的具体内容:
1.院内各相关科室与产科的沟通和协作情况;
2.产科基本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产科许可的要求
3.产科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特别是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首诊负责制的落实情况;
5.产科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