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装置维护保养制度

  机械装置维护保养制度

  为保证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及固定资产的增值,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体制及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体制

  根据"面向生产,管用结合,对机械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司质量科 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公司集中管理的大中型设备及部分常用施工机具并由质量科 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修理工作。公司下属单位的机械设备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委派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二)设备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质量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对上级颁布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操作规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2)加强公司机械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机械设备台帐;负责或参与新购置设备的购置验收,调试工作,以及机械技术革新及自制设备的制作;大中型设备安装、拆装、运输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分析、答定,审批报废机械设备。

  (3)推广使用科学、经济的手段,以提高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水平。定期对公司所属单位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及技术状况进行检验,积极开展爱护机械设备活动,对不合理使用机械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领导修理业务,组织编制或审批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做好机械设备配件供应工作。及时做好各种统计资料的积累,按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5)检查督促"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机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2、专(兼)职设备管理员

  (1)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经常对本单

  位内的机械设备运转情况、"三定"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机械设备日常管理,做好本单位的设备台帐和使用维修台帐。

  (3)积极配合公司评比工作,对不合理使用机械的行为应以纠正。

  (4)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及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保养制度,编制月度机械保养维护计划,并检查、督促计划的执行情况,作好记录。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及其保养制度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具体要求及各种机械的性能,选择使用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或带病使用各种机械。

  (2)机械使用必须按规定做好"三定"工作,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搬运,必须严格按照"方案审批制度"规定执行,未经审批不得私自组装、拆、卸、搬运。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应由有验收资格的单位及公司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或复印件),做到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4)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做到随用、随检、随维护的原则,按照公司制订的《建筑机械保养规程》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正常运转。机械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现象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或向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5)机械设备的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要求,确保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机械设备均要有接零、接地和绝缘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机具必须采用二级保护。如塔吊、井架等设施,超过周围建筑物高度时,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防止受到雷击伤害。

篇2: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目的: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责 任 者:

  1 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厂各部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与管理。

  2 车间主任和设备员(或各科室主管人员)负责对本部门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3 班组长和班组设备员,负责对本班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4 操作人员(包括机、电、仪维修人员)负责自己操作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正  文:

  1 对所有的设备都要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机、电、仪维修人员相结合的包机包修制。设备归谁操作,由谁维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 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贯彻“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和员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包机人员对自己负责的设备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和降低泄漏率。

  3 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起草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并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厂部批准后,使用单位应按规程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更改,必须报设备部门批准备案。

  4 车间要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进行“三会”教育(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经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对主要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求做到相对稳定。

  5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下列主要工作:

  5.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机。

  5.2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按要求对设备工作状况(温度、压力、震动、异响、油位、泄漏等)进行巡回检查、调整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数据要准确。严禁设备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

  5.3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如有特殊声响、强烈振动、有爆炸、着火危险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甚至停机处理。并随即通报班组、车间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原因没查清,故障没有排除的情况下,不得盲目启动,并将故障做好交班记录。

  5.4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五定”、“三级过滤”。即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三级过滤:油桶、油壶、注油点,每倒换一次容器,都必须进行过滤。

  5.5 对本岗位内的设备(包括电机)、管道、基础、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求班班清扫,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环境干净、整齐、无杂物,搞好文明生产。

  5.6 及时清除本岗位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操作人员不能清除的泄漏点,应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清除。

  5.7 严格执行设备运行状态记录,记录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2)、发生的设备故障。(3)、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4)、设备卫生及工具交接情况。(5)、注意事项。

  5.8 设备停机检修时,应积极配合机修人员完成检修工作,参加试车验收。

  6 机、电、仪维修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6.1 定时对分管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每日1~2次),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对一时不能处理的故障应及时向车间设备维修人员反映。按车间安排执行。

  6.2 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检查设备润滑情况,发现违章操作应立即予以纠正,对屡教不改者,应向车间主任报告给予处理。

  6.3 设备维修人员定期对电器仪表及配电进行清扫,保证电器仪表灵敏可靠。

  6.4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6.5 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时要随叫随到,积极进行检修。

  7 对本岗位范围内的闲置、封存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五、检查:

  1 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设备实际保养状况。

  2 按厂部对车间、车间对班组、班组对个人三级进行按月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

篇3: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一、目的

  1、规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2、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3、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二、 责任

  1、企业安委会、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2、特种设备、普通设备都有要存档,实行分类管理;电气、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具体由设备科负责履行本制度;

  3、厂房设施由厂办(或基建科)负责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的特种设备、普通设备、电气、动力管线和厂房设施的安全管理。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氧气、乙炔瓶等)、起重机械、客货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均应列入特种设备管理。

  2、特种作业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安装、维修、检测要有相应资格证;并按规定登记、报废。

  3、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4、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定期检查。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6、定期维修。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

  7、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五、普通设备安全管理

  1、机械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

  2、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技术、安全、使用部门负责人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

  3、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后方可使用。

  4、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

  5、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记录;

  6、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安全科及维修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8、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六、电气设施安全管理

(一)动力

  1、配电房周围严禁易燃易爆和容易产生沉积粉尘和纤维的环境的作业。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配电房各间隔的门应向外开启;门的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长度超过7 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 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

  3、配电房内各通道应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高压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增加出口。

  4、配电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防止小动物钻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

  5、配电房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应装有应急照明灯。

  6、配电房应备有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站台、各种标示牌、临时接地线、验电器、脚扣、安全带、梯子等各种安全用具。应配备可用于带电灭火的灭火器材。

  7、配电房内应备有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电缆布线图、二次回路接线图、设备使用说明书、试验记录、测量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等技术资料。

  8、配电房内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检查制度、检修制度及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二)配电柜(箱)安全

  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7、保护线连接可靠。

  8、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三)电气线路安全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

  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6M。

  2、电缆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敷设、直接埋入地下敷设、必要时挢架敷设、支架敷设等方式,但敷设质量、高度必须符合要求。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电。

  3、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班组负责人填写,车间负责人签字,安全部门审查核同意,由专职电工架设。

  4、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5、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和普通电线,应用移动配电箱和合格电缆线。经机动车辆通道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6、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7、临时电气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8、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9、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

(四)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1、所有动力管线是指储气罐、有汽(气)压泵、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设备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2、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设备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5、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安全部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操作使用部门及人员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严禁非技术人员擅自拆卸或修理。

  7、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8、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

七、厂房设施安全管理

  1、厂区内发现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必须及时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

  2、厂区、车间和宿舍的通道(路、门等)必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健全有效。

  3、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厂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清晰,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合理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