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分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为规范公司费用报销行为,准确核算公司当期费用发生额,对费用报销时间、审批权限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有效时间

  当月发生的费用在次月10日前报销完毕。超过一个月以内者,书面说明事由,一事一报一批。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公司总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资金部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理

  (二)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办人→财务负责人→二级机构书记/项目书记→公司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

  (三)二级机构/项目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五条 费用报销原则

  谁经办、谁报销,严禁以他人名义或代替他人报销。

  第六条 审批有效时间

  (一)公司总经理调离工作岗位自公布之时,审批权力即行终止,三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对本单位已发生尚未报销的费用,三天内当事人按程序提交报销凭据,原总经理鉴证,由新任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调离工作岗位自公布之时,审批权力即行终止,两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对本单位已发生尚未报销的费用,两天内当事人按程序提交报销凭据,原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鉴证,由新任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三)各二级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人的费用,离职两天之内整理完毕,按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办理。逾期不报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www.aishibei.com报销,各单位不得延期报销入账。

  第七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要求

  在消费地开票时必须注明日期、自行添加日期无效;无票费用必须在当月内报销完毕;发票必须有证明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费用核算

  (一)按会计制度和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准确将费用归集到各部门及个人。对费用归集必须正确把握,对于文件中没有明确归集方向的费用必须以书面文件报公司财务资金部。

  (二)对因当期资金原因不能及时支付者,先履行报销手续,必须将费用挂账,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

  (三)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必须按会计制度和公司有关费用开支的规定,从严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对超标费用开支拒绝执行,但必须立即向各单位负责人汇报。

  第九条 违规责任

  违反以上规定报销者,对违规报销且自违规事实被发现之日起10天内无法追回的金额,相应单位行政一把手赔偿60%,财务负责人赔偿40%。

篇2: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一般程序

  1、 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 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20日发放提成或绩效,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 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 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 工资单经财务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7、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并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 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备案原则

  1、 对于利润中心的业务人员与录入人员的收入标准,可在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做调整,但必须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明确说明,并经公司批准后报运营中心备案,方可执行;

  2、 所有利润中心、职能部门的人员工资等级必须在财务或运营中心备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结构

  1、 薪酬结构种类

  1) 年薪制加期权股;

  2)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期权股 ;

  3) 基本工资加佣金(提成)制;

  4) 基本工资加计件工资加绩效奖励。

  2、 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构成。

  3、 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 根据深圳市政府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圳市户口员工的房补,以“住房公积金”体现,直接存入个人帐户; 而非深圳户口的员工作为相应的福利, 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 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住房费用, 可以据实报销。

  5、 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6、 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7、 实行薪酬结构(3)(4)类的人员,其佣金(提成)提取标准以及计件工资的计算标准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备案,并有财务部门的监督核算。

  8、 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其年薪总额的50%—70%按月发放,根据收入标准相应级别确定每月的预期收入额,剩余30%—50%部分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工资定级权限

  1、 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2、 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工资的人员,工资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备案,财务部经理负责编制报表及发放的执行工作;其他人员的工资定级文件由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 利润中心人员工资定级:

  1) 各事业部总经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与其利润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中各项指标挂钩,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 事业部总经理以下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标准,由事业部经理制订并随其利润中心的年度经营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3) 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业务人员、操作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后报运营和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4、 职能部门人员工资定级:

  1) 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挂钩,其工资级别由公司总经理确定,财务部经理负责执行;

  2)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定级与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运营中心、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三、工资收入标准(见附表)

  附表1:利润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2:成本中心管理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3: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4:操作人员收入标准;

  附表5:业务人员收入标准。

  8-8通讯,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一、报销对象

  1、 非年薪制部门经理;

  2、 经理助理;

  3、 非年薪制主管。

  二、报销额度

  1、 部门经理:200.00元;

  2、 经理助理:150.00元;

  3、 主管:100.00元。

  三、报销办法

  1、 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大于报销额度的以报销额度为限,当月发生的实际费用小于报销额度的以实际发生的为限;

  2、 当月30日前报上月20日到当月20日费用,不可跨月报销;

  3、 实行年薪制的所有人员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相关规定

  1、 公司给予报销费用的手机每日晚10:00之前必须开机;截稿日通宵开机;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复机或不接电话。如经核实,一个月内有累计两次在要求时间内未开机或未复机情况,本月通讯费用不予报销。

  2、 交通费用报销对象及额度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篇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本着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差旅费用报销特作出如下规定,望各位员工遵守,合理开支,提高办事效率。

  一、费用报销程序

  ①、所有发生的费用必须于事后5日内到财务部审核报销,逾期财务部将不予报销。所发生的费用应提供发票供财务审核。

  ②、员工发生的差旅费及零星开支,可以事先到财务科预借,办理暂支手续,由财务科核定预借金额,事后多退少补。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到财务科冲帐,逾期公司将给予5—50元的罚款。

  ③、员工出差实行谁派谁负责按规定审批。

  ④、员工出差在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待客人的,应事先向本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申请后才可按规定标准接待。出差人员不得再次报销当天出差补助。

  二、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标准 住宿费标准 生活费标准 车票费
职务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各省市(中央直辖市)市区内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口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各省市(中央直辖市)市区内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根据实际里程报销
一般员工 100 70 50 50 30 20
主任级干部 110 80 60 50 30 20
中层干部 120 100 80 80 50 30
副总经理 150 110 90 90 60 40
总经理 180 130 110 100 80 40  

  说明:a、出差人员级别不同时,住宿费标准低级参照高级执行,但生活补助不变;

  b、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

  c、途中车票凭票报销,但必须与批准的出差时间、路线一致,不一致不报销。若因需要乘坐火车软卧、飞机,必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否则不予报销;

  d、因代表集团出差或因涉外活动,必须体现集团形象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由董事长核准后予以适当提高;

  e、所有出差费用必须凭票报销,无票不予报销;

  f、出差期间其他事项同出差人员书面作出说明,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销;

  g、出差人员回公司5天内必须办理审批核销手续,报销后超过预先借款部分应及时归还公司;否则,财务部将有权从其工资薪金中扣除欠款额。

  2、业务接待费

  1)、经营业务中心必需的招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逐笔报批“的列支标准管理方式。

  2)、授权范围:1000元以下由财务主管负责审批;1000以上元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3)、业务招待费如下:

  ①在外面出差一般情况不允许招待费开支,特殊情况须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再行开支;

  ②来厂招待标准:业务员级招待标准30元/位,经理级招待50元/位;公司级主管领导招待标准须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确定。

  4)、报销审批手续

  ①经办人员必须在每笔招待支出发生后的二天内将《业务招待申请审批单》连同合法、合规票据报送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后付申请审批单)

  ②财务部经办会计初审无误后报送财务部经理复审,再转报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