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依据为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二、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实行两人经手制度,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为第一经手人,校园建设管理 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

  三、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程序:

  1、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1)监理单位专业人员审查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书后,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 见必须详细真实、有依有据且态度明确;

  (2)总监或总监代表将签署完审查意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上报校园建设管理科各标段土建负责人,经校园建设管理 科各专业集体讨论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各专业人员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会签,并加盖校园建设管理科公章

  (3)施工单位出具已经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收据,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的背面签字并做工程进度款支出记录;

  (4)校园建设管理科土建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分管处长 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2、材料设备款(含甲供材料款及甲方代付款)

  (1)施工单位在收料单上盖项目部公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2)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3)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经手人签 字时供应商需提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会签单),分管处长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毕,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校园建设管理科有权拒绝在 工程进度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五、进场材料和设备现场验收与样品不符、实验或测试不合格,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人员有权拒绝在材料设备 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篇2: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

  招标结束后重新核定合同价款,从中标金额内扣除甲方分包工程和甲购材料的金额。

  合同价款=中标金额-甲方分包工程-甲购材料

  1)本工程预付款:支付合同价款的10%。在乙方办理符合甲方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且付款手续齐全后支付。

  2)本工程包干部分进度款按以下方法支付(各节点的准确付款比例待合同包干价确定后根据进度工程造价适当调整):

  结构完成至正负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5%;

  三层楼面结构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结构封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砌体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5%;

  脚手架拆除………………………………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5%;

  内装饰全部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

  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具备竣工备案证…………………………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各楼栋施工进度达到以上付款节点时,支付此栋相应进度款。乙方在进度完成后申报付款,原则上每月仅支付一次款项,即当月的多笔付款合并支付。

  4)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5)每期工程进度款=当期合同进度付款额+本期已审核补充预算书×85%+奖金―违约金或罚款―代付款―应扣款。

  6)在工程已按期移交且全部竣工资料经档案馆验收合格完成备案,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5%。

  7)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95% 。

篇3: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

  4.4.1总包施工进度计划审核

  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总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上报监理公司。

  监理公司审核总承包商《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进度计划的技术保证措施和项目管理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审核通过后,则转送工程部审核。

  工程部着重审核总承包商《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总控制计划》的各关键工期节点的符合性。对其中配合销售的工作应有具体的安排。

  对其中的不符合项,督促总包单位进行整改;审批通过后的《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将作为总包合同的一部分。总承包商按批准的《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公司按此计划进行监督。

  4.4.2 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计划审核

  施工总承包商按照《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月度计划、周计划,监理公司予以审核各细部计划与《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的符合性和合理性,并提交工程部审查。

  4.4.3 总包施工协调管理

  对于甲方分包工程和甲方供货材料,总承包商按合约规定收取总包管理费,将其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之内。总包在编制《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分包工程和甲方供货材料的影响,将其编制在内。

  施工过程中,总包应按时组织甲方分包工程和甲方供货材料的进场,为其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

  工程部负责协调和监督总包和甲方分包程、甲供材料供应商的关系。

  4.4.4 奖惩机制

  除了一般的奖惩制度外,在合同中、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增加关键节点奖惩机制:配合销售工作、主体封顶、外架拆除等。

  工期目标处罚措施:

  (1)施工过程中的节点计划处罚标准:每一栋楼的每一个关键节点每拖延一天处罚20**元。每一栋楼设四个关键节点,即基础工程、结构封顶、外脚手架拆除、单体竣工。

  (2)整体工程的竣工备案计划,每拖延一天处罚5万元。

  4.4.5 甲方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控制

  各分包商在进场前,工程部对其施工周期要求进行交底,各分包商按照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上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部联合监理公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设备配置、人力资源配置、材料供应计划能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各分包商,各分包商修正后重新报审。

  4.4.6 公司内部计划协调

  工程部与成本部、设计部、销售部沟通,在充分考虑:总包、分包、甲供、限价及指定品牌材料清单、招投标计划、设计计划、营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总控制计划》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相关工作计划:

  《总施工进度计划》--工程部编制

  《分包队伍进场计划》--工程部编制,提交成本部,作为编制《招标考察计划》依据;

  《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工程部编制,提交成本部,作为编制《招标考察计划》依据;

  《招标计划》(包括考察、技术标、出图、样板确认计划)--成本部编制,设计部、工程部确认执行;

  当施工计划、招投标计划、设计计划、营销计划中某一项发生变化时,工程部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会,在不影响公司《项目发展计划》关键目标的前提下,协调调整各有关计划;对影响公司《项目发展计划》关键目标的,应上报公司总经理层。

  工程部将调整后的《项目总控制计划》下发至监理公司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相应调整施工计划,重新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审核。

  4.4.7 总包计划控制

  总承包商按照《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各细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每周监理例会,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负责审核上周工程完成情况,与上周施工计划作对比,对工期滞后情况,监理公司协助总承包商查明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方案,以满足月度施工计划,该方案报工程部存档。

  每月总承包商提交《工程月报》,工程部和监理公司负责审核上月工程完成情况,与上月施工计划作对比,对工期滞后情况,监理公司协助总包查明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方案,赶工效果应体现在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中,以满足《项目总施工进度计划》,该方案报工程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