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中心部门主管工作职责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工作职责

  其主要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有关放款业务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2)组织落实并负责放款过程中授信业务资料法律审查、授信额度使用和控制、授信业务档案管理、配合贷后监控等工作;

  (3)负责对授信业务发放前授信文本资料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最终审批;

  (4)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

  (5)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

篇2:放款中心法律审查岗工作职责

放款中心法律审查岗工作职责

  其主要职责:

  (1)负责对经有权审批人批准的授信业务申请人和担保人与本行签署的相关合同文本、法律文书及相关凭证等授信资料,在放款前进行合规合法性和完整规范性的审查,并审查授信经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提交的资料是否满足提款条件;

  (2)合法性审查。根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审查授信申请人、担保人的资格合法性、行为合法性,以及授信业务本身的合法性。主要内容包括:

  *对授信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关证明资料,进行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

  *依据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及有权机构的授权书等资料,对授信申请人和担保人与本行签署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授信及其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的法律文件及相关的登记、批准手续是否合法、齐备;

  *授信合同、担保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授信/担保文件形式是否合法。

  (3)合规性审查。根据本行有关授信分级授权管理、授信业务流程及相关规定,审查授信业务审批程序的合规性;审查授信经营部门提交的授信资料是否满足提款条件:

  *审查授信业务审批程序和额度是否符合本行授信分级授权规定;

  *审查授信业务资料是否满足“授信审批通知书”或“审批事项回复通知书”要求的提款条件。

  (4)完整性审查。审查授信文件及其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法律文件及有关办理程序是否完备、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5)有效性审查。审查授信各类文件和凭证单据等要素内容是否规范一致。主要内容包括:

  *授信申请人、担保人名称;

  *授信额度的币种、金额及构成;

  *授信期限;

  *各类利率(费率);

  *抵(质)押品描述;

  *签署人、预留银行印鉴章、签署合同日期。